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3 貿易業務內控管理辦法(保稅貨物進出倉管理及相關制度)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6-05 07:10:09【】3人已围观

简介2年以上且在2年內無走私、實體性違規情事發生(至申請日止滿2年);6.2如實申報;6.3不買賣、偽造、變造海關單證,不使用、買賣偽造、變造的海關單證;6.4及時繳納海關依法征繳的稅、費、款;6.5年報

2年以上且在2年內無走私、實體性違規情事發生(至申請日止滿2年);

6.2 如實申報;

6.3 不買賣、偽造、變造海關單證,不使用、買賣偽造、變造的海關單證;

6.4 及時繳納海關依法征繳的稅、費、款;

6.5 年報關(包括電子數據)差錯率在3%以下;

6.6 按時核銷保證金、保函;

6.7 按時參加并通過企業年審;

6.8 無海關統計處罰記錄;

6.9 報關單電子申報后,15日內到海關現場交單;

6.10 倉儲貨物協議、貨物進出倉單、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等海關單證保管得當,無丟失海關單證情事(因不可抗力除外);

6.11 積極配合海關工作,按照海關要求提交所需相關資料,認真協助海關進行貨物查驗、樣品提取、化驗、核查、監管及其他工作;

6.12 積極配合海關稽查、調查、緝私工作,主動反映有悖海關監管要求情事,提供違規違法線索;

6.13 在其他政府執法部門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6.14 遵守海關其他有關規定。

7 海關監管貨物管理規范標準

7.1 對倉儲貨物的運輸有完善的監控機制和手段,發生報廢、毀損、丟失等情形及時向海關報告;

7.2 倉儲貨物實行專人管理,倉儲貨物擺放整齊,設有貨卡,貨物進出倉有臺帳記錄。保稅貨物與非保稅貨物分開存放,并設有鮮明標志;

7.3 定期清查和盤點進出倉物資,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在有關賬簿中如實反映物資的進倉、出倉、區內流轉、報廢、毀損、丟失等情形,并及時向海關報告。

8 財務賬冊設置規范標準

8.1 總體要求

8.1.1 嚴格按照《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8.1.2 企業的會計賬簿真實、準確、完整記錄和反映貨物的進倉、出倉、儲存、加工、流轉等情況;

8.1.3 會計記錄使用中文,經批準記賬本位幣使用外幣的企業,能及時提供賬冊的中文版本;

8.1.4 在境內法定注冊地保存有關賬簿、單證,無帶出境外情事;

8.1.5 實行由計算機全部或部分替代手工記賬的單位,所采用或開發的會計核算軟件及有關管理制度符合財政部門的規定,其會計核算賬簿、報表定期以計算機打印書面形式或光盤、磁盤等磁性介質存檔保存。

8.2 具體要求

8.2.1 涉及減免稅物資的“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明細賬頁面明確標有“減免稅進口”字樣,入賬成本為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不作為“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的減免稅物資,在相應明細賬中標注“減免稅進口”字樣;

8.2.2 企業在登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明細賬及有關輔助賬冊和編制相應憑證時,準確登記進出口報關單號碼、減免稅號,或單獨設置臺賬登記進出口報關單號、減免稅號及其相對應的記賬憑證號,進出口商品的計量單位與報關單上的其中一個計量單位一致。

9 單證資料保管規范標準

9.1 進出倉業務有關資料,包括報關單、倉儲貨物協議、進出倉單、備案清單、載貨清單、合同、發票、協議、運輸單據、函電等,納入會計檔案管理,專人保管;

9.2 上述保管資料真實、準確、合法;

9.3 按照以下期限保管相應資料:

9.3.1 銀行存款與現金日記賬保存25年;

9.3.2 倉庫庫存賬包括報關單、倉儲貨物協議、進出倉單、備案清單、載貨清單、合同、發票、協議、運輸單據、函電送貨單、退貨單保存15年;

9.3.3 反映資金往來等情況的其他有關賬冊,保存15年;

9.3.4 減免稅貨物項下的進出口報關單、減免稅批件、往來業務函電、協議、運輸單據、發票、合同等業務資料,在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后,保存3年。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

一是明確信用信息的定義及征信管理的邊界。《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按照依法采集、為金融等活動提供服務、用于識別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等三個維度,將符合上述標準的基本信息、借貸信息、其他相關信息,以及基于這些信息的分析評價信息界定為信用信息。從事個人征信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個人征信許可;從事企業征信業務和信用評級業務應當依法辦理備案。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定義的征信管理范疇不涉及非商業合作的信息服務。比如,國家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職責直接向金融機構提供個人或企業信息的,以及汽車經銷商、房產營銷中介等市場機構依法代金融機構收集客戶信息但并不對客戶信息分析處理營利的,不適用本辦法。互聯網平臺開展助貸等相關業務符合征信業務定義的,適用本辦法。

二是規范征信業務全流程。《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對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征信業務的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過度采集;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并明確告知信息主體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機構要對信息來源、信息質量、信息安全、信息主體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當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授權,不得濫用,等等。

三是強調信用信息安全和依法合規跨境使用。《征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征信機構應當強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明確信息安全負責人、設立專職部門,負責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內部人員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安全內控制度,防范信息泄露。《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允許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在跨境貿易、投融資等經濟金融活動中依法合規使用信用信息。

四是提高征信業務公開透明度。《征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征信機構應客觀展示對外提供的信用信息內容,建立評分類產品的評價標準,使評價規則可解釋、信息來源可追溯。征信機構應將評分方法、模型、主要維度要素等向人民銀行報告,主動向社會公開采集信用信息的類別,信用報告的基本格式和內容,以及異議處理流程等。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征信業務管理辦法來了

據央行官網9月30日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征信業規范發展的決策部署,推進征信法治建設,踐行“征信為民”理念,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是《征信業管理條例》的配套制度,與《征信機構管理辦法》共同構成征信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依法從嚴加強征信監管,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促進征信業市場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征信業管理條例》實施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推動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取得突破性進展,在防范金融風險中發揮了征信體系主干作用。同時,批設兩家市場化個人征信機構、備案134家企業征信機構和59家信用評級機構,形成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與市場化征信機構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在增加征信有效供給、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在總結近年來征信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遵循規范與發展并重、機構監管與業務監管兼顧的原則,明確信用信息的范圍,細化征信業務的合規要求,規定征信機構、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法律責任,為依法合規開展征信業務提供具體可操作的規范指引。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征信全流程業務規則。在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方面,規定信用信息采集的方式和原則,明確信用信息加工處理的客觀性和準確性要求,全面落實信息主體的知情、同意、異議和投訴等各項權利。在保障信用信息合法使用方面,強調信用信息使用的公平性和正當性。征信機構應當依法合規提供信用報告、信用畫像、信用評分、信用評級和信用反欺詐等征信服務,應用于服務實體經濟的金融等活動。在保障信用信息安全方面,進一步強化完善征信內控制度建設、征信系統安全管理和征信機構人員管理等監管要求。

      中國人民銀行將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征信機構管理辦法》《征信業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切實履行對征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從嚴督促征信機構、金融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展征信業務活動,促進我國征信業規范健康發展,為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提供征信支持。

附: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促進征信業健康發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征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對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下統稱企業)、個人開展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征信業務,是指對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為金融等活動提供服務,用于識別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的基本信息、借貸信息、其他相關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評價信息。

      第四條 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機構許可;從事企業征信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企業征信機構備案;從事信用評級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信用評級機構備案。

      第五條 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取得合法征信業務資質的市場機構開展商業合作獲取征信服務。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地方金融組織適用本辦法關于金融機構的規定。

      第六條 從事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應當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丟失、毀損或者被濫用,不得危害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從事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

   

很赞哦!(71881)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四川德阳广汉市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