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2 國際貿易領域的法律服務(外貿企業的法律顧問職責是什么?)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5 11:02:08【】0人已围观

简介服務貿易有哪幾種提供方式?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界定,國際服務貿易具體有四種提供方式:第一,“跨境提供”方式。“跨境提供”方式是指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資或資金的流動,而是

服務貿易有哪幾種提供方式?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界定,國際服務貿易具體有四種提供方式:

第一,“跨境提供”方式。“跨境提供”方式是指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資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郵政、電訊、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金融、信息和視聽等。

第二,“國外消費”方式。“國外消費”方式是指在一國境內向另一國的服務消費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游客、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接受外國留學生等。

第三,“商業存在”方式。“商業存在”方式是指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國境內的商業存在(指任何類型的經營企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如一國的公司到國外開辦銀行、商店,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第四,“自然人存在”方式。“自然人存在”方式是指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自然人在另一國境內的存在提供服務,如一國的醫生、教授、藝術家到另一國辦公事服務

服務貿易可分為國內服務貿易和國際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領域里,所謂服務貿易,通常指的是國際服務貿易。它是一種跨越國境的服務行為,是服務在國際間的輸出和輸入,實際上是國際間服務的提供與接受。

現階段國際服務貿易的主要特征:服務貿易可分為國內服務貿易和國際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領域里,所謂服務貿易,通常指的是國際服務貿易。它是一種跨越國境的服務行為,是服務在國際間的輸出和輸入,實際上是國際間服務的提供與接受。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界定,國際服務貿易具體有四種提供方式:第一,跨境提供方式。跨境提供方式是指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資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郵政、電訊、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金融、信息和視聽等。第二,國外消費方式。國外消費方式是指在一國境內向另一國的服務消費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

服務貿易不同方式具體內容: 由于服務的界定本來就很復雜,此外不同的國家和研究人員從各自的立場出發有第一部分服務貿易總協定范圍和定義服務貿易基本原則服務貿易的具體義務規范,按照我們的理解,新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教材的具體內容和體系可以這樣安排第一國家不同,勞動的中等強度也就不同;有的國家高些,有的國家低些。于是各國的,有沒有什么具體政策!達人幫忙!具體的動漫方面不是很多,不過剛剛出臺的擴大對外文化貿易。

國際服務貿易的形式包括: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費

3、商業存在

4、自然人流動

服務貿易是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他國境內向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務的貿易行為。主要方式有: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

其中,服務包括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服務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所作的承諾,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國際服務貿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六條國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關的國際服務貿易: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二)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三)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國內特定服務產業,需要限制的;

(四)為保障國家外匯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六)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第二十七條國家對與軍事有關的國際服務貿易,以及與裂變、聚變物質或者衍生此類物質的物質有關的國際服務貿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

在戰時或者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八條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調整并公布國際服務貿易市場準入目錄。

國際貿易中,有沒有通用的國際法律?

國際貿易所適用的法律法規

為保證國際貿易能夠順利進行,使國際貿易得到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國際貿易業務必須符合法律規范。但由于國際貿易的當事人一般身處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具有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國際貿易所適用的法律法規有較大的不同。概括起來,國際貿易所適用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國際條約、國際貿易慣例、國內法等。

一、國際商事中的主要國際條約

1、關于國際貨物買賣的公約

(1)《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公約》(海牙,1964年)

(2)《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 ( 維也納,1980年)

(3)《聯合國國際貨物實賣時效期限公約》 (紐約,1974年)

2、關于國際貨物運輸的公約

(1)《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 (1924 年)

(2)《有關修改統一提單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的議定書》 (1968年)

(3)《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 (簡稱漢堡規則, 1978年)

(4)《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簡稱華沙公約,1929年)

(5)《修改華沙公約的議定書》 (簡稱海牙議定書,1955年)

(6)《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 (簡稱國際貨協,1951年)

(7)《關于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 (簡稱國際貨約,1961年 )

(8)《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 (1980年)

3、 關于國際支付的公約

(1)《匯票、本票統一法公約》 (日內瓦,1930年)

(2)《解決匯票、本票法律沖突公約》 (日內瓦,1930年)

(3)《統一支票法公約》 (日內瓦,1931年)

(4)《解決支票法律沖突公約》 (日內瓦,1933年)

(5)《聯合國國際匯票與國際本票公約》 (1988年)

4、關于對外貿易管理的公約

《世界貿易組織協議》 (馬拉喀什,1994)

5、關于貿易爭端解決的公約

(1)《關于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公約》 (紐約,1958年)

(2)《關于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 (馬拉喀什,1994年)

6、關于國際投資的公約

(1)《解決一國與他國國民投資爭議的公約》 (簡稱華盛頓公約)

(2)《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 (簡稱漢城公約,1985年)

7、關于知識產權的公約

(1)《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巴黎,1967年)

(2)《商標注冊馬德里公約》 (馬德里,1995年)

(3)《伯爾尼公約》 (伯爾尼,1971年)

(4)《世界版權公約》 (日內瓦,1971年)

二、我國的國內法所涉及的有關國際貿易的主要法律有:

(一)關于適用于國際貨物買賣的國內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關于適用于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的國內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關于適用于國際貨款收付的國內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關于適用于對外貿易管理的國內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等。

(五)關于適用于國際商事仲裁的國內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三、常用的國際貿易慣例

目前,在國際貿易領域常見的國際貿易慣例有:

1、國際貿易術語方面

(1)國際商會制定的《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2)國際法協會制定的《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3)美國全國對外貿易協會制定的《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

2、國際貨款的收付方面

(1)國際商會制定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國際商會第 500 號出版物) 。

(2)國際商會制定的《托收統一規則》1995年修訂本(國際商會第522號出版物)。

3、運輸與保險方面

(1)英國倫敦保險協會制定的《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2)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定的《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3)國際海事委員會制定的《約克一安特衛普規則》

4、國際仲裁方面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

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國內立法的關系,不同法律制度有不同的規定。一般地,在許多國家,國際條約有自動生效和非自動生效之分。

四、國際條約、國內法及國際慣例的適用

自動生效的國際條約,一經該國批準,自動產生效力。當事人可直接援引。對于非自動生效的國際條約,即使該國批準,也不對其居民產生直接約束力,只有經該國立法機關制定了有關實施該條約的法律后,才對其居民具有約束力。國際慣例具有民間的非官方性質,因此不需要國家立法機關的批準。國際慣例多與當事人約定有關,而不與國內法或國際條約相關。在當事人的約定與其采用的國際慣例矛盾時,法院將根據當事人的意圖予以解決。

外貿企業的法律顧問職責是什么?

‍‍‍‍

外貿公司法律顧問職責如下:

一、工作職能

為外貿公司提供法律專業技能支持,進行經營管理、業務運作方面的法律籌劃,防范法律風險,解決法律糾紛,保護外貿公司權益,幫助實現外貿公司目標。

二、 服務內容

(一)提供外貿公司的籌建設立、產權結構、治理結構、分支機構的科學化、法治化、安全化及股東權益的保障與實現等法律方案。協助成立外貿公司,獲得政府部門的各項批準文件,辦理工商、外貿、海關、商檢、外匯、稅務等部門的注冊、備案手續。

(二)協助設計各種貿易安排,包括易貨貿易、加工貿易、補償貿易、保理業務、反購和沖銷安排等。參與外貿公司重大項目(如公司兼并、股份制改造、企業集團組建、收購、清算、破產、股權變動、投資、知識產權、技術轉讓、招投標等)的策劃、運作。進行相關研究、調查,分析法律風險,擬訂、論證防范、化解風險的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書,設置項目目標,協助跟蹤、監督、控制項目的實施,對出現的法律問題,及時提供律師建議協助解決。

(三)提供對外貿易談判、簽約及履行的全程法律服務。審核、起草貿易談判文件,為外貿合同履行中各環節出現的問題提供法律

很赞哦!(93)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山西晋城高平市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