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3 6種常用貿易術語(三種常用的貿易術語)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6 05:18:39【】0人已围观

简介物交由承運人照管。按商業慣例,出口商有必要協助進口商與承運人訂立貨運合同,出口商可給予必要的協助,但要由進口商承擔風險和費用。本術語可用于包括公路、鐵路、江河、海洋、航空及多式聯運在內的各種運輸形式。

物交由承運人照管。按商業慣例,出口商有必要協助進口商與承運人訂立貨運合同,出口商可給予必要的協助,但要由進口商承擔風險和費用。本術語可用于包括公路、鐵路、江河、海洋、航空及多式聯運在內的各種運輸形式。

3.船邊交貨FAS(Free Alongside Ship……指定裝運港)(F組)本術語適于海運或內河航運。FAS是指出口商要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合同規定的貨物運至指定的裝運港口碼頭的買方所指定的船只的船邊,此時出口商即履行了他的交貨職責。如果船不能靠岸,出口商還要負責用駁船把貨物運至船邊,在船邊交貨。進口商承擔裝船的責任和費用,還要承擔從此之后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一切風險。該術語規定進口商要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如果進口商難以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則不應使用本術語。

4.船上交貨FOB(Free on Board……指定裝運港)(F組)FOB術語指出口商要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合同規定的貨物運至指定的裝運港并將貨物裝上船越過船舷后,及時通知買方即完成其交貨義務。此后的費用及風險由進口商承擔。該術語要求進口商辦理貨物出口有關證件和清關手續。如果是滾裝或集裝箱運輸,船舷則無實際意義,建議使用FCA更適宜。FOB術語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

5.成本加運費CFR(Cost and Freight……指定目的港)(C組)該術語CFR是指出口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裝上船并付所需的成本和運費,同時要求及時通知買方。出口商在貨物裝運港越過船舷后即不承擔損壞或遺失的費用及風險。CFR要求出口商辦理有關證件和出口清關手續。如果是滾裝或集裝箱運輸,船舷則無實際意義,建議采用CPT術語更為適宜。該術語只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

6.成本加保險費、運費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定目的港)(C組)CIF術語與CFR術語具有相同的義務,即負責租船訂艙,需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運費,負責將貨物按時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方。出口商不承擔貨物裝船后的風險,但需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運費和海運保險,由出口商簽訂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出口商可只購買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CIF要求出口商辦理貨物出口的所有清關手續,但不保證按時將貨物運到買方港口。如采用滾裝或集裝箱運輸,船舷無實際意義,可采用CIP術語更為適宜。該術語只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

7.運費付至CPT(Carriage Paid to……指定目的地)(C組)CPT術語指出口商應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費用,但出口商在將貨物運至承運人保管起即不承擔任何費用和風險。承運人指運輸合同中從事鐵路、公路、海運、空運、內河航運及上述聯合方式承運的經營者。貨物承運風險由第一位承運者在交貨后即行轉移至第二位承運者。本術語要求出口商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8.運費保險費付至CIP(Carri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指定目的地)(C組)CIP術語指出口商要負責訂立運輸契約,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辦理并付給貨物運輸保險、簽訂保險合同及支付保險費(可只購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按照將貨物運交承運人并及時通知買方。出口商還需辦理出口清關手續。進口商在合同規定的地點領取貨物,支付款項,負責運費、保險費以外的貨物自交貨地點至運達目的地的各項費用,包括卸貨費和進口稅費。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9.邊境交貨DAF(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點)(D組)DAF術語指出口商將貨物運至邊境指定的地點,及時通知買方,并辦理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即履行了交貨義務,之后的費用與風險由進口商承擔。本術語主要用于鐵路或公路運輸貨物,也可用于其他任何運輸方式。

10.目的港船上交貨DES(Delivered Ex Ship……指定目的港)(D組)DES術語指出口商及時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及時通知買方辦好在船上交貨,需辦理貨物出口但不需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即算履行了其交貨義務。出口商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交貨前港完成船上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之后的費用與風險由進口商承擔。本術語只用于海運或內河航運。

11.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DEQ(Delivered Ex Quay……指定目的港)(D組)DEQ術語指出口商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碼頭并卸到岸上,置于進口商的控制之下,同時辦理了進口清關手續,即履行了交貨義務。出口商要承擔關稅、捐稅及因交貨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進口商承擔收到貨物之后的費用及風險,并自辦理進口通關手續。如果出口商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要使用本術語。如果雙方約定由進口商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并交持關稅,則應使用“關稅未付”一詞。如果雙方約定出口商不必承擔貨物進口時繳納某些費用如增值稅,則應說明“目的港碼頭交貨,增值稅未付”。本術語只能用于海運或內河航運。

12.未完稅交貨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指定目的地)(D組)DDU術語指出口商要將貨物按時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即履行了其交貨義務。出口商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但不包括關稅、捐稅及其他官費。進口報關手續及費用由進口商負責。如果雙方約定由出口商辦理海關手續并承擔風險或支付某些費用(增值稅),應有文字給予明確說明。本術語適用于各種形式的運輸。

13.完稅后交貨DDP(Delivered Duty Paid……指定目的地)(D組)DDP術語指出口商按時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交付進口商,即履行了他的交貨義務。期間出口商應辦理出口和進口清關手續,應承擔包括關稅、捐稅、有關交貨的其他費用及一切風險,因此出口商承擔的責任最大。如果出口商不能直接或間接獲得進口許可證,則不可使用本術語。當雙方約定由進口商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并支付關稅,則應使用DDU術語。當雙方約定出口商不承擔進口時的某些費用(如增值稅),則應用文字明確說明“增值稅未付”。本術語適用于各種形式的運輸。

以上術語,在目前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術語是FOB、CIF和CFR。

三種常用的貿易術語

fob、cfr和cif均為裝運港交貨的貿易術語,也是國際貿易中最經常采用的3種貿易術語,它們只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現分別介紹如下。

(一)fob術語

1、fob術語的含義

fob的全文是買粉絲 on board,即船上交貨,習慣上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裝運港船上交貨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按此術語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所謂“船舷”即船身兩側。根據《2000通則》的解釋,fob術語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如果當事人各方無意以船舷為界交貨,則應采用fca貿易術語。)采用fob術語時,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概括如下。

⑴賣方義務

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裝運港口,將合同規定的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

②承擔貨物交至裝運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③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文件,并且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④提交商業發票和自費提供證明賣方已按規定交貨的清潔單據,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

⑵買方義務

①訂立運輸合同,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②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受領貨物并支付貨款。

③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④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文件,并且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上述賣方義務和買方義務的條文,學員沒必要去死記,而結合學習上述條文,再對照三、中的《13種貿易術語一覽表》,學通后可以很容易的將表列內容記憶下來。

2、采用fob術語應注意的問題

⑴“以船舷為界”的確切含義

以裝運港船舷作為劃分風險的界限是fob、cfr和cif同其他貿易術語的重要區別之一。“船舷為界”表明貨物在裝上船之前的風險,包括在裝船時貨物跌落碼頭或海中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損壞或滅失,則由買方承擔。

⑵關于船貨銜接問題

按照fob術語成交的合同屬于裝運合同,這類合同中賣方的一項基本義務是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裝運。然而由于fob條件下是由買方負責安排運輸工具,即租船訂艙,所以,這就存在一個船貨銜接問題。如果處理不當,自然會影響到合同的順利執行。根據有關法律和慣例,如果買方未能按時派船,這包括未經對方同意提前將船派到和延遲派到裝運港,賣方都有權拒絕交貨,而且由此產生的各種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賣方增加的倉儲費等,均由買方負擔。如果買方指派的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卻未能備妥貨物,那么,由此產生的上述費用則由賣方承擔。有時雙方按fob價格成交,而后來買方又委托賣方辦理租船定艙,賣方也可酌情接受。但這屬于代辦性質,其風險和費用仍由買方承擔,就是說運費和手續費由買方支付,而且如果賣方租不到船,他不承擔責任,買方無權撤消合同或索賠。總之,按fob術語成交,對于裝運期和裝運港要慎重規定,簽約之后,有關備貨和派船事宜,也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保證船貨銜接。

⑶個別國家對fob的不同解釋

以上有關fob的解釋都是按照國際商會的《2000通則》作出的。然而,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慣例對fob的解釋并不完全統一。它們之間的差異在有關交貨的地點、風險劃分界限以及賣方承擔的責任義務等方面的規定上都可體現出來。如在北美國家采用的《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中,將fob概括為6種,其中前3種是在出口國內陸指定地點的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第四種是在出口地點的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第五種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第六種是在進口國指定內陸地點交貨。上述第四種和第五種在使用時應加以注意。因為這兩種術語在交貨地點上有可能相同,如都是在舊金山交貨,如果買方要求在裝運港口的船上交貨,則應在fob和港名之間加上“輪船vessel”字樣,如“fob vessel newyork”,否則,賣方有可能按第四種情況在紐約的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

即使都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關于風險劃分界限的規定也不完全一樣。按照《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的解釋,買賣雙方劃分風險界限不是在船舷,而是在船上。賣方責任之三規定:“承擔貨物一切滅失及/或損壞責任,直至在規定日期或期限內,已將貨物裝載于輪船上為止。”另外,關于辦理出口手續問題上也存在分歧。按照《2000通則》的解釋,fob條件下,賣方義務是“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辦理貨物出口所必需的一切海關手續”。但是,按照《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的解釋,賣方只是“在買方請求并由其負擔費用的情況下,協助買方取得由原產地及/或裝運地國家簽發的,為貨物出口或其目的地進口所需

很赞哦!(3)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广西河池宜州市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