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1 談談你對直播帶貨的認識和存在的法律問題(如何看待當前的直播帶貨,請運用經濟學的知識談談你對該問題的認識?)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5 05:20:28【】5人已围观

简介直播帶貨屬于法律行為嗎直播帶貨屬于法律行為,屬于廣告行為。除了發布新增職業外,此次還發布了部分職業發展出的新工種。“互聯網營銷師”職業下增設了“直播銷售員”,人們熟知的電商主播、帶貨網紅們有了正式的職

直播帶貨屬于法律行為嗎

直播帶貨屬于法律行為,屬于廣告行為。

除了發布新增職業外,此次還發布了部分職業發展出的新工種。“互聯網營銷師”職業下增設了“直播銷售員”,人們熟知的電商主播、帶貨網紅們有了正式的職業稱謂。此外,互聯網信息審核員、小買粉絲貸員、勞務派遣管理員等五個工種也成了正式的職業稱謂。

互聯網技術發展已深入到現代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現代城市治理方面,中央提出“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各級地方政府都組建了相應的城市管理網格員隊伍,直接服務于城市經濟社會發展。

直播帶貨的優勢:

(1)直觀真實。

直播帶貨過程中的商品,比起線上圖片更為真實、直觀。主播通過與用戶互動,可以讓用戶感受到商品、看到使用效果。直播的實時互動性更容易獲得用戶的信任,主播通過直播,推動促銷,使得用戶更加容易下單。

(2)流量紅利。

互聯網行業的發展規律就是不斷發掘流量紅利。從PC時代、到移動端、再到萬物互聯時代,流量也在不斷發展和擴大。

從3G到4G,再到目前的5G,網速正在提升,用戶可以隨時隨地看視頻,流量費用下降,為直播帶貨興起打下基礎。

從買粉絲導航到文字博客,從微博和買粉絲圖文到短視頻,再到直播。信息的載體變遷趨勢更豐富、更自然。直播帶貨正式成為新一代的流量紅利。

直播帶貨屬于法律行為嗎

直播帶貨屬于法律行為,屬于廣告行為。

直播帶貨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風險:

1、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網紅、主播等在“直播帶貨”時應嚴格遵守法律義務,主播應建立嚴格的選品團隊,仔細甄別商品商標,如果明知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然銷售的,則需要承擔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刑事責任。

2、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如主播明知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還利用直播平臺銷售和宣傳,可能會涉及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或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3、虛假廣告罪。如果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實施的僅僅是廣告代言行為,由于在該過程中并不會直接發生商品的有償轉讓,一般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風險。

主播的民事責任分析

1、當主播被定性為廣告發布者、代言人的時候,如果消費者通過直播間所購買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主播明知產品質量不過關甚至存在問題,還在直播過程中夸大宣傳、虛假宣傳及欺騙、誤導消費者,那么就應該與直播平臺方、銷售方共同向消費者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如果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則需要承擔“三倍賠償責任”;如果生產或銷售的產品違反食品安全標準,則需要承擔“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賠償責任”;如果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還應當賠償其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由此可見,本法所稱的廣告,即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直播帶貨即是利用網絡直播平臺的渠道推薦產品從而吸引消費者購買,符合《廣告法》對于廣告的定義,理應隸屬于商業廣告活動。

《廣告法》

第五十六條 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二條,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直播帶貨行業被整改,你認為直播帶貨存在什么弊端?

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的生活得到了極大的便利,現在很多商家都通過直播帶貨,但是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面臨著很多弊端,需要被整改,我認為首先弊端就是很多商家會賣假貨,其次,有些貨跟真實的描述不一樣,除此之外,商家還容易讓消費者沖動消費,接下來跟大家具體說明。1.在直播帶貨中,有很多商家賣假貨。

記得在一個直播中看到過這樣一個場面,一個主播在上面叫賣鞋子,他明確的說這個鞋子是一個仿冒品,其實這就是一種赤裸裸的賣假貨的行為,一方面假貨不利于市場的良性發展,對于真貨物是一種打擊,另一方面,一直賣假貨也是對消費者的一種不負責任。2.在直播帶貨中,還存在真實貨物跟描述不符的現象。

網絡上有一個非常有名的主播,這個主播賣了很多的燕窩,但是經過專業人士的測算,這燕窩就跟普通的糖水沒有差別,所以說相當于欺騙了消費者,因為直播帶貨會帶很多貨,如果自己不提前驗證好很容易坑了消費者,除此之外因為商家跟直播帶貨之間不一定是真的貨,所以商家也可能會坑了直播帶貨的主播,從而欺騙消費者。3.直播帶貨存在引導消費者沖動消費的行為。

我看過幾場直播帶貨,在視頻里主播都是極力的吶喊,想讓消費者去購買,我們購買物品難道不是應該有需要才去購買嗎?而不是被主播帶著情緒沖動的消費,這樣不利于人們形成正確的消費觀。

總而言之,我認為直播帶貨是一個新興的行業,還有需要整改的地方,直播帶貨存在的幾個弊端,比如說直播帶貨很多人會賣假貨,也有一些人會賣水貨,除此之外,很容易讓別人沖動消費。

如何看待當前的直播帶貨,請運用經濟學的知識談談你對該問題的認識?

直播帶貨也就是現在的粉絲經濟,這應該是一種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的一種正常的經濟形勢,直播經濟當中容易,因為市場調節的自發性而帶來一些只顧盈利虛假宣傳的情況,需要國家加強宏觀調控

很赞哦!(64915)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河南新乡凤泉区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