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2 簡述社交媒體使用保密注意事項(《法官行為規范》原文是什么?)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9 03:35:01【】9人已围观

简介時間;(二)不隨意打斷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等的陳述;(三)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發表意見重復或與案件無關的,應當適當提醒,不以生硬言辭進行指責。第三十條當事人使用方言或者少數民族語言(一)訴訟一方只

時間;

(二)不隨意打斷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等的陳述;

(三)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發表意見重復或與案件無關的,應當適當提醒,不以生硬言辭進行指責。

第三十條 當事人使用方言或者少數民族語言

(一)訴訟一方只能講方言的,應當準許;他方表示不通曉的,可以由法官或者書記員用普通話復述;

(二)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陳述,他方表示不通曉的,應當為其配備翻譯。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情緒激動,在法庭上喊冤或者鳴不平

(一)重申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庭紀律,法庭將會依法給予其陳述時間;

(二)當事人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制止;

(三)制止無效的,依照有關規定作出適當處置。

第三十二條 訴訟各方發生爭執或者互相進行人身攻擊

(一)及時制止,并對各方均進行批評教育,不得偏袒一方;

(二)告誡各方必須圍繞案件依序陳述;

(三)對不聽勸阻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作出適當處置。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一)應當告知當事人庭審筆錄的法律意義和效力,將庭審筆錄交其閱覽,無閱讀能力的,應向其宣讀,確認無誤后再簽字、捺印;

(二)當事人指出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核實后要當場補正并要求當事人在補正處簽字、捺印;無遺漏或者差錯不應當補正的,應當將其申請記錄在案;

(三)未經當事人閱覽,不得要求其簽字、捺印。

第三十四條 宣判時注意事項

(一)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二)宣判時,合議庭成員或者獨任法官應當起立,宣讀裁判文書聲音要洪亮、清晰;

(三)當庭宣判的,應當宣告裁判事項,簡要說明裁判理由并告知裁判文書送達的法定期限;

(四)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讀后立即發給裁判文書;

(五)宣判后,對訴訟各方不能贊賞或者指責,對敗訴方提出的質疑,應當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第三十五條 案件不能在審限內結案

(一)需要延長審限的,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二)應當在審限屆滿或者轉換程序前的合理時間內,及時告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不能及時審結的原因。

第三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

(一)依法立案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理;

(二)應當為檢察人員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查閱案卷、復印卷宗等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四、訴訟調解

第三十七條 基本要求

(一)增強調解意識,堅持將調解貫穿于民事訴訟全過程,充分發揮訴訟調解在解決糾紛中的作用;

(二)堅持自愿、合法原則,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判調結合,案結事了;

(三)講究方式方法,提高訴訟調解能力。

第三十八條 在調解過程中與當事人接觸

(一)應當征詢各方當事人的調解意愿;

(二)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分別與各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

(三)在與一方當事人接觸時,應當避免他方當事人對法官的中立性產生合理懷疑。

第三十九條 只有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調解

認真審查代理人是否有特別授權,有特別授權的,可以由其直接參加調解;未經特別授權的,也可以參與調解,達成初步調解協議的,應當由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也可以由當事人補辦特別授權追認手續。

第四十條 一方當事人表示不愿意調解

(一)有調解可能的,應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積極引導調解;

(二)當事人堅持不愿調解的,不得強迫當事人進行調解。

第四十一條 調解協議損害他人利益

(一)告知參與調解的當事人應當對涉及到他人權利、義務的約定進行修改;

(二)發現調解協議有損他人利益的,不得認可該調解協議內容。

第四十二條 調解過程中當事人要求對責任問題表態

(一)除應當依法行使釋明權外,不隨意表態;

(二)確因調解需要應當表態的,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調解方案有分歧

(一)繼續做好協調工作,以便當事人重新選擇;

(二)分歧較大且難以調解的,應當及時依法裁判。

五、文書制作

第四十四條 基本要求

(一)嚴格遵守格式和規范,不斷提高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確保裁判文書質量,維護裁判文書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書應當內容全面、說理透徹、邏輯嚴密、用語規范;

(三)簡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書應當簡練、準確、規范。

第四十五條 裁判文書質量責任

(一)合議庭成員或者獨任法官對裁判文書質量負主要責任;

(二)對裁判文書進行審核的法官,應當對裁判文書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審核責任。

第四十六條 對審判程序及審判全過程的敘述

(一)如實敘述當事人的名稱、案由,立案時間、開庭審理時間、訴訟參加人到庭等情況;

(二)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的,寫明轉換程序的時間和理由;

(三)追加、變更當事人的,寫明追加、變更的時間、理由等情況。

第四十七條 對訴訟各方訴狀、答辯狀的歸納

(一)簡要、如實歸納訴訟各方的訴、辯主張;

(二)在歸納中做到公平、合理分配篇幅。

第四十八條 對當事人質證過程和爭議焦點的敘述

(一)簡述開庭前證據交換和庭審質證階段各方當事人質證過程;

(二)準確概括各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

(三)案件事實、法律關系較復雜的,應當在準確歸納爭議焦點的基礎上分段、分節敘述。

第四十九條 對案件審理過程中一些重要事項的交代

在“審理情況”部分,應當如實敘述審理管轄異議的情況,在“事實認定”部分,應當真實反映委托司法鑒定、評估、審計等環節的流程。

第五十條 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書對事實認定部分的敘述

(一)表述客觀,邏輯嚴密,用詞準確,避免使用明顯的褒貶詞匯;

(二)詳細分析說明各方當事人提交證據采信與否的理由以及被采信的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

(三)對證明責任、證據的證明力以及證明標準等問題應當進行合理解釋。

第五十一條 對普通程序案件定性及審理結果的分析論證

(一)應當進行客觀、全面、充分的說理,對辯護意見、代理意見是否采納要闡述理由;

(二)審理刑事案件,應當根據法律、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體事實做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確定有罪的,對法定、酌定的從重、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等進行分析認定;

(三)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結合個案具體情況,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承擔責任及責任的大小等進行詳細的歸納評判;

(四)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結合案件事實,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原告的合法權益是否被侵害,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進行分析論證。

第五十二條 法律條文的引用

(一)在裁判理由部分應當視情況盡可能引用法律條款原文;說理中涉及多個爭議問題的,應當一論一引;在判決主文理由部分最終援引法律依據時,只引用法律條款序號;

(二)一般法和特別法都有規定的,應當引用特別法;

(三)既有原則性法律條文又有具體法律條文時,應當引用具體法律條文。

第五十三條 裁判文書宣告或者送達后發現文字差錯

(一)一般文字差錯應當及時向當事人說明情況并收回裁判文書,以校對章補正或者重新制作裁判文;

(二)重要文字差錯且裁判文書已經送達不能收回的,應當裁定予以補正。

六、執行

第五十四條 基本要求

(一)依法及時有效執行,確保生效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文明執行,嚴格依法采取執行措施;

(三)講求方式方法,注重執行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第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以特別授權為由要求執行人員找其代理人協商執行事宜

(一)根據執行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與被執行人的代理人聯系;

(二)確有必要與被執行人本人聯系的,應當告知被執行人有義務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不得推托。

第五十六條 申請執行人來電或者來訪查詢案件執行情況

(一)認真做好記錄,及時說明執行進展情況;

(二)申請執行人要求查閱有關案卷材料的,應當準許,但法律規定應予保密的除外。

第五十七條 申請執行人或者被執行人要求退還材料原件

執行當事人確需保留原件而要求退還的,執行人員應當在核對當事人提交的副本后將原件退還。

第五十八條 被執行財產的查找

(一)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被執行財產線索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

(二)執行人員應當積極依職權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并及時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第五十九條 執行當事人要求和解

(一)及時將執行當事人和解請求向對方當事人轉達,并以適當方式向執行當事人客觀說明執行的難度和風險,促成執行當事人達成和解;

(二)執行當事人拒絕和解的,應當繼續依法執行;

(三)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達成和解的,應當形成書面和解協議;無書面協議的,應當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第六十條 執行中的暫緩、中止、終結

(一)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采取暫緩、中止、終結執行措施;

(二)告知申請執行人暫緩、中止、終結執行所依據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并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三)告知申請執行人暫緩、中止執行后恢復執行的條件和程序;

(四)暫緩、中止、終結執行確有錯誤的,應當及時糾正。

第六十一條 被執行人對受委托法院執行管轄提出異議

(一)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委托執行條件,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向領導匯報,采取適當方式糾正;

(二)符合委托執行條件的,告知被執行人受委托法院受理執行的依據并依法執行。

第六十二條 案外人對執行提出異議

(一)要求案外人提供有關異議的證據材料,并及時進行審查;

(二)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對執行財產采取限制性措施,暫不處分;

(三)異議成立的,采取適當方式糾正;異議不成立的,依法駁回。

第六十三條 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

(一)嚴格依照規定辦理手續,不得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財產;

(二)嚴格按照拍賣、變賣的有關規定,依法委托評估、拍賣機構,不得損害當事人利益。

第六十四條 執行款的收取

(一)執行款應當直接劃進執行款專戶;

(二)被執行人即時交付現金或者票據的,應當會同被執行人將現金或者票據交本院財務部門;

(三)異地執行、搜查扣押、小額標的執行或者因情況緊急確需執行人員直接代收現金或者票據的,應當即時向交款人出具收據,并及時移交本院財務部門。

第六十五條 執行款的劃付

(一

很赞哦!(85)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河北省邯郸肥乡县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