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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海外華人文學著名作品(美國文學中有哪些華裔代表作家?)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30 07:19:23【】3人已围观

简介開始在散文中展現杰出的美國式文學批評的時代。弗朗西斯·埃倫·沃特金斯·哈珀延續了非裔美國女性詩人的詩歌創作傳統,非裔美國小說則由威廉·韋爾斯·布朗的《克洛代爾》(1853)和哈麗特·E.威爾遜的《我們

開始在散文中展現杰出的美國式文學批評的時代。弗朗西斯·埃倫·沃特金斯·哈珀延續了非裔美國女性詩人的詩歌創作傳統,非裔美國小說則由威廉·韋爾斯·布朗的《克洛代爾》(1853)和哈麗特·E.威爾遜的《我們黑人》(1859)拉開了序幕。

1865—1914年。血腥的美國內戰帶來的大變革與戰后南部重建及隨后北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深刻地改變了美國對自身的認識,也改變了美國的文學模式。1865—1900年間經常被稱為現實主義時期,指的是包括馬克·吐溫、威廉·迪安·豪威爾斯、亨利·詹姆斯、約翰·W.德福雷斯特、哈羅德·弗雷德里克和非裔美國小說家查爾斯·W.切斯納特的作品。這些作品盡管各有不同,但都被歸為“現實主義的”,以區別于其散文體小說的前輩坡、霍桑和梅爾維爾的“傳奇”作品(參見:散文體傳奇、現實主義)。一些現實主義作家以地域為小說的創作背景;這些作家(除了馬克·吐溫描繪密西西比河流域地區的小說外)包括加利福尼亞的布雷特·哈特、緬因州的薩拉·奧恩·朱厄特、馬薩諸塞州的瑪麗·威爾金斯·弗里曼、路易斯安那州的喬治·W.卡布爾和凱特·肖邦。(參見:地方小說。)肖邦現已作為早期主要女性主義作家而聞名。惠特曼直到19世紀最后十年還在繼續他的詩歌創作,隨后埃米莉·狄金森加入了詩歌創作的行列(這是惠特曼和幾乎其他所有人所不了解的)。盡管狄金森創作的1000多首短詩在她生前只發表了七首,但她今天已被視為美國最獨特、最杰出的詩人之一。西德尼·拉尼爾出版了以音樂節拍為基礎的詩律實驗詩作;非裔美國作家保羅·勞倫斯·鄧巴在1893—1905年間出版了詩歌和小說;1890年代,斯蒂芬·克萊恩(盡管他去世時年僅29歲)先于埃茲拉·龐德和意象主義者的實驗性作品出版了自由體短篇詩歌,與此同時,他還創作了才華橫溢充滿新意的短篇故事和短篇小說,這些作品預示了后來出現的兩種敘事模式:自然主義和印象主義。1900—1914年間,盡管詹姆斯、豪威爾斯和馬克·吐溫仍在繼續創作,伊迪絲·華頓也出版了她的早期小說,但為了表示對弗蘭克·諾里斯、杰克·倫敦和西奧多·德萊塞那些盡管有時顯得粗糙但卻具有強大感染力的小說(這些作品對成為那些本能欲望與外界社會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犧牲品的人物形象進行了典型的描寫)的認可,這一時期被區別為自然主義時期;參見:現實主義與自然主義中的自然主義。

1914—1939年。這一時期介于兩次世界大戰之間,以始于1929年的經濟大蕭條帶來的創傷為標志,這是出現了現在仍然稱為“現代文學”的時期,其在美國的卓越成就達到了足以與19世紀中期美國文藝復興時期比肩的高度;但與早期大多數作家不同,美國的現代主義作家也享有廣泛的國際聲譽和影響力。(參見:現代主義。)哈麗特·門羅1912年創辦于芝加哥的《詩歌》雜志,發表了許多具有創新性的作家的作品。這些著名詩人中有埃德加·李·馬斯特斯、埃德溫·阿林頓·羅賓遜、羅伯特·弗羅斯特、卡爾·桑德堡、華萊士·史蒂文斯、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埃茲拉·龐德、魯賓遜·杰弗斯、瑪麗安·穆爾、T. S.艾略特、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萊和e. e.卡明斯。這些詩人采用了史無前例種類繁多的詩歌創作模式,其中包括埃米·洛威爾、H. D.(希爾達·杜利特爾)和其他詩人的意象主義,弗羅斯特的韻律詩,威廉斯用美國方言創作的自由體詩,卡明斯在形式和排版上的實驗,杰弗斯的詩體自然主義,龐德與艾略特將法國的象征主義形式和傳統方式與英國玄學派詩人的智慧和比喻手法融會貫通、消化吸收,運用于他們各自別具一格的詩歌創作。散文體小說的主要作家有伊迪絲·華頓、辛克萊·劉易斯、埃倫·格拉斯哥、威拉·凱瑟、格特魯德·斯泰因、舍伍德·安德森、約翰·多斯·帕索斯、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威廉·福克納、歐內斯特·海明威、托馬斯·烏爾夫和約翰·斯坦貝克。這一時期,美國產生了第一位杰出的劇作家尤金·奧尼爾和一大群著名的文學批評家,他們包括范·威克·布魯克斯、馬爾科姆·考利、T. S.艾略特、埃德蒙·威爾遜和傲慢而刻薄的H. L.門肯。

這一時期的文學作品經常以多種方式再度細分。奢華浮夸、追求享樂的1920年代有時被稱為“爵士時代”,這個名稱因為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爵士時代的故事》(1922)而流行。這十年也是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康蒂·卡倫、蘭斯頓·休斯、克勞德·麥凱、瓊·圖默、佐拉·尼爾·赫斯頓和其他許多非裔美國作家用各種文學形式創作了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的主要作品。(參見:哈萊姆文藝復興。)

這十年間的許多杰出美國作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因其自身的戰爭經歷而深感幻滅,因他們所感悟到的美國文化的愚鈍無知與其“清教徒式”的壓抑而異化,經常被冠以迷惘的一代(格特魯德·斯泰因最先用這一術語來指那時法國的年輕人)。為了追求更加豐富多彩的文學藝術環境和更為自由的生活方式,這些作家中的一部分移居國外,他們或者去了倫敦,或者去了巴黎。埃茲拉·龐德、格特魯德·斯泰因和T. S.艾略特終老國外,但大部分較年輕的“流亡者”,正如馬爾科姆·考利稱呼他們的那樣[《流亡者歸來》(1934)],都在1930年代回到了美國。海明威的《太陽照樣升起》和菲茨杰拉德的《夜未央》是描繪了兩種美國流亡者心態和生活方式的小說。在“激進的30年代”,即美國經濟大蕭條和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總統推行新政帶來經濟、社會變革的時期,一些作家投身于激進的政治運動,其他許多作家則在其文學作品中觸及當時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其中包括威廉·福克納、約翰·多斯·帕索斯、詹姆斯·T.法雷爾、托馬斯·烏爾夫、約翰·斯坦貝克的小說和尤金·奧尼爾、克利福德·奧德茲、馬克斯韋爾·安德森的劇作。參見:彼得·康恩所著的《美國1930年代:文學史》(2009);莫里斯·迪克斯坦所著的《在黑暗中舞蹈:大蕭條的文化史》(2009)。

1939年至今,當代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尤其是因為隨之而來的對所謂叛國罪的莫斯科審判,以及1939年斯大林與希特勒簽訂蘇德條約而導致對蘇聯共產主義的幻滅,在很大程度上給1930年代的文學激進主義畫上了句號。1991年蘇聯解體給那些極少數依然在文化上效忠于蘇聯的作家以最后一擊。接下去數十年間,那些在1930年代積極支持從工業經濟回歸農業經濟的南部保守派作家,即平均地權論者,主宰了新批評,代表了將文學與作者生平及社會隔離開的普遍批評趨勢,用正式術語來說,就是將文學作品視為有機的和自主的實體。[參閱:約翰·L.斯圖爾特所著的《時間的重負:逃亡者與平均地權論者》(1965)。]然而,頗具聲望和影響力的批評家埃德蒙·威爾遜和萊昂內爾·特里林——以及包括菲利普·拉夫、艾爾弗雷特·卡辛、德懷特·麥克唐納和歐文·豪在內被歸為紐約文人的其他批評家——在1960年代依然用人性和歷史的觀點來對待文學作品,以作者的生平、氣質和社會環境為評述背景,以作品的道德、想象力品質和對社會的影響作為評價標準。參閱:亞歷山大·布魯姆所著的《浪子回頭:紐約文人和他們的世界》(1986);V. B.利奇所著的《20世紀30年代到80年代的美國文學批評》(1988)第4章。有關美國文學理論和批評在1970年代及之后的激進新發展的討論,參見:后結構主義。

回顧過去,盡管1950年代經常被視為是一個文化一致和滿足現狀的時期,但這一時期的標志卻是涌現了反現存社會體制和反傳統的各種充滿活力的文學運動:艾倫·金斯堡和杰克·凱魯亞克等垮掉派作家;荒誕派文學的美國典范;黑山詩人查爾斯·奧爾森、羅伯特·克瑞萊和羅伯特·鄧肯;紐約詩人弗蘭克·奧哈拉、肯尼斯·科赫和約翰·阿什伯利。這也是一個自白詩盛行的時期,文學上對性持極端坦率開放的態度,這個時期以著名作家亨利·米勒(他1930年代開始創作自傳體和虛構作品,但在1950年代之前只在私下流通)的出現,以及諾曼·梅勒、威廉·巴羅斯和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洛麗塔》出版于1955年)等人的著作為標志。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期的反文化運動,繼承了前期的一些創作模式,但是叛逆的青年運動和對越戰激烈的、有時甚至是猛烈的反對卻將其推向了極端和狂熱;對這一運動持贊成態度的論述,參閱:西奧多·羅斯扎克所著的《反文化的形成》(1969);后來對這一運動的回顧,參閱:莫里斯·迪克斯坦所著的《伊甸園之門:60年代的美國文化》(1978)。參見:現代主義和后現代主義,有關非裔美國文學作品在此階段的激進發展,參見:黑人藝術運動。

二戰后美國散文體小說的重要作家包括: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1940年移居美國)、尤多拉·韋爾蒂、羅伯特·佩恩·華倫、伯納德·馬拉默德、詹姆斯·庫爾德·科森斯、索爾·貝婁、瑪麗·麥卡錫、諾曼·梅勒、約翰·厄普代克、小庫特·馮尼戈特、托馬斯·品欽、約翰·巴思、唐納德·巴塞爾姆、E. L.多克特羅、辛西婭·奧茲克和喬伊斯·卡羅爾·奧茨;詩歌創作方面的主要代表包括:瑪麗安·穆爾、羅伯特·佩恩·華倫、西奧多·羅特克、伊麗莎白·畢肖普、理查德·威爾伯、羅伯特·洛威爾、艾倫·金斯堡、阿德里安娜·里奇、西爾維亞·普拉斯、A. R.阿蒙斯和約翰·阿什伯利;戲劇方面包括:桑頓·懷爾德、莉蓮·海爾曼、阿瑟·米勒、田納西·威廉斯、愛德華·阿爾比,以及包括薩姆·謝潑德、戴維·馬梅特、托尼·庫什納和溫迪·沃瑟斯坦在內的一些其后出現的劇作家。20世紀后幾十年很多最具創新意識、最杰出的文學作品,往往都是那些被歸于某一“少數群體”或某一民族的文學群體的作家所創作的(“民族群體”由處于主體文化和社會體系中、明顯具有共同的種族、宗教、語言、文化模式和民族根源等特性的個人組成)。但在這些群體的內部與外部卻存在許多爭議,爭議的焦點是:到底是只把這類作家視為美國主流文學的組成部分更為公正準確,還是強調每個作家作為某一民族文化的參與者身份、具有其所屬文化獨特的題材、主題和形式特征更為公正準確。(參見:人文主義中的身份理論家。)這是杰出非裔美國小說家和散文家拉爾夫·埃里森、詹姆斯·鮑德溫、理查德·賴特、艾伯特·默里、格洛麗亞·內勒、艾麗斯·沃克和托尼·莫里森的時代,是詩人阿米里·巴拉卡(萊羅伊·瓊斯)、格溫德林·布魯克斯、瑪亞·安杰洛和麗塔·達芙的時代;是劇作家洛蘭·漢斯伯里和奧古斯特·威爾遜的時代。(關于大眾化的詩律模式的一些發展,參見:表演詩歌。)這也是涌現了萊斯利·馬蒙·席爾科(美國印第安人)、奧斯卡·胡羅斯和桑德拉·西斯內羅斯(西班牙裔美國人)、茱帕·拉希里(東印度人)、瑪克辛·漢·金斯敦(即湯婷婷)和譚恩美(華裔美國人)等杰出少數民族小說家的時代。參閱:休斯敦·A.貝克主編的《三種美國文學:奇卡諾人文學、美國本土文學與亞裔美國文學文叢:美國文學教師手冊》(1982)。

1.華裔美國文學中的華裔美國人的“雙重意識”

華裔美國文學在上個世紀60年代蓬勃發展,從黎錦揚的《花鼓歌》到近幾年譚恩美出版的《沉沒之魚》,華裔美國作品對華裔美國人的刻畫都體現了中美兩種文化、兩種世界之間的“雙棲人”身份。老一代移民有著深厚牢固的中國根,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優越性極少懷疑。來到美國后,他們的半封閉式的生活環境又使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游離于美國主流社會之外。他們對美國文化的心理認同往往是緩慢的、被動的,他們對自己的定位并不感到困惑:他們是美國的中國人。而“美國造”的新生代在美國文化的海洋中成長,他們自然地、主動地接受美國文化,并自認為純粹的美國人。可是,殘酷的現實表明他們既是美國人,又是中國人,但又不完全歸屬于兩者中的任何一方。無論他們個人意愿如何,都無法超越“美籍華人”的范疇;在許多被種族偏見蒙蔽的西方人眼中,“華人”永遠是貧窮、落后、愚昧的代名詞。在西方的“天堂”里不應有華人的席位,雖然這些華人也是美國公民。這一點被張沖教授評述為由于散族裔的跨民族跨文化跨國特征,他們身上經常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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