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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國際貿易熱點事件評述(最近有哪些國際貿易熱點新聞)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3 09:09:16【】0人已围观

简介人類犯罪目的而產生的動機才可以認定為卑劣犯罪動機。被害人過錯影響刑罰裁量的法理依據在于其使被告人的可譴責性降低。民間矛盾影響刑罰裁量的法理依據是被告人的預防必要性小。在暴力犯罪死刑裁量過程中,應當嚴格

人類犯罪目的而產生的動機才可以認定為卑劣犯罪動機。被害人過錯影響刑罰裁量的法理依據在于其使被告人的可譴責性降低。民間矛盾影響刑罰裁量的法理依據是被告人的預防必要性小。在暴力犯罪死刑裁量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酌定量刑情節的規范意義和法理依據來認定,并綜合全案量刑情節慎重考慮是否有必要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關鍵詞:酌定量刑情節;暴力犯罪;死刑;司法控制

8.網絡共犯體系下幫助行為的類型化及其歸責路徑

作者:李明見(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網絡共犯體系異化,使得傳統共犯理論和司法實踐面臨諸多挑戰。幫助行為在網絡空間的表現類型多樣化,中立的幫助行為、片面的幫助行為在網絡共同犯罪形態中廣泛存在。我國已通過刑事立法、司法解釋逐步構建了網絡幫助犯的刑事責任評價體系。在此基礎上,面對網絡幫助行為的歸責障礙,應堅持刑法總則下的共犯立法模式,肯定片面共犯的適用以及完善明知的判斷規則,以更好地解決網絡共同犯罪幫助行為的歸責問題。

關鍵詞:網絡犯罪;幫助行為;共犯正犯化;歸責體系

9.我國商事調解機制與《新加坡調解公約》對接的現實困境及其破解路徑

作者:楊安琪、楊署東(重慶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新加坡調解公約》的簽署,是國際貿易多邊合作重要的國際法保障,也是國際商事和解協議法律執行力和國際流動性顯著提升的標志。為實現國內商事調解機制與公約的對接,中國應在國際商事調解立法、和解協議配套執行機制、調解機構與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協調和完善,同時利用我國自貿區(港)先行先試的制度優勢,深耕商事調解試驗田,構建既符合國際標準,又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商事調解法律體系和運行體制。

關鍵詞:《新加坡調解公約》;國際商事和解協議;中國商事調解制度

10.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模式的爭論及評述

作者:陳圣利(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政法輿情治理研究中心)

內容提要: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模式,存在形式主義、公司意思主義和當事人意思主義之爭。爭論的焦點有二:一是股權轉讓是否以外觀公示為生效要件;二是股權轉讓是否以公司認可為生效要件。《九民會議紀要》采納了股東名冊登記生效說,此即形式主義觀點之一 。形式主義和公司意思主義,均超越了現行《公司法》相關規定的文義射程。當事人意思主義契合股權性質,符合比較法解釋,切合中國法現況,故而更為可取。當事人意思主義的核心內容是,除法律和公司章程另有規定以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歸屬變動一般以當事人的讓與合意為準,出資證明書的交付并非股權轉讓的要件,股東名冊的修改是對抗公司的要件,工商登記的變更是對抗公司外部第三人的要件。

關鍵詞: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模式;形式主義;公司意思主義;當事人意思主義

11.我國私營安保企業境外服務法治障礙及對策研究

作者:李璐瑋(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

內容提要:海外利益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我國整體發展利益與國家安全。面對復雜嚴峻的海外投資環境,我國海外利益急需我國私營安保企業提供配套的安全保障服務。然而,服務提供國(地)市場準入嚴苛、依法獲取持槍資格受限、服務過程中遭致合規風險高等棘手法律問題,使我國私營安保企業境外服務頻繁受阻。國內相關規則、行業標準未成體系,資質認證、槍支管理等具體規定空白或不靈活,國內相關監管、問責處罰機制不健全,全球性規制尚未深度參與,是我國私營安保企業陷入上述困境的根本制度性障礙。基于法治化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新要求,從國家規制視角,在規則制定、機制構建等多個層面,國內、國際等多個治理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議,依法保障我國私營安保企業順利提供境外服務,助企紓困。

關鍵詞:私營安保公司;總體國家安全觀;槍支管理制度;安保行業標準

【司法制度研究】

12.論審理者裁判與司法統一的張力及其消解

作者:許少波、張昂(華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審理者裁判和司法統一在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中呈現出緊張關系,這呈現為當下中國促進審理者裁判的司法改革和以司法統一為導向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沖突。審判權力與責任的失衡、司法問責方式的行政化、法官職業群體素質仍待提升、“結果中心主義”的審判評價標準等原因共同導致了審理者裁判與司法統一之間的緊張關系。審理者裁判與司法統一在原則上應當是兼容的,因為二者都不是絕對化的。審理者裁判與司法負責之間存在權衡,司法克制與司法能動之間存在博弈,適度的審理者裁判與適度的司法統一可以在不損害對方核心要素的情況下建立起來。消解審理者裁判與司法統一之間的緊張關系需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建立外部問責機制、實施溫和能動的司法政策、建立“過程與結果雙重導向”的法官績效考核制度。

關鍵詞:審理者裁判;司法統一;司法責任;司法能動;法官豁免

13.電子訴訟可控復雜性與可行簡單性之均衡

作者:陳錦波(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

內容提要:電子訴訟應當同時具備可控復雜性和可行簡單性的雙重功能特性。增加電子訴訟可控復雜性的途徑在于:在技術上,建立穩定、安全且功能多樣的電子訴訟平臺,并實現該平臺與其他網絡平臺的互聯互通;在法律制度上,確認異步審理的法律效力、建立相應的失權制度、確立電子簽名的使用規則并擴大法院對涉網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圍。而要實現電子訴訟的可行簡單性,則需要深入挖掘電子訴訟復雜性的來源,進而采取相應的應對舉措:在技術方面,彰顯電子訴訟平臺的交互性;在制度方面,加強對電子訴訟的程序性法律控制;在機構方面,通過網絡平臺來實現對電子訴訟繁雜事務的有效治理;在人員方面,提升訴判主體各方運用互聯網技術和法律規則的能力。

關鍵詞:電子訴訟;功能特性;可控復雜性;可行簡單性

14.偵察思維的故事模型理論:經驗事實的故事重建與構件證明

作者:鞏寒冰(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

內容提要:偵查語境的特殊性體現在偵查性發現相較“法律發現”的非對抗性,以及偵查性敘事整體性區別于法庭證明的構件拆分過程。對其特殊性的評估,有助于緩解“審判中心”下,集中于案卷筆錄上的緊張關系。故事模型跳出了“原子論”的認識過程,代之以“整體論”的思維模式。其描述了偵查性發現中對多種線索信息以及更自由信息形式的拓展,明確了對經驗事實的內心重建,理性思維是決定性因素。偵查故事需要統攝在案證據、解釋推論鏈條。其問題是故事構建的“整體性”要求與“分離性”障礙,及推論鏈條梳理的證據問題。“關于故事構造的知識”是偵查敘事的核心內容。在輔助偵查性敘事的形成過程以及為故事模型提供規范性引導的過程中,準確性構成了評判事實認定理論的重要標準,而對錯誤風險防控的把握體現在應對“刑事錯案種類泛化”理念修正中。

關鍵詞:故事模型;偵查性發現;經驗重建;要件事實

15.司法區塊鏈視域下電子數據的線上化證明

作者:孫夢龍(黑龍江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隨著數字技術對物理空間信息存儲方式的變革,電子數據的技術性需求與司法實踐的轉化式適用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司法區塊鏈的制度化建構為電子數據的線上化證明提供了“區塊鏈+司法”的全新發展方向。在存證階段,司法區塊鏈通過數據穩定存儲,建立數據可信載體與全程可追溯機制。在取證、舉證階段,司法區塊鏈可以通過借助參與共識,輔助電子數據真實性認定,并對接公證機關出證。在質證、認證階段,司法區塊鏈能夠有效減少電子數據生成機制、存儲過程中的不穩定因素,提升司法效率。司法區塊鏈平臺下的電子數據證明以法律規則與技術共識耦合的方式開啟了電子數據全流程線上化證明的司法證明新高度,形成獨具特色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關鍵詞:區塊鏈技術;技術證明;參與式;電子證據;線上化證明

【法治文化】

16.法政視角下的近代財政

——以宣統三年全國預算案為中心

作者:楊同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中國近代財政是伴隨中國法制近代化的產物。作為中國近代意義上的第一部財政預算案——宣統三年全國預算案,其編制與議決不僅凸顯了近代財政的內在理路,而且折射出法政的諸多面向。度支部頒布多項法令漸次展開財政清理,為預算案編制提供了基本前提。圍繞宣統三年全國預算案編制,各部院、地方督撫與度支部形成角力。編制赤字預算案反映度支部陷入“名實不符”的泥淖,呈現出晚清復雜的權力關系。資政院對宣統三年全國預算案的議決是首次由民意機關監督國家財政,資政院成立預決算股員會,勞心盡力,組織議員分科審查預算。經資政院大會議決,度支部原奏的預算赤字被修正為盈余,其間存在的程序問題值得反思。從法政角度觀之,權力的名實不符,程序的便宜處分,實為近代財政反思之一端。在轉型政治下,通過規則實現權力的自洽,達致良好的法政秩序,效果更佳。

關鍵詞:法政;財政;預算案;度支部;資政院

17.基于家原則對契約自由的反思

作者:周劍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契約自由以個體主義為基礎,在破除身份枷鎖、帶來個體解放與自由的同時,也導致了人與家本源關系的破裂,這種破裂意味著主體間關系的對抗,私人利益的無序擴張演化為社會沖突的焦點;更意味著人與歷史關系的斷裂,主體間相互依賴的歷史共同感不復存在,由此現代社會陷入公共性危機。家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秩序形態,透過中國的家文化,利用概念思維,可以重新認識家的規范意義與價值。家本質上是共生共存的載體,從家本性出發可以重新界定主體間關系,建構以“共在論——家倫理——共同利益”為基礎的家原則。家原則不是對契約自由的全面否定,而是對它的改進與充實,其意義主要在于:一方面反思與超越契約自由的個體主義基礎,以共在論激活人們的生活意義與歸屬感;另一方面則以家倫理為基礎重建公共倫理,力圖彌合私人自治與公共自治之間的斷裂,積極尋求自由得以實現的義務與倫理條件。

關鍵詞:契約自由;個體主義;家原則;關系倫理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是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辦的法學類專業學術期刊。1986年創刊,2012年由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更名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本刊秉承“格物致知、明禮弘法”的辦刊理念,堅持辦刊的學術性,追求學術創新,嚴守學術規范,關注法學理論和實踐中的前沿問題、熱點、難點問題及其背后的深層次法理研究,注重制度建設;包容不同學術觀點和學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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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吳珊

審核人員 | 梁學曾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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