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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國家地理雜志訂閱卡(適合高中文科生看的對學習有幫助的報紙雜志)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9 16:59:04【】8人已围观

简介就是時尚,但是這里面有歷史的東西,有民族的東西,可能他不知道。我們認為時尚是什么?我們有責任,我們也可以,一個是理直氣壯,再一個也很應該做這件事情,告訴人們真正的時尚的內涵,我們甚至想引發這個討論,因

就是時尚,但是這里面有歷史的東西,有民族的東西,可能他不知道。我們認為時尚是什么?我們有責任,我們也可以,一個是理直氣壯,再一個也很應該做這件事情,告訴人們真正的時尚的內涵,我們甚至想引發這個討論,因為有的雜志覺得我們創辦一本新的雜志的時候,印刷漂亮,拍一點時裝的片子,這就是時尚了,其實恰恰他不懂。比如我們的“Bazzar”這期的色彩,和我們客戶的色彩是契合,這種契合不是偶然的,我們并不是為了它這個去拍這個封面,但是在文化認同,審美上,潮流的分析我們是一致,這叫英雄所見略同。所以這種東西你會知道什么是這個時期體現美的一種精神,或者是為什么。看了我們雜志你就知道為什么,你不僅會這樣做,你還知道這樣做的理由,這就是成熟女性和不成熟的女性的差別。

但是我相信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時尚人群會逐漸擴大,大家會越來越認識到什么是最好的東西,因為會有一個過程。

主持人:你是在時尚圈里呆了很久,也算是專家了,你覺得自己是時尚的人嗎?,你平時對時尚的事物敏感嗎?

劉江:專家不敢說,因為做時尚,其實內心的境界可能是更重要的,你的生活態度、價值觀、處理關系的方法、情感表達方式,它是綜合成為一個人他是不是時尚。可能我在某些方面我有我的特點,其實特點就是時尚,我就是我,我有我個性的東西,也許在著裝上,也許在休閑方式上,也許在個人的偏好,在表達觀點和表達觀點的方式上我有我的特色。我曾經自我評價我,第一在品質上我是一個書生,因為我與人為善的態度、追求內心善良的這種欲求,以及我隨和和率性的感覺,這是我的一個特點。我是曾經做過很多工作,我覺得我的快樂是在我的生活當中至少占了70%的份額,一個是我自己這樣努力,我也希望我們的同事這樣,我會給同事們營造這樣的空間,快樂的工作,只要把你的工作當成快樂的事情,你的成就感是以乘法計算的。

主持人:據我所知,你以前是學中文的,我覺得一個學中文的人,似乎應該非常忠于本真、非常重視精神感受的人。你在進入時尚行業之后,在內心有沒有發生什么變化?

劉江:其實我喜歡文學,最早曾經寫過歌,當然也出過詩集,我的文學夢有從來沒有消失過。我在去年我們《時尚》九周年的時候,還寫了一首詩,最后我和我的搭檔合作,我寫詩,他寫書法,我們把它制作成一個非常精美的賀卡,送給我們每一個人。

網友:你能不能給大家說兩句當年得意的詩作?

劉江:這個沒有準備。我想起一句,我描述當時的一個夜晚的情況,描述夜晚的到來,我是這樣寫的叫做“一大滴濃墨,在宣紙上化開,夜就這樣到來”,這是我自我得意的一句。因為我想這是一種審美。另外一個寫華清池的詩,最后的結尾是“淺淺的一池清水,泡爛了一個王朝”。

網友:你認為辦一本雜志的根本的目的是什么?

劉江:有一個目的寬泛或者目標化的給人們的說法就是給別人一種精神的滋養,就是能不能通過這個雜志讓人覺得它的營養、滋養,基于這一點,我們對編輯的要求就是說,就是每一本雜志要有它自己獨特的聲音,絕對不能和另一本一樣,要寬泛的理解時尚,當然具有時尚的精神內涵,一種風貌,但是仔細去讀,每一本雜志是個性的、自我的。個性就是時尚,同時每一本雜志在這個領域,它會提出自己的聲音,會有自己的理念,我們每本雜志,每期雜志都要有成為社交談資的話題,這就是我說的內涵的體現。

網友:都說傳媒是最后一個暴利行業,雜志也是嗎?你認為這種現象能持續多久?

劉江:這個我真的有不同的看法,我感謝你提出這個問題,因為我做傳媒十年了,十年磨一劍,臺灣有過流行的說法,叫做你恨一個人就讓他做雜志,因為做雜志投入很大,從成功率來講就已經相當少了,因為雜志是眼球經濟,雜志難在它是連續的購買物,不象有一些東西生產一批賣出去就行了,這不是投資特別容易回收的,也不是像人們說的最后一份暴利的行業,其實傳媒產業里面做雜志已經有很多人在這里面扔掉了不少錢。我覺得是浪費了資源,因為想當然的認為辦一本雜志就能賺錢,我知道紛紛倒下的是多數。我有一點算是探討,實際上做雜志還是要做雜志的去做,而不是商人去做,因為商人可能對市場、對賺錢的意識太強,就是老想著賺錢,他投入的時候,可能放進五百萬以后,如果沒有收回的時候他就不再投,可是恰恰再投兩百萬就可以賺錢,他就不繼續投了,這點是商人和文化人的區別,往往是文化做雜志才能夠持久。

我和我的搭檔,和現在的同事們很上癮,做了以后覺得還能做的更好,我們《時尚》的敬業精神,用合作伙伴來比較是比較合適,說我們時尚的人很敬業。我說你們做的好不好,由很多合作方來評價,我經常跟我們的同事來講,我說你們做的好不好,你們說了不算,是合作伙伴說好。我跟總編講,你說雜志好,好賣嗎,讀者說好才是好。

網友:你對香港那邊出的八卦娛樂類雜志有什么看法?

劉江:人們特別疲憊的時候需要一些搞笑的東西,在中國市場不一樣,它的市場會是一部分,它不會成為主流。

主持人:因為現在大家對時尚的需求,對生活的品質要求更高,所以現在時尚類的雜志才會受到這樣的關注。

網友:《時尚》給大家的面面貌是大眾的,而不是邊緣,但是似乎現在邊緣是非常有市場的,你會考慮出一本先鋒的雜志嗎?

劉江:要做雜志也好,要做什么也好,你要占主流,在時尚媒體你要成為主流的話,《時尚》目前的選擇,目前的模式,目前的狀態是占據主流的地位。但是不能說《時尚》的東西包羅萬象,《新銳》的東西也是有很成功的,比如《新周刊》就很成功。但是大家應該注意到,這種新銳不是標榜新銳就可以新銳,這些買粉絲,生活提供的原始材料是不是足夠你做一本連續出版物,應該說《新周刊》是非常非常敬業的人在做的,同時也是非常非常成功,但是他可能會有水準的起伏,同樣的東西,別人已經做了,別的人再去做新銳,用這個角度切入不見得是最聰明的做法。

有一種愛,叫“發乎于情,止乎于禮”

如果有人問你,最美好的愛情,應該是什么模樣的?

也許你會認為,那是“一生一世一雙人”,是生死相依、耳鬢廝磨。當然,那樣的愛情,可遇而不可求,自然是極好的。但如果,在錯誤的時間遇上對的人,又該如何抉擇呢?

幾年前,曾看過電影《廊橋遺夢》,為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間的愛而不得而遺憾。如今,再來品讀這篇小說,卻也讀出了更深一層的意境。原來,還有一種愛,可以是“發乎于情,止乎于禮”。

因為愛你,所以我選擇放棄。這樣隱忍與周全,更是人性中難得的睿智與光輝,也讓此篇成了永恒不衰的經典。

女主弗朗西斯卡,從意大利遠嫁到美國一個鄉下小鎮。她曾經受過良好的教育,愛好文學,也有許多浪漫的小心思。

丈夫理查德很勤快,也很務實。講話粗聲大氣,吃飯無肉不歡。最關鍵的是,無法與弗朗西斯卡產生心靈上的共鳴。

遺憾嗎?女主的內心,肯定也有不少失落的,但她只能將心中的詩和遠方擱置一旁。因為,還有一雙兒女,和繁多的家務等著她去料理。

直到那一天,丈夫和孩子們出了遠門,《國家地理》雜志的攝影師羅伯特•金凱德上門問路。

原來,羅伯特需要尋找一座叫羅斯曼的廊橋。他雖年過五十,但動作矯捷,眼神明亮,言語文雅,就像從曠野吹來的的長風,給弗朗西斯卡沉悶壓抑的生活帶來了一縷清涼。

而在羅伯特眼中,弗朗西斯卡風姿綽約,白色的圓領衫,褪色的牛仔褲,將豐滿的身材修飾得恰到好處。有別于普通農婦的,她的熱情中又帶有一絲靦腆,言語之中顯示出良好的修養。這讓四處漂泊的攝影師,瞬間產生了溫暖和安定的感覺。

兩人的心,在剎那間,都向彼此靠近了些。有時候,感覺就是那么奇怪,對一個人產生好感,也是無理由的,正所謂“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弗朗西斯卡主動給羅伯特帶路,找到了那座廊橋。作為回報,羅伯特采了一束漂亮的野花相贈。雖然是很不起眼的禮物,然而,弗朗西斯卡的內心卻起了漣漪。畢竟,這么多年來,從沒有人給她獻過花,即使是特殊的日子也沒有。

攝影工作結束后,夜幕也降臨了,弗朗西斯卡邀請羅伯特共進晚餐。他們不約而同的都喜歡素食。羅伯特主動打下手,顯得那么自如,似乎兩人之間早有一種默契。

這個夜晚,在輕柔音樂的陪伴下,兩人喝著酒,聊起了葉芝的詩。彼此之間,似乎總有說不完的話題。

羅伯特告辭后,弗朗西斯卡腦海里依然不斷地閃現他的身影,她忍不住在紙上寫下了一句葉芝的詩:“當白蛾子張開翅膀時”,開車穿過一片黑暗,將它釘在廊橋的入口處,邀約男主第二天再來家做客。

弗朗西斯卡無疑是美的。但她的自我認同感,在日漸平庸的生活里,早已被逐漸消磨。

這個家庭需要她,卻也忽視她。她的角色是妻子、母親,唯獨沒有她自己。只有羅伯特懂她,懂她由內而外散發的女性魅力。

雖然兩人相識的時間是那么短暫,但是,靈魂的相知,并不以時間為距離。有些人,哪怕近在咫尺,也宛如遠隔天涯,有些則相反。

同樣,羅伯特的狂放不羈,身上散發的雄性氣息,還有自由馳騁的內心,都是弗朗西斯卡之前從未體驗過的,也是為之深深迷戀的。

一個,心中住著一份激情與浪漫,始終等著被喚醒;另一個,猶如懸掛于險峻高峰的飛瀑,漂流不定,只等待著跌落到平靜的湖泊。正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為了這次約會,弗朗西斯卡做了精心的準備。她買了一條以前從不敢嘗試的深V領禮服,將長長的黑發用銀發卡卡住。同時,略施胭脂,撒了淡淡的香水。那種期盼和喜悅,讓我明白了什么叫“女為悅己者容”。女人啊,就是那含苞欲放的花朵,只為心愛的人而綻放。

這短短的四天光陰,兩人任憑愛的漩渦將自己淹沒,深深地沉溺于其中。燭光下的曼舞,晚風中的呢喃,一切都美得讓人如癡如醉,不愿醒來。

這是情欲的糾纏,但更是靈魂的相守。僅有前者,只能是膚淺而單薄的。只有深深的懂得,才能將對方安放于內心,一生一世。

到此為止,我們看到了愛情的美好模樣。可是,在錯誤的時間,遇上對的人,那該是怎樣的一種糾結?

聽從內心的召喚,也許,兩人從此就擁有了屬于自己的詩和遠方。有愛情做伴,在天地紅塵間行走,至少可以轟轟烈烈一回。

面對摯愛,弗朗西斯卡覺得,自己又恢復了女兒身。然而,她身后的丈夫和孩子呢,如果自己一走了之,他們又該怎么辦?

也許,小鎮上人們的唾沫星子會鋪天蓋地的飛來,將這一家人淹沒。丈夫是個好人,雖然不解風情、粗魯無趣,但他有著強烈的家庭責任感。為了這個家庭,為了妻子和兒女,他努力打拼,希望用自己的勞作,換取一家人的安逸生活,這有錯嗎?

孩子們又怎么辦?大人的行為取向在潛移默化中會影響孩子的思想。如果有一個為了自己的幸福而拋棄子女的母親,孩子幼小心靈上的創傷,或許一輩子都難以撫平。

最終,弗朗西斯卡在內心激烈爭斗后,還是決定放棄愛情,盡管,“這樣明確的愛,一生僅有一次”。

在加油站,弗朗西斯卡與羅伯特偶遇,隔車相望。那一刻,外面大雨滂沱,兩人的眼里,也早已淚流成河。

她知道,羅伯特之所以遲遲未離開小鎮,只是希望能再給她一次選擇的機會。也許,只要輕輕一擰門把手,就可以撲入愛人的懷抱。盡管心里千百次地呼喚對方的名字,可是,她必須要克制住自己奔涌的情感,任憑心碎成一地。

雖然,彼此已決定此生不再相見,但這并不妨礙,你永遠住進我心底。

此后,羅伯特便掛著一條刻有弗朗西斯卡名字的項鏈,直到離世。弗朗西斯卡,也訂閱了一份《國家地理》雜志,只是因為,能從這里一窺羅伯特的足跡。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四天的相守,足以抵過內心一輩子的荒涼與寂寞。

活著時不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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