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2 離休干部訂閱報刊雜志規定(長政辦發【2004】35號文件的內容)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0 11:22:45【】4人已围观

简介間入伍的師職退休干部發放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100元;年滿70周歲和其他符合享受護理費條件的,每人每月再增發150元,不另發護理費。發放生活費的范圍包括已批準退休的1953年底前入伍的師職(局級)以及

間入伍的師職退休干部發放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100元;年滿70周歲和其他符合享受護理費條件的,每人每月再增發150元,不另發護理費。

發放生活費的范圍

包括已批準退休的1953年底前入伍的師職(局級)以及專業技術四、五、六級(含體育一、二級)干部和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七級干部。

審批辦法

享受100元生活補助費由安置地地區級民政部門審批;年滿70周歲和其他今后符合享受護理費條件的,由省級民政部門審批。

三、安置管理單位集中掌握經費項目

1.取暖費:根據《民政部門關于移交地方軍隊離休干部取暖費的復函》規定,總后勤部規定的取暖費標準,是軍隊各大單位向總部計領取暖費的標準,由單位掌握使用,不是發給個人的標準。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休干部不住營區的由管理單位按照國家對取暖地區的規定執行。目前,財政部仍按中央軍委批轉后勤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住宅建設標準的規定》的各職軍官住宅建筑面積標準核撥取暖費。(師職92 、團職72 、營以下54 )

2.離休干部特需費:每月42元。特需經費按月計領,由安置管理單位統一掌握,不得發給個人。主要用于解決離休干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活動經費開支,如:為離休干部購買公用圖書、報刊、資料、文體器材和慰問等開支,不得挪作他用。可以跨年度使用。

3.福利費:按基本離退休費用的2.5%提取,由管理單位統一掌握。主要用于:為活動室和離退休干部訂閱報刊雜志、購買文化體育用品的費用;召開離退休干部小型座談會、表彰會、經驗交流會的費用;經組織批準參加學習和參觀考察的費用,離退休干部參加文化比賽活動的差旅費;其他福利費用。可以跨年度使用。

四、優待撫恤

2004年10月1日執行的國務院頒布《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五十條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的撫恤優待,按照本條例有關現役軍人撫恤優待的規定執行。

(一)一次性撫恤

1.犧牲病故證明書的發放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對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分別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病故證明書》。

發放順序:

(1)有父母(或撫養人)無配偶的,發給父母(或撫養人);(2)有配偶無父母(或撫養人)的,發給配偶;(3)既有父母(或撫養人)又有配偶的,由其自行商定,商量不通的,發給父母(撫養人);(4)沒有父母(或撫養人)、配偶的,按下列順序發給其他親屬:①子女;②兄弟姐妹;(5)無上述親屬的,不發。

2.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標準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烈士,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40個月工資;病故,20個月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于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1)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5%;

(2)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0%;

(3)立一等功的,增發25%;

(4)立二等功的,增發15%;

(5)立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3.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對象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一次性撫恤金發給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如果軍人死亡前有遺囑的,應按照遺囑載明的順序發放一次性撫恤金。

4.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項目

一次性撫恤金計發項目為:軍隊離退休干部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以及離退休后直接增加的離退休費;退休志愿兵(士官)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以及退休后增加的退休費。離退休干部的地區類別工資、護齡、教齡津貼也計算在內。

(二)特別撫恤金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對生前作出特殊貢獻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除按本條例規定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外,軍隊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發給其遺屬一次性特別撫恤金。

1988年7月18日《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發布后病故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凡符合特別撫恤條件的,自文件下發之日起,由其生前所在單位為其遺屬發放相應特別撫恤金。

1.發放特別撫恤金的條件

(1)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英模人物或榮立一等功的人員;

(2)生前在邊防、海島、高原部隊或其他特別艱苦的環境工作及在國防科研中從事國家規定的有害工種連續滿20年,并作出顯著成績者;

(3)生前為師職(含)、專業技術7級(含)以上干部或軍齡(含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滿30年的干部,且事跡突出者。

2.發放特別撫恤金的標準

按發放特別撫恤金的條件順序依次劃分為一、二、三等。其中,一等為15000元、二等為12000元、三等為10000元。同時具備兩種(含)以上條件的,按其較高的一個等級給予撫恤。

(三)喪葬費

軍隊離休干部喪葬費從1989年8月1日起,兵團職以下干部是12個月的工資總額。離休干部計發喪葬費的基數為基本離休費、地區津貼。

從1993年10月起,退休干部喪葬費標準為干部本人生前12個月的退休費。退休志愿兵按照現役志愿兵的規定執行。

喪葬費由軍隊離退休干部管理部門發放。辦理喪事費用,除單位出車、送花圈外,其他費用從喪葬費中支出,辦理完喪事后剩余喪葬費發給遺屬,經費從軍隊離退休干部經費中列支。

(四)犧牲、病故后6個月工資

軍隊離退休干部去世后,從去世的下月起,給其遺屬繼續發6個月的軍隊離退休干部生前離退休費。離休干部的基數為基本離休費、地區津貼、公勤費、交通費、榮譽金,退休干部的基數為基本退休費、地區津貼。軍隊離退休干部遺屬符合享受生活補助費條件的,從第7個月起領取生活補助費。所需經費由軍隊離退休干部管理部門發放,從軍隊離退休干部經費中列支。

此規定軍隊退休干部從2004年1月1日起執行。

五、探親待遇

從2004年1月1日起,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志愿兵),與父母(含配偶為獨生子女的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其探望父母的時間由每四年一次改為每兩年一次,往返車船費按照現行規定報銷。

干部探親往返途中,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船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準予購買火車硬席臥鋪票或輪船三等艙票。乘坐使用空調設備的火車時,另外加收的空調費準予報銷。白天乘坐輪船時,準予購買四等艙位票或比統艙高一等艙位票。對于無直達車次,必須中轉并在中轉地點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憑據報銷一天普通房間床位的住宿費。

六、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遺屬定期生活補助

(一)、軍隊離休干部遺屬定期生活補助

自2005年1月1日起,離休干部無固定工資收入遺孀的定期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為:離休干部生前職務級別為團職(含相當職務級別,下同)以下的每人每月600元。

離休干部遺屬中,未滿16歲或已滿16歲仍在校讀書或因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和經批準投靠離休干部生活的無固定收入且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其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50元。

(二)、軍隊退休干部遺屬生活補助

1.自2005年1月1日起,退休干部無固定工資收入遺屬,符合《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在領取定期撫恤金后,參照離休干部遺屬生活補助標準給予適當補助。

軍隊退休干部無固定工資收入的遺屬,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定期撫恤金手續,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享受當地規定的定期撫恤金標準。在領取定期撫恤金后,服務管理機構參照離休干部遺屬標準給予適當補助。

2.軍隊退休干部遺屬享受定期撫恤金的條件:

《軍人撫恤優待條件》第十五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給定期撫恤金:

(一)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

老十八級退休干部待遇是否為正科級,請查閱相關文件號

一離休費、離職休養 1、符合離休的三個基本條件

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制度

(國發[1982]62號)或者是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并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戰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勞人老[1982]10號) 2、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建國前干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黨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分開身份為掩護,實際人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

加入中國共產黨時間早于脫離生產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以入黨時間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3、參加革命工作時期

紅軍時期: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抗日戰爭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抗日戰爭后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

二、政治待遇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老干部離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

(一)基本的政治待遇不變

對于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干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應當一律不變

(摘自中發[1982]13號文)各級黨組織要從政治上關心愛護離退休干部,堅持和完善老同志閱文、學習制度

要及時向老干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使他們了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式,在政治上同黨 中央保持一致

(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訂閱報刊

各單位從公務經費中列支,為離休干部訂閱必要的報紙

凡廳局(地專)級待遇的要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參考消息三份報紙;享受縣(處)級待遇的可訂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二份報紙,一般離休干部原則上可訂一份濟寧日報

<

很赞哦!(3297)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河北省保定涞水县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