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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海外華人回國探親潮(雙重國籍的中國政策)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6-01 08:40:01【】5人已围观

简介外國爆發“返華潮”,為啥日本、美國大批華人回國?所謂的“返華潮”其實主要是那些因為疫情而滯留海外的中國公民或者旅居海外的華僑,不是華人。關于“大批再日和在美華人回國

外國爆發“返華潮”,為啥日本、美國大批華人回國?

所謂的“返華潮”其實主要是那些因為疫情而滯留海外的中國公民或者旅居海外的華僑,不是華人。關于“大批再日和在美華人回國”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其本身弄錯了概念,也不符合事實。

這里需要先對中國公民、華僑、華人進行一下詳細的說明。首先中國公民包括中國旅客和華僑,兩者之間的區別就是是否有外國的居留權。比如一個中國公民拿到了美國綠卡,在美國長期工作生活,但是其仍然有中國國籍沒有入籍美國,那么他就是華僑。持有簽證前往美國旅行和出差的,那么就是一般的旅客。華人指的是哪些已經加入他國國籍的初代移民或者早年移民就移民的華裔后裔。他們沒有中國公民身份,入境中國需要辦理入境簽證。

在年初正值春節期間,很多國人選擇海外出行旅游和探親,然而當時國內疫情已經爆發,各國也相繼收緊了來華航班,并且進行簽證限制。之后隨著疫情的發展和擴散,已經進入了全球大流行狀態,各國際航空管控和簽證限制開始越發嚴格。想要回國非常困難,航班少,一票難求,而且票價更是平時的數倍,甚至十倍。所以很多人都滯留國外。

國內的疫情控制非常好,除了個別地區偶爾有零星疫情爆發,相關經濟社會活動已經恢復正常。然而其他國家的疫情管控卻并不理想,個別國家甚至處于失控狀態,到現在仍然沒有趨于穩定,美國就是這個狀態,而日本現在疫情也出現了反彈。很多滯留的中國公民也希望能夠盡快回國,一方面是出于健康原因,另外也是生計原因畢竟已經耽誤了太多工作。國外的華裔因為疫情管控的原因,生計受影響,出于歇業狀態,同時也是出于健康原因選擇回國。

出于防止疫情輸入的原因,3月28日起我國就已經暫停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入境。華人由于沒有中國公民身份,是無法入境的。現在我國的入境管控也在調整,近期針對部分疫情控制叫好的歐洲國家,持有在華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國公民(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團聚類居留許可)人員,可向中國駐這些國家任何使領館免費、免邀請函申辦來華簽證。這種類人不會特別多,其中有相當比例的華人。不過日本和美國并不在其列。

現在全球疫情形勢依舊十分嚴峻,幾乎每天都有輸入病例。所以現在依然不能放松警惕。不過也需要視情況而進行適當調整,為那些疫情已經得到控制的國家公民提供來華方便,這有利于加強人員交流,推動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畢竟開放的中國需要各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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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的中國政策

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問題的基本原則是:

①堅持一人一個國籍,不承認雙重國籍;

②尊重當事人本人的意愿;

③選擇了中國國籍的華僑,應當遵守所在國的法律、風俗習慣,同當地人民友好相處,不參加當地的政治活動,但他們的正當權益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 1909年,清朝政府頒布中國第一部國籍法《大清國籍條例》后,中國一直奉行血統原則:不管出生在哪里,只要是中國人的后裔,就是中國人。如在東南亞當地出生的中國人的后裔,就自然擁有了雙重國籍。

在1955年印尼萬隆會議上,中國就和印尼簽訂了《關于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取消華僑的“雙重國籍”身份,讓他們必須選擇一種國籍。

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在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我國的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愿意遵守中國的憲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1)中國人的近親屬;(2)定居在中國的;(3)有其它正當理由。

我國的國籍法規定,中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準退出中國國籍:(1)外國人的近親屬;(2)定居在外國的;(3)有其它正當理由。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2003年由陳鐸、葉佩英等12名全國政協委員曾提出《關于撤銷“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規定的建議》。

2004年政協九屆二次會議提案第2172號

案由:關于撤消“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規定的建議案審查意見:建議國務院交公安部研究辦理內容:1980年頒布的《國籍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據知,自建國以來,我國也是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身份的,此舉在過去冷戰及階級斗爭時期,對維護國家尊嚴、外交事務、僑務、國家安全等方面起過一些作用。隨著我國不斷對外開放,在國外學習、生活、工作的中國人越來越多。新移民同老移民華僑們同樣碰到難題。為了在居住國能較好地生存(考駕照、買車、納稅、上保險、上學、就業等等),這些華人新移民不得已只好選擇居住國的身份甚至入籍。因我《國籍法》規定,“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于是不少華人只好心照不宣地保留兩個國籍,有了雙重身份,駐外使領館一般也只是睜一眼閉一眼地對待這些華人。絕大多數這類華人心在祖國、情在祖國、根在祖國。

2005年民建中央在兩會上建議:應修改《國籍法》,對應承認雙重國籍。同時提出,若立即修改《國籍法》有難度,可效仿港澳地區,彈性處理華人國籍問題,“如借鑒針對港澳臺同胞的《回鄉證》制度,給外籍華人頒發《外籍華人回鄉證》,也可參照香港的做法,向加入外國國籍的居民頒發《中國公民(海外)護照》作為返鄉‘旅行證件’”。

2010年全國政協委員、吉林市僑聯主席朱世增在全國政協大會上建議,有條件地承認雙重國籍乃是吸引高層次人才和廣大海外華人積極參加我國的經濟建設、從法律上保護全世界華人華僑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在今時今日的中國,修改《國籍法》,承認雙重國籍刻不容緩。

2011年3月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民進中央專職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朱永新建議,在雙重國籍還未出臺背景下,為吸引并留住高層次人才,應建立特殊人才護照制度,以人才護照替代大部分國籍政策的職能。

2011年3月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韓方明委員的提案—關于設立“海外公民證”和“海外華裔卡”,吸引華人華僑人才的建議的提案

2011年6月29日,央視引述中國人保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雙重國籍”。最現實的做法是進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即中國“綠卡”),為已取得外籍的留學歸國人才提供便利。

2012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常委、華東師范大學博導葉建農提出,“雙重國籍”越來越多地成為沒人管的“潛規則”現象。他建議針對“雙重國籍”,中國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認真監管,按照《國籍法》嚴格堵死這種現象,“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葉委員說,他個人覺得雙重國籍沒什么不好,“或許我還贊成”。

2013年4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對普通公眾而言,這原本是個關注度不會太高的法律案,然而,部分人大常委會委員在分組審議的公開發言,經媒體報道后,卻引起了公眾極大關注。

“雙重國籍”現象正式進入了我國最高權力機關的視野。最近幾年,隨著新一波新富階層移民潮的興起,以及頻頻曝出的“裸官”及貪官外逃事件,社會各界對“雙重國籍”現象的關注愈發強烈。然而,在如何看待及治理雙重國籍上,民間、學術界乃至不同政府部門之間一直存在著分歧。

“雙重國籍”潛規則

我國1980年實施的《國籍法》明確規定,我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通過跨國婚姻等其他方式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但現實遠非如此簡單。

雙重國籍的優勢是,可以“兩頭占好處”:既能享受歐美國家優渥的社會福利,又能在國內投資時得到特殊照顧,且不必承擔來回奔波辦簽證以及購房、就業、醫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限制。這對于新一波海外移民潮的主力軍—中國新富階層更是如此,他們多是投資移民,但主要生意仍在國內,對他們來說,能同時保留中國國籍顯得更有必要。

因此,最近幾年,加入外國籍的華人為了能同時保留中國戶口,不少人刻意隱瞞其已加入外國國籍的事實,有的甚至采用改名、第三國(地區)過境等“暗箱操作”的手法。這也導致了當下的亂象:明明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卻有大量的持有雙重國籍的人存在。 事實上,“雙重國籍”還成為一些貪腐官員“暗渡陳倉”、試圖逃避打擊的另一手段。然而,多起逃亡境外的貪官,不少是借助他國的護照出逃的。《人民日報》曾刊發中央紀委研究室原副局級檢查員、監察部監察專員邵景均執筆的文章稱,一些違紀違法官員“有的甚至通過各種關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雙重國籍”,這也是我國在反腐斗爭中需要注意的新特點和新趨勢。因此,國內不少民眾呼吁嚴格管控“雙重國籍”。

然而,歐美華人則在不斷呼吁中國政府默認或者承認雙重國籍。每逢中國國家領導人出訪歐美,或者全國“兩會”召開時,這些海外華人就會借助各種管道陳情、呼吁此事。他們認為,當前全球化時代,各國對高端人才的競爭十分激烈。但由于受國籍限制,他們不能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國來,在簽證、定居、人才回流后的家庭安排、子女讀書、創辦公司等方面仍很煩瑣。若承認雙重國籍,可吸引這批高端的海外人才和資金、技術進入,緩解中國因人才流失而帶來的損失。

據2010年中國社科院發布的《全球政治與安全》報告顯示,中國正在成為世界上最大移民輸出國,時下約有4500萬華人散居世界各地,流失的精英數量居世界首位。而招商銀行等機構發布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資產超過千萬元的富裕人群中,近60%的人已經完成投資移民或有相關考慮。可以說,時下,中國正面臨著資金和精英人才的雙重流失。

一些學者因此主張,為了應對高端人才流失的嚴峻形勢,中國亟需修改《國籍法》。他們認為,雖然從主觀意愿來看,“單一國籍制”或許能阻止人才和財富的外流。但如果一個人具備了移民歐美的條件和主觀意愿,那么,即使剝奪本國國籍,他也會選擇移民。

對于外界擔心的“雙重國籍有助于貪官外逃”,中國歐美同學會一位副會長對《南風窗》記者說,這種現象的確可能存在,但預防“貪官外逃”主要還是要靠其他措施,譬如,加快官員財產公開步伐、嚴管官員護照、立法規定“擁有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國家公務員”等,而不是因噎廢食,據此全盤否定雙重國籍。

“疏堵并用”仍是權宜之策

雙重國籍可能帶來的制度風險也很明顯。首先,是司法管轄權的爭議。譬如,一個中國公民若具有雙重國籍,一旦他在中國犯罪后,可能會逃往另一國籍國,向對方國家提出外交保護要求,或者該國主張“本國國民不引渡”,這就給中國司法機關的管轄帶來了難題。其次,由于雙重國籍涉及兩個國籍國的政策協調,因此它還有可能招致外交紛爭。

“允許雙重國籍,確實會給海外華人回國投資、探親等活動帶來方便。但修改國家法律,關鍵還是要從國家利益高度去考慮,不能僅僅為了照顧一個群體的方便和利益就放棄了已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立法原則。”中國社科院國際法研究所戴瑞君博士對《南風窗》記者表示,她認為在當前若承認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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