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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安民警使用社交媒體就不準(隨便你報警,敢動我一下試試,地鐵潑婦猖狂打人,遇到潑婦該怎么辦?)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8 11:01:30【】5人已围观

简介執行。我覺得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山東省母子被侮辱的案件,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當時的濟南警方在看到高利貸控制母子的自由,侮辱母子的時候,他們采取的是不作為的行動,最終導致整個事件,變成一起殺人案,從這件案

執行。

我覺得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山東省母子被侮辱的案件,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當時的濟南警方在看到高利貸控制母子的自由,侮辱母子的時候,他們采取的是不作為的行動,最終導致整個事件,變成一起殺人案,從這件案子的經過來看,警察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不過濟南警方的反應很快,當然并不是對高利貸犯罪人,而是對網民采取行動,使用一些侮辱性的東西來諷刺網民,我覺得身為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叫人寒心,當然這件事情的結果,自然是警方宣布,首先是這兩條微博沒有任何含義,其次是值班人員也并非民警,我覺得這事情真是有些匪夷所思。

首先微博的言論沒有任何含義?這句話很蹊蹺,如果沒有含義的話,為什么會出現在濟南警方的微博呢?難道警方的微博經常喜歡發表沒有內容的信息嗎?其次這次事件的值班人不是警方的人,這句話更加有些不可思議,警方的微博值班人竟然不是警察,那么要這個警方的微博做什么?或者警方的微博外人可以經常使用嗎?

濟南警方的推托之詞,真是最令老百姓失望的語言,之所以官微發表不當言論者均是【外人】,這里面推責任的成為很高,而且每次如此豈不是,那大家的智商開玩笑嗎?現在之所以一出事就是外人的行為,明顯是把自己撇清,找個替罪羊來說代替,當然現在沒有證據說明濟南警方是這樣做的,可是外人使用警方的微博?難道不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嗎?中國很多時候,出現錯誤的話,都是外人,這樣推責任的現象, 現在已經愈演愈烈。為何官微發表不當言論者均是【外人】,各種的道理,無非是把自己內部人撇清,包庇縱容而已!

隨便你報警,敢動我一下試試,地鐵潑婦猖狂打人,遇到潑婦該怎么辦?

很簡單,直接叫警察來處理,無論什么潑婦叫警察就完事了,她們怎么撒潑打滾都沒用,來軟來硬的警察都有治她們的辦法,與其和潑婦爭執還不如自己離遠一點,晦氣。人民警察就是好啊,你遇到什么問題第一時間報警絕對沒有錯,他們會熱心幫你解決問題,不要想著自己來解決,跟這種潑婦你是贏不了的,就算贏了能證明啥,只能證明你比潑婦還要潑婦!還有就是要調整心態,遇到潑婦不要壞了自己的心情,為這種人破壞自己一天的好心情是不值當的,就當走到路上踩到一坨屎,你弄干凈了還得繼續過你的,但跟這坨屎較勁那你就真的傻了。

事件梳理:

在北京地鐵的8號線上有一名中年女人各種撒潑,原因是這名女人一個人占三個座,被其他人善意提醒一下她發起脾氣來,還說自己就喜歡這樣坐,誰敢動她就要打人。結果有個小伙子坐在她旁邊還硬生生被她給擠走了,甚至女子還扇了小伙子兩巴掌,小伙子氣不過想要報警處理,誰知女子一點悔改都沒有,還大聲叫囂著報警都不怕!直到地鐵到了最后一站這女子才下車,被工作人員叫去做筆錄,誰知她就是不去,直接走了,最終只留下了被打的男子去做筆錄。這真的是誰撒潑誰就無敵了呀,工作人員都沒辦法治理她,這種女子真的是丟女性的臉!

01、比潑更潑

我個人認為潑婦沒有最潑婦的,只有更潑婦的,你遇到潑婦沒辦法解決,那你就不要顧著自己形象,你比她更潑婦她就輸了。她大聲叫喊那你就拿起手機錄像也跟她大聲說話,她動手你也不能忍,一旦碰到你身體就錄下來,完了留下被“打”的證據,這樣即便你們都有錯,你也會是錯誤較輕的那一個。再不濟你就直接大聲宣傳,各種嘟囔她,就讓她生氣,惹她爆炸,你不開心也不能讓對方得逞,就該怎么吵鬧怎么來,面子都不用顧忌了。

02、出動警察幫忙

上面那種方法呢不適合大部分人,畢竟要臉面的人還是比較多的,誰愿意犧牲自己形象更潑婦去理論啊,那你能解決的唯一途徑就是報警了。報警處理,讓警察來講道理,人民警察難不成潑婦還敢動手啊?那分分鐘就是襲警了啊,更何況你是有理的那一方,警察也絕對會幫理不幫親的。只要你有理,你就盡管報警來處理,不要被人欺負,也不要忍氣吞聲,那人再怎么潑婦也不敢直接跟警察硬剛起來的,即便她上頭有人,她爆出來那就會被網友拍下來然后發網上,那潑婦跟潑婦背后的人就都被涼涼。

還是那句話,遇到垃圾的人,你不要因為垃圾人就壞了自己心情。

正常警察會用私人電話通知對方嗎?

不會用私人電話,公安機關傳呼嫌疑人都需要使用傳喚證的;如果是口頭傳喚的,需要現場出示工作證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五條,人民警察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可以到其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必要時,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機關以外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安機關對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

擴展資料:

如何防范警察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1、建立警示教育學習機制,增強意識。

為鞏固治理效果。發布各級公安機關通報、媒體網絡公布的典型案例,重新下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網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公安機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公安信息共享查詢應用“七不準”》《公安民警使用網絡社交媒體“九不準”》等文件。

加強民警、輔警公安信息網絡安全保密知識的學習,增強全警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意識。

2、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強化管理。

向民警、輔警下發自查自糾清單,要求對照檢查是否存在數字證書隨意轉借他人使用等現象,對他人借用、使用本人數字證書未及時記錄、登記備案,未經批準短時間內超量查詢警務信息等情況,提交《自查自糾報告》并簽訂《安全保密協議》。

3、加大執紀執法力度,依規追責。

對發現問題但對問題隱瞞不查、不報的,不僅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上報上級機關由刑偵、治安等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未構成違法犯罪的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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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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