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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評估(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政策與措施。)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8 11:33:14【】5人已围观

简介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么新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么新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

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簡政放權,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資本流動管理體系,現就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允許具有貨物貿易出口背景的境內外匯貸款辦理結匯。境內機構應以貨物貿易出口收匯資金償還,原則上不允許購匯償還。

二、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債務人可通過向境內進行放貸、股權投資等方式將擔保項下資金直接或間接調回境內使用。銀行發生內保外貸擔保履約的,相關結售匯納入銀行自身結售匯管理。

三、進一步便利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境內銀行通過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觀審慎管理原則,可境內運用比例由不超過前六個月日均存款余額的50%調整為100%;境內運用資金不占用銀行短期外債余額指標。

四、允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結匯。結匯后匯入境內使用的,境內銀行應當按照跨境交易相關規定,審核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后辦理。

五、進一步規范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境內機構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及時辦理收匯業務,外匯局另有規定除外。

六、完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存放境外統計。境內機構因各種原因已將出口收入或服務貿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38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的通知》(匯發〔2013〕30號)等辦理外匯管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或報送信息的,應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主動報告相關信息。

七、繼續執行并完善直接投資外匯利潤匯出管理政策。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利潤匯出業務,應按真實交易原則審核與本次利潤匯出相關的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或合伙人利潤分配決議)、稅務備案表原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在相關稅務備案表原件上加章簽注本次匯出金額和匯出日期。境內機構利潤匯出前應先依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八、加強境外直接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除應按規定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外,還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使用計劃)情況,提供董事會決議(或合伙人決議)、合同或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銀行按照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九、實施本外幣全口徑境外放款管理。境內機構辦理境外放款業務,本幣境外放款余額與外幣境外放款余額合計最高不得超過其上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中所有者權益的30%。

十、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依法處罰。

十一、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外匯局將定期評估政策實施效果,根據國際收支形勢對政策進行調整。以前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應盡快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外匯指定銀行,并認真遵照執行。

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單位如何

、推行“一業一證”“一業一照”改革。深化綜合許可制度改革,探索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許可證。在商超、餐飲、零售等10個行業基礎上逐步拓展“一業一證”改革范圍。探索“一業一照”改革,將同一行業的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等信息加載到營業執照二維碼上,便利開展“一照通辦”。推進“證照一件事”主題服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專項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8月)

二、探索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積極推動立法,爭取出臺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取消部分行政許可的決定。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對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率先取消一批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市場主體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備案,即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實現“準入即準營”。(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專項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

三、探索實施“一照多址”“一證多址”改革。總結推廣在快遞、果蔬連鎖行業開展“一照多址”改革經驗,進一步拓展至其他行業,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允許在營業執照上加載新設立住所(經營場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機構登記。探索對部分高頻辦理的經營許可證開展“一證多址”改革,允許企業在開設經營項目相同的分支機構時,作出相應承諾后,免于再次辦理相關許可證。總結推廣海口市做法至三亞等市縣,在大型企業分支機構辦理不涉及新辦許可證的信息變更時,實行集中統一辦理。(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2年8月)

四、健全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注銷條例》,推行市場主體除名制度和依職權注銷制度;全面推行簡易注銷,完善全省統一的企業注銷網上平臺,構建“證照并銷”“注銷預檢”“破銷聯辦”等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破產程序條例》,推行破產預重整制度,探索建立企業破產重整信用修復機制,允許債權人等推薦選任破產管理人;建立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聯動機制,提高市場重組、出清的質量和效率。(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高級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五、進一步深化招投標制度改革。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加快實施合同簽訂和變更網上辦理。推動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與國庫支付系統信息共享,實現工程款支付網上查詢。完成電子招投標業務招、投、開、評、定等所有交易環節線上化、無紙化、便捷化,實現電子合同、電子簽章、電子備案。積極推動“機器管招投標”,抓緊完善“基于BIM技術的建設工程計算機招投標系統”,提高招投標的智能化、可視化、科學化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

六、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在省級、市縣產業園區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成片開發區域,土地供應前,開展地質災害、地震安全、壓覆礦產、氣候可行性、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 防洪、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評估,形成評估結果和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水務廳、省氣象局、省林業局、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委軍民融合辦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七、深入實施“機器管規劃”,推行“土地超市”制度。建設完善國土空間智慧治理平臺,推行“機器管規劃”,構建“規劃許可機器審核+全省統一機器賦碼+核發電子證照”的“機器管規劃”實施管理機制。實施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將批而未供、閑置土地等上圖入庫,建設“土地超市”,實現土地資源供需精準對接。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促進項目策劃生成與項目儲備庫建設聯動,加快建設產業方向、預選址、空間規劃審查、區域評估、投資規模、用地指標等各項參數明晰的項目儲備庫,加快項目落地實施。探索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八、深入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拓展不動產登記“全省通辦”、“零跑動”事項范圍。完善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平臺,推動與稅務、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門和金融機構等單位的信息共享,實施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并行辦理,推進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變更聯動辦理。推動不動產電子權證的協同互認,擴大電子權證應用范圍。探索“不動產登記+區塊鏈”應用,推進有關事項“零材料”辦理。探索建立不動產登記責任保險制度和錯誤賠償保險機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稅務局、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海南電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九、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實施“萬泉河金融暢通工程”,積極發展園區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科創金融、綠色金融,擴大信貸投放。發揮海南省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推廣“評價增信+金融服務”模式。發揮海南省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中心作用,優化首貸和續貸服務。支持和鼓勵銀行機構開發“政采貸”“信用貸”“銀稅貸”“科技貸”等貸款產品,推動發展信易貸。(責任部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大數據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委統戰部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深化涉企辦稅服務改革。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推廣海口市做法,向新辦納稅人非接觸式發放稅務UKey,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免費申領稅務UKey,年內全省普及非接觸式發放稅務UKey服務。優化發票申領“白名單”服務,將納稅信用級別高、重點稅源等企業納入“白名單”管理,為其提供線上申請調整票種票量、在線即時免檢辦結等服務。完善稅庫聯動退庫機制,全流程整合退庫業務,實施“一體化并聯”稅庫審核機制,推進退庫全流程電子化。(責任部門:省稅務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8月)

十一、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高標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豐富和拓展地方特色應用,加快推進空港口岸物流服務系統建設,實現空港口岸跨境貿易單證電子化流轉。在海口綜合保稅區、空港綜合保稅區推廣洋浦保稅港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管理制度和通關便利措施。積極探索“洋浦港—海口港”組合港通關模式,更好支撐外貿集裝箱在洋浦港集港運營。深化應用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措施,在有條件的港口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完善進出口聯合登臨檢查工作機制,依托“單一窗口”,通過“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形式,實現“通關+物流”快速銜接,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海口海關、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二、推進國際投資和跨境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完善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對投資買粉絲、代辦服務、設立公司、外匯登記、預約銀行開戶、項目建設及其他事項辦理等全鏈條,提供全流程服務。同步設立線下服務窗口,開展“投資一件事”主題服務。在洋浦經濟開發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試點銀行可根據客戶指令為洋浦經濟開發區內注冊的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優質企業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支持試點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后核查,推進跨境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外匯管理,積極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證監會海南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三、優化國際人才管理服務。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應用人工智能、大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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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贵州黔西南望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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