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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網紅直播帶貨翻車的具體案例(網紅直播帶貨出問題誰擔責?)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30 03:44:21【】0人已围观

简介近段時間網紅帶貨“翻車”頻發,這透露出了直播帶貨的哪些短板?產品的質量得不到保障,還有許多其他的問題。今年是直播帶貨最火的一年,無論是明星還是網紅都在走直播帶貨。也有一些城市的領導人也在直播帶貨為了建

近段時間網紅帶貨“翻車”頻發,這透露出了直播帶貨的哪些短板?

產品的質量得不到保障,還有許多其他的問題。

今年是直播帶貨最火的一年,無論是明星還是網紅都在走直播帶貨。也有一些城市的領導人也在直播帶貨為了建設自己的美好家園,也有一些良心網紅直播帶貨助農,這些都是很好的事情當然是值得鼓勵的。然后最近一段時間,直播帶貨卻被炒上了熱搜,原因是某某明星帶的貨是假的,某某主播帶的貨質量有問題等等一系列問題都被越放越大,還有的將要走上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情況。其實小編覺得,之所以現在的直播帶貨假產品偏多,還是因為這背后的利益太多所導致的。有個網紅稍有一些名氣就去帶貨,有點流量就去帶貨,但是給的出場費倒是不低,很多商家覺得直播確實很掙錢,一個晚上的直播帶出來的利潤夠他們一年掙得了。于是不惜花高價去請主播帶貨,就是這樣的現象越來越多。有些主播帶貨要的出場費越來越高,但是有些主播帶的貨越來越多,但是他們不去仔細了解這個產品,還有一些三無產品,只要錢給的到位,他們依然愿意去賣產品,完全不考慮后果。前有非常有名的網紅,在直播中直播一個產品,因為完全沒有搞明白它的性能,結果在節目中就翻車了,被很多的網友嘲笑,東西自己都不會用,還賣給自己的粉絲,這不是騙子嗎?網上一片質疑之聲,雖然事后進行了澄清,但是自己剛剛火起來的名聲就這樣沒有了,這就是因為自己不去了解清楚就去帶貨,最后只能害了自己。

所以說如果想要直播帶貨走的更長久,了解好產品,了解產品質量都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是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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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直播帶貨毫無底線,怎么整治這種現象?

現在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網絡媒體也在不斷的發展著網絡改變了我們生活方方面面,其中改變最大的就是我們的購物方式。在之前,我們購物方式都是在線下直接購物的,但是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線上購物已經成了一種潮流,線上購物不僅只包括App平臺上直接購物,還包括一些直播軟件上網絡主播帶貨。但是我們會發現有一些網絡主播違反道德,把一些假貨賣給消費者,網紅直播帶貨更加毫無底線。那么該怎樣整治這種現象呢?下面我們可以來具體說一下。

平臺應該負起監管的職責,因為在整個平臺當中會有很多網紅,直播帶貨的人如果發現不好的現象,那么應該及時制止,如果讓這種現象泛濫的話,那么最終影響的就是整個平臺的聲譽。首先當發現網絡主播隨意帶一些不好的貨品給消費者的話,那么應該及時制止這種行為,強制關播,而且要懲罰這位主播,禁播一定的時長。給他一定的教訓,因為如果不加以管制的話,這種現象會泛濫成風,因為在網絡上畢竟是一個虛擬平臺,消費者對于這樣的產品是摸不到的,不能真真實實的感受到它的質量,如果主播把這件事情說的天花亂墜的話,很多消費者會下單,那么影響的教室消費者的心理。

還有就是當發現這種現象之后,應該讓這位主播給消費者一定的賠償,因為這件事情已經涉及到了欺騙消費者,當發現這位網紅主播賣假貨或者是賣次品的話,應該給消費者幾倍的賠償。任何人都不想買到假貨,買到不好的貨物之后會是非常傷心的,而且網紅直播帶貨面對的群體非常大,一旦涉及假貨的話,那么他所涉金額是非常大的,如果不賠償消費者的話,會讓這些錢踹到他自己的腰包。

現在有一些網紅直播帶貨毫無底線,那么平臺就要起到責任,嚴厲整治這種現象,因為這些網紅主播,是在某些平臺里面進行直播,平臺有直接的監管責任,因為任由他發展的話,會帶壞整個平臺的風氣,最終讓平臺的聲譽受到損失,所以當發現有毫無底線帶貨主播,那么就要嚴厲的懲罰他,禁播一定時長,然后對消費者幾倍賠償,都是非常好的方式。

網紅直播帶貨出事誰擔責?

直播帶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主播需要擔責。直播帶貨是指商家向主播支付服務費用,讓主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通過其影響力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服務。由此可見,網紅帶貨的本質是一種商業廣告活動,其中直播帶貨的主播符合廣告法中對廣告代言人的定義。

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對于廣告代言人,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直播帶假貨,直播平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廣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對其明知或者應知的利用其場所或者信息傳輸、發布平臺發送、發布違法廣告的,應當予以制止。廣告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活動違法不予制止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停止相關業務。

網紅直播帶貨出問題誰擔責?

通過網絡直播方式購物逐漸成為年輕人的一種重要購物方式,一些商家也看中了主播、明星的帶貨能力,通過合作等方式請主播甚至明星為自己的商品進行直播帶貨,那么一旦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主播是否要承擔責任呢,這里需要從主播的不同身份分別來看。

對于由商家、經營者的員工直接從事主播活動的情況,此時由于主播屬于商家自身雇傭的員工,與商家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其進行直播應屬履行職務行為,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出現糾紛,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由商家自行承擔。

如果主播為自家商品直播帶貨,則主播即是商品經營者,又是銷售者,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時,主播應依法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法律責任。

目前經常引起網絡熱議的往往是另外一種情況,即由網紅、明星擔任主播,對商家的商品進行宣傳,并通過自身的影響力提高商品的銷售量。

此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條的規定: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此時主播的身份容易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主播如果在直播帶貨時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一旦其推薦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則應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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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安徽六安金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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