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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贛州檢察買粉絲買粉絲(贛州買粉絲買粉絲查違章)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6 15:05:35【】7人已围观

简介題。打開交易網站淘寶網,輸入Q幣查詢,發現上海僅專門兌換Q幣的小店就有700多家。“有需要就有市場”,小朱說:“反正Q幣要用人民幣換,那我手中的Q幣當然能換錢。在許多網站上直接買實物都行,還可以當工資

題。打開交易網站淘寶網,輸入Q幣查詢,發現上海僅專門兌換Q幣的小店就有700多家。“有需要就有市場”,小朱說:“反正Q幣要用人民幣換,那我手中的Q幣當然能換錢。在許多網站上直接買實物都行,還可以當工資。我曾幫朋友寫過小程序,他給我Q幣當報酬。反正能兌回現錢,無所謂。”

“干嗎不收?”在淘寶網上,銷售體育紀念品的“浣紗小鋪”店主小龔說,“只要有人把Q幣當錢,我當然也認,在我的小店用Q幣買什么都行……”

截至目前,發行Q幣的騰訊網QQ注冊用戶已超過5億,即時通信服務活躍賬戶數千萬甚至以億計。這些用戶,都是Q幣的潛在消費者。而且,除Q幣外,目前國內虛擬貨幣還有百度幣、網易泡幣、新浪U幣、魔獸幣、天堂幣、盛大點券等已不下十種,業內人士估計其市場規模每年達幾十億元,并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長。

它會沖擊金融秩序嗎?

對Q幣如此流行,江西省贛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江西科技師范學院法學院客座教授楊濤首先提出了質疑。

兩個月前,楊濤發表題為《虛擬世界四大怪象的法律拷問》的文章指出:“Q幣代替人民幣成為網上交易的一般等價物,成為一種虛擬貨幣,而這種虛擬貨幣又是由商家隨意發行,其總量不受限制,這必然會對我國的金融秩序產生沖擊。”

“這是我近兩年所接觸到許多有關網絡法律案件后的有感而發”,楊濤感慨道,“當前,Q幣除了能購買該公司服務,還逐漸可購買其他網絡上的商品與服務,有充當網絡一般等價物趨勢。并且已延伸到網下,作為一種‘電子貨幣’的形式購買現實社會的一切物品與服務,這樣一來,Q幣就與‘代幣票券’沒什么區別,完全可能成為獨立于人民幣之外的第二套貨幣。”

舉例來說,“若Q幣能自由兌換人民幣,必然會有很多人將Q幣作為自己的財富,而此時黑客入侵公司,或者該公司突然破產,那么網民的Q幣資產將全部化為烏有,社會財富流失,甚至影響社會穩定,當然也許說得太嚴重了。”

嚴重嗎?或許不,小程就曾有這樣的經歷。今年“超女”舉辦時,小程正想買些Q幣換下網上自己的形象,但網上好心的店主告誡他暫時別買。“為什么?今年‘超女’開通了Q幣投票,結果許多歌迷狂買Q幣,Q幣一下子漲了兩三角。可后來‘超女’結束,又跌了4角錢……”這個現象像極了現實中的通貨膨脹。

一個月前,某著名網站以“你認為Q幣沖擊到人民幣的地位了嗎?”的話題展開調查,截至目前,認為“顯然沖擊到了”的占45%,“很難說”占15%,對這一現象表示擔憂的比例達6成。

互聯網評論家順風認為:貨幣具備價值尺度、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儲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的五大職能,而Q幣已在價值尺度、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儲藏手段四個方面部分具備了貨幣功能,其一般等價物屬性正在加強,Q幣的確已開始出現新的貨幣形態的“萌芽”。“但由于Q幣發行不受監管、不透明,支付和兌換環節可能存在漏洞,人們出現損失將無可訴求,長此以往肯定會影響人民幣的發行,這只是個時間問題。”

上海共舟律師事務所平海兵律師的答復則更加明確:即使Q幣僅在網絡上的一些交易中有代替人民幣之嫌,但已經“肯定是違法行為”。

這是杞人憂天?

Q幣違法了?

“杞人憂天!”互聯網法律專家于國富一口否決。

首先一個問題是,Q幣是否是虛擬貨幣?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教授李認為,所謂虛擬貨幣,是貨幣經歷了商品貨幣、紙張貨幣、電子貨幣三個發展階段后出現的電子貨幣的最高形態。“一般分為磁卡、電子卡和網絡貨幣,共同特點是以電子數字形式存在。人們要先向發行機構購買虛擬貨幣,再用其購買商品。”

按這個定義,李說:“目前Q幣還只是一個公司向用戶推出的用于購買相關增值服務的一種工具,從操作上說,Q幣的轉換也是單向的。由于它存在用人民幣購買和進行再交換的行為,因此Q幣更類似于電話卡、校園卡、公共汽車卡,但它并沒有在市場上流通,不具備貨幣應有的屬性,并非貨幣。”

發行Q幣的騰訊公司也在回應媒體時一再表示,公司發行Q幣,僅僅是企業發行的一種消費品,屬于商品,而非貨幣。

法無明文則不違法。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振祖說:“發行Q幣只是一個民事行為,并沒有法律明令禁止,因此在法律規范出來之前,它都是合法的,應當受到保護。”

那么,作為“商品”的Q幣,真有那么大能量沖擊人民幣嗎?“怎么可能?”于國富反駁,“即使上文說到的通貨膨脹現象,經濟學上講那是因為流通中貨幣量超過實際需要商品量所致。而Q幣的發行是以人們的購買量為基礎的,跟國家金融體系毫無關系。服務商不可能像中央銀行那樣按照需求主動發行,只能是被動等待用戶購買。那么‘網絡虛擬幣’的增加,就不能稱為貨幣增加,更和國家金融秩序毫無關系。”

像上文提到的Q幣升值貶值現象,不過是一件商品的價格圍繞價值的波動,并非通貨膨脹。于國富說:“Q幣更像我們在食堂用的飯票,拿出食堂就沒用了。飯票不會影響經濟的穩定,不會沖擊現有貨幣,Q幣當然也不會。”

上海律協信息網絡法研究會特邀委員趙福軍說,“現實中出現的Q幣倒賣,不過是一些牟利者出于主觀私利意識作祟、任意強制賦予Q幣流通硬通貨的屬性罷了。”所以,于國富認為:“即便現在央行出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Q幣、新浪U幣、盛大元寶等也不應該在監管范圍內。”

這是一道世界性難題?

但Q幣現實中的問題已讓人們無法回避。

“不少黑客練手的方式,就是到該網站上‘復制’Q幣,這并不難,一天至少也能得到幾百個”,小朱告訴記者,“該網站曾出現技術故障,就有朋友通宵‘復制’,轉手就賣錢。”而在不久前,央視經調查,更披露出網上利用Q幣進行變相賭博之風愈演愈烈之事。

說Q幣是虛擬向現實的進攻也許言過其實,但我們也無法再將Q幣等同于“飯卡”那樣簡單,否則必然會使網絡賭博和非法交易難于抑制,長此以往,Q幣沖擊現實貨幣也不再只是危言聳聽。

本處于正反兩方的楊濤與李,也表示了共同看法:盡管Q幣沖擊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的條件根本沒有成熟,也不可能,但不代表我們應該坐視Q幣發展不管。

21世紀是網絡的世紀。網絡在使得我們的地球真正成為地球村的同時,也帶給我們新的煩惱。從網絡論壇言論混亂、網絡婚姻沖擊現實,到讓無數青少年沉迷的網絡游戲,而此次新興的Q幣大舉來襲,的確帶來隱憂。

“Q幣等網絡虛擬貨幣的存在,是日漸興盛的網絡交易發展的需要,Q幣也滿足了網友們對網絡交易便利性的需求。”艾瑞市場買粉絲研究部副總監侯濤認為,“但如何讓網絡虛擬貨幣在網絡交易中扮演積極的角色,必需我國相應監管法規的完善。”

監管的最大難題,王玉梅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肖卓表示,是因為“Q幣等在法律上仍處于‘灰色地帶’,即在法律監管范圍之外。《人民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代金券不能與人民幣反向兌換,但并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允許Q幣這樣的‘虛擬貨幣’兌換成人民幣。但對于許多網民來說,Q幣如今的確已成為他們在網絡世界中的貨幣,代表他們的財產,法律確認與保護勢在必行。”

這確是個世界性難題,全世界對互聯網的監管都仍處于探索階段。李覺得:“這需要該公司與中央銀行的共同努力。公司應該自律,加強對Q幣的管理,限制Q幣的使用范圍,保持Q幣的性質不變;中央銀行則應該關注類似于Q幣這樣的貨幣替代物的發展,一旦發現它們對人民幣的流通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就要將它們納入監管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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