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3 外貿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外貿合同基本條款)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7 18:42:39【】8人已围观

简介同規定的文字說明相符;B,凡憑樣品達成的合同,則必須和樣品相一致;C,如即憑文字說明,又憑樣品達成的合同,則兩者均須相符;D,此外,貨物的品質還必須適用于同一規格貨物通常使用的目的和在訂立合同時買方通

同規定的文字說明相符;

B,凡憑樣品達成的合同,則必須和樣品相一致;

C,如即憑文字說明,又憑樣品達成的合同,則兩者均須相符;

D,此外,貨物的品質還必須適用于同一規格貨物通常使用的目的和在訂立合同時買方通知賣方的特定目的;

(02)貨物的數量必須符合出口合同的規定

A,如發現貨物數量不符合合同需要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寂足; B,為便于補足儲存中的自然損耗和國內搬運過程的貨損,以及按合同溢短裝條款的溢裝之用,備貨數量一般以略多于出口合同規定的數量為宜;

C,按照《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500)規定:凡“約”、“大約”或類似意義的詞語用于數量時,應解釋為允許有不超過10%的增減幅度;

D,《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還規定:“除非信用證規定所列貨物數量不得增減,在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條件下,即使不準分批裝運,貨物數量也允許有5%的伸縮。但信用證規定貨物數量按包裝或個體計數時,此項伸縮則不適用”;

(03)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合同規定和運輸要求

A,倘若合同未對包裝作具體規定,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應按照同類貨物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

B,如果沒有通用方式,則應以按照足以保全和保護貨物的方式進行包裝;

C,在備貨過程中,對貨物的內外包裝和裝潢,均需認真的進行核對和檢查,如發現有包裝不良或破損情況,應及時加以修整和換裝,以免在裝運時取不到清潔提單,造成收匯困難;

D,包裝標志包括運輸標志(嘜頭)的內容和式樣,如合同有規定或客戶方面另有指定的,則應按合同規定或客戶指定的辦理;如合同未規定,客戶對此又無要求的,由我方自行選擇刷制;

E,如口國有關當局規定包裝標志必須使用特定文字的(如海灣國家要求用阿拉伯文),一般應予照辦;

F,標志的刷寫要部位和文字大小要適當,圖案字跡要清楚,使用的顏料要不易退色; G,在保證商品質量和不違反出口合同的前提下,還應盡可能壓縮貨物包裝的體積或降低貨物包裝的重量,以節省運費支出;

(04)貨物備妥的時間應嚴格按照出口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限,并結合船期進行按排。在時間掌握上,一般還要適當留有余地;

(05)對于情況不夠了解或資信欠佳的客戶,以及系按客戶要求定制的規格、花色、造型特殊不易他售的貨物,一般應按合同規定,在收取對方開來的信用證并經審核無誤后再正式投產,以防對方不履行合同時造成商品積壓處理困難等損失;

(06)凡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或出口合同約定應由檢驗檢疫部門檢驗檢疫的出口商品應按規定手續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法定檢驗,包括應經檢疫的動植物及產品包裝容器,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簽發的證書或其他憑證驗收。未經檢驗檢疫機關檢驗或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不準出口;

(07)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提供任何權利或請求的

A,這在法律上稱為對賣方的權利擔保,即賣方應保證對所售貨物享有僉的完全的所有權;

B,他應有權出售該項貨物,并保證買方能安寧的占有和支配該貨物而不受任何第三方的侵擾。也就是說,賣方不能把非法侵占他人權利得來的貨物出售給買方,以致于使買方遭受該項貨物的合法權利人(包括所有權和抵押權)的追索或指控;

C,準備交付的貨物還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如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如著作權、版權)主張任何權利和請求的;

D,但按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此項權利或請求以賣方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

E,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于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程式或其他規格其他供應的,賣方不可能承擔上述義務;

(二)催證、審證、改證

凡規定以信用證方式付款的合同,買方還必須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開立信用證手續,而且所開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相符或者雖有不符,但其不符內容能為賣方接受的。 01,催證

A,催證是指通過信件、電報、電傳或其他方式,催促對方及時辦理開立信用證手續并信用證送達賣方;

B,按時開證本是買方必須履行的重要義務

C,催證的方法,一般直接向國外客戶(開證人、實際買戶或中間商)發函電通知,必要時還商請銀行協助;

02,審證和改證(保證及時裝運貨物和收匯安全)

A,信用證是銀行的一種保證文件,開證銀行的信用、信用證的各項內容,都關系著收匯的安全,因此,信用證開到后,應即根據買賣合同和《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逐項認真審核;

B,從原則上,買方開立的信用證內容必須與買賣合同規定一致,在未征得賣方同意前,不得隨意添加或改變;

C,審核信用證是銀行和出口企業的共同責任,因此,出口企業必須和有關銀行加強聯系,密切配合;

D,在審證時,如發現有我方不能接受的條款或內容時,應及時向開證人提出要求進行修改;

(三)托運、報關、裝運、投保、發裝運通知

A,在備妥貨物和落實信用證以后,出口企業即應按出口合同和信用證規定,對外履行裝運貨物,即交付貨物的義務,安排裝運貨物涉及的工作環節甚多,其中以托運、報關、裝運、投保、發裝運通知等工作,尤為重要;

B,托運就是出口企業委托貨運代理或其他有權受理對外貨運業務的單位向承運機構或其代理人辦理海、陸、空等出口運輸業務;

C,報關有出口報關和進口報關。出口報關是指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通常為出口企業)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關驗有關單據、證件,并辦理貨物通關出境的手續;

D,裝運一詞在F組、C組術語許可證立的買賣合同中通常視作與“交貨”同義詞。按照

國際商會制定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修訂本第四十六條的解釋:用于規定裝運日期的“裝運”一詞,將被理解為包括諸如“裝船”、“發運”、“收妥待運”、“郵局收據日期”、“收貨日期”等類似詞語,還包括在信用證要求多式運輸單據下的“接受監管”。簡言之,“裝運”是指出口企業將貨物裝上運往指定目的地的運輸工具或交付給負責貨物運往指定目的地的承運人位置;

E,投保

指在履行CIF或CIP出口合同時,在配載就緒、確定船名或運輸工具后,外貿企業將貨物運離倉庫或其他儲存處所前,按照買賣合同和信用證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支付保險費取得保險單據;

F,貨物裝運完畢,應及時給買方發出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se)。其目的是使買方及時了解裝運情況,以便準備收貨,并在必要時辦理保險的加保手續。如為FOB、CFR、FCA、CPT合同則由買方接到裝運通知后自行辦理投保手續。通知的對象可以是中間商,也可以是實際買戶,有時也可以是信用證的開證行,視客戶要求和信用證規定而定。通知的內容主要有: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總值、裝運地點、裝船日期、船名及預計開航日期等等。在履行FOB、CFR、FCA、CPT條件的出口合同時,及時發出裝運通知則尤為重要;

(四)制單、結匯

01,貨物裝運后,出口企業應即按信用證要求,正確繕制各種單據,并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限期內將各種單據和必要的憑證,送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02,按照國際慣例和一般法律規則,由于賣方不交貨或所交貨物的品質、數量、包裝或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構成違約時,根據違約的情況和程度,買方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A,向賣方要求損害賠償(索賠);

B,延遲履行;

C,減低價格;

D,交付替代物;

E,修理;

F,宣告合同無效等;

03,當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采取任何一種補救措施時,都不影響受損害一方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損害賠償金額都應與受損害一方所遭受的包括的利潤在內的損失額相等,但以

可以預料到合同損失為限;而由于受損害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可能減輕而未減輕的損失,應在賠償金額中扣除。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合同有效簽訂以后,買賣雙方就應該根據合同的規定,各自履行自已的義務。目前,我國出口貿易中使用較多的是按CIF術語和憑信用證付款方式達成的合同,在履行這類出口合同時需要進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

準備貨物:

備貨有兩個程序

1) 備貨,是出口公司根據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向廠家或倉儲部門下達訂單,要求其按訂單對貨物進行清點、核對、加工整理、刷嘜等。

2) 報驗,凡國家規定或合同規定必須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出證的商品,在貨物備齊以后,就向商檢局申請檢驗,只有取得商檢局發給的合格檢驗證書,海關才準放行,凡檢驗不合格的貨物,一律不準出口。

落實信用證

在憑信用證支付的交易中,對信用證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關系到我國對外政策的貫徹和收匯的安全。因此,落實信用證是履行出口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落實信用證通常包括催證、審證、改證三項內容:

1)、催證,在實際業務中,由于種種原因,買方不按合同規定開證的情況時有發生,對此為保證按時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適當的時候,提醒對方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

2)、審證,信用證是依據合同開立的,信用證的內容與合同條款應該一致。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某種原因,往往會出現開立的信用證條款與合同規定不符,為確保收匯和合同的順利執行,銀行及出口企業收到國外客戶通過銀行開立的信用證后,應立即對其進行認真的核對和審查。銀行著重審核開證行的資信能力、付款責任、索匯路線等方面的內容。出口商則著重審核信用證內容與買賣合同是否一致。

請問讓你擬定一個外貿合同,合同中應該包合哪些具體內容?

1.注意合同主體

簽訂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將來產生糾紛有依據可遵守,如果出現問題需要起訴或仲裁,對方的身份一定要明確。假如對方是個人,而合同上只有對方名字和電話,沒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無從查詢,你就無法提出訴訟,你的權利當然就不會被得到保護。不只是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還要看供方有無供貨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如是審查需方,需看有無付款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供需雙方都要核對清楚。

2.明確貨物條款

貨物品質規格

看是否有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對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格型號,企圖交貨蒙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

貨物的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法。商品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注意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制度法。注意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

貨物的包裝要求

在買賣合同中,會經常出現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所以在審查中要仔細查看。在一些合同中,包裝條款僅寫明“標準出口包裝”(Standard Export Packing),這是一個較為籠統的概念。界定包裝是否符合“標準出口包裝”的要求,在國際上沿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國外一些出口商在這方面大作文章,偷工減料,以減少包裝成本。

訂立合同的包裝條款,應對必須使用的包裝物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及運輸標志作出明確規定,

很赞哦!(2776)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广西河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