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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阿里市市場監管局買粉絲(“1元店”背后,阿里與拼多多的“真香戰”誰能贏?)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0 05:51:28【】0人已围观

简介,為何總局提到2015年?拼多多就成立于2015年9月。有別于京東自營,拼多多完全是平臺模式,和阿里旗下淘寶、天貓相同。雖有強敵環伺,拼多多借助買粉絲逆流而上,2019年GMV突破萬億元,2020年G

,為何總局提到2015年?

拼多多就成立于2015年9月。有別于京東自營,拼多多完全是平臺模式,和阿里旗下淘寶、天貓相同。

雖有強敵環伺,拼多多借助買粉絲逆流而上,2019年GMV突破萬億元,2020年GMV再增六成以上,超過1.6萬億元。阿里“二選一”,拼多多必受波及,但說到“反阿里”,京東才是急先鋒。

這182億元的巨額罰單,主要依據是《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182億元罰金亦是中國《反壟斷法》2008年實施以來,監管部門開出的最大罰單。

182億元罰金是阿里2019年國內銷售額的4%,高于1%下限,也遠遠沒有得到10%上限,是中間值;10%也是全球主要經濟體在反壟斷中開出的頂格處罰比例。

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12月底開始調查,因此“上一年度”是指阿里巴巴2019年財務數據。阿里巴巴財年是4月1日至次年3月1日,但市場監管總局應該采用自然年度。

2019年一至四季度,阿里巴巴分別實現收入935億、1149億、1190億、1615億元,總計約4889億元。以此為據,4%總金額大約是196億元。

又考慮到市場總局是針對阿里巴巴在中國境內濫用市場行為立案調查,去除海外收入部分,最終罰金定為182億元。

阿里巴巴歷年總收入及凈利潤,數據來自wind。

此處“銷售額”應該理解為阿里巴巴的凈收入,而不是平臺交易總額(GMV),畢竟若論交易額,阿里巴巴2019年度GMV應超過6萬億元,4%就是2400億元。

182億元罰金創下新紀錄,但對阿里巴巴來說,并未傷筋動骨 。

2019年,阿里巴巴四個季度凈利潤1721億元,182億罰金大約占當年凈利潤10.57%。當年阿里集團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總計為1970億元,超過凈利潤規模,即利潤含金量十足。

其次,近10年時間,阿里巴巴累計實現總收入大約2.81萬億元,凈利潤為6351億元,182億元占總收入比例大約6.5%,在總凈利潤的占比不到3%。

再者,截至2020年末,阿里巴巴總資產16353億元,股東權益共10823億元,流動資產5977億元,其中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3121億元,短期投資1500億元,阿里短期流動性超過4600億元,交出罰金毫無壓力。

“4%、182億元”有法可依,既有震懾作用,也算留有情面。按照程序, 阿里巴巴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但再糾纏下去也無益,阿里已經全部接受處罰,并將做出整改 。

182億天價罰金,對阿里巴巴來說,不會對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教訓卻深刻,若阿里及時收手,或可避免。

電商平臺“苦阿里久亦”不僅有拼多多、京東、唯品會,還有商家,能反抗只有平臺方。騰訊是京東大股東,是拼多多第二大股東,是唯品會第二大股東,京東是唯品會第三大股東,因此騰訊系電商“三英戰阿里”之舉并不奇怪。

2019年9月,京東向北京高院起訴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索賠10億元。不久,唯品會及拼多多同時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上述訴訟。

王帥此前對“二選一”發表看法。

阿里巴巴集團主要對外發聲是市場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其于2019年10月14日在社交網絡平臺上犀利反擊。他指出:“二選一”從來只是偽命題,是某些企業常用的競爭手段;“二選一”本來就是正常市場行為,也是良幣驅逐劣幣,是最樸素的商業規則。

阿里集團和王帥并未意識到,此時已是“山雨欲來”。

2019年1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集阿里巴巴、京東、美團、拼多多、蘇寧、唯品會等20多家電商平臺企業開會,地點就選在阿里大本營杭州。總局再次明確“二選一”、“獨家交易”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并將對“二選一”依法開展調查。

王帥所言“成本不是大風吹來的”自然不假,然而阿里巴巴利潤過去五年從240億元增加到近1600億元,增長大約7倍,遠遠超過GMV增速,壟斷地位帶來超額利潤同樣是事實。

直觀數據是營業收入和利潤,不易察覺的數字卻是Take-rate(變現率)。阿里巴巴2016-2020財年GMV從3萬億增長至7.1萬億,對應收入從1011億增至5097億元。

阿里巴巴GMV及收入情況。

如此一來,2016-2020財年,阿里巴巴Take-rate分別為:3.37%、4.2%、5.19%、6.58%、7.18%。 2020財年,阿里的變現率是五年前兩倍多,隨著GMV翻倍,阿里巴巴對商家不是薄利多銷,收費更“狠”了 。

固然阿里其他板塊比如云業務增長也很快,集團總Take-rate急速提升,并非全靠割商家羊毛,假若沒有阿里集團超過7萬億元GMV作為基石,又何來云業務等攻城略地?

面對阿里巴巴強勢地位,想讓商家揭竿而起,已不可能。京東、拼多多分別是第二大、第三大、第五大B2C平臺,但是總GMV在2019年時不到阿里巴巴一半。

以最近的2020年(或財年)為例,阿里巴巴、京東、拼多多、唯品會GMV分別為1萬億美元、2萬億元、16676億元、1650億元。騰訊系“電商三杰”總GMV約3.8萬億元,遠遠低于阿里巴巴(7.1萬億元),阿里對商家有足夠話語權。

主要電商平臺GMV對比。

若不是和阿里同級別的騰訊隱身幕后,三大電商盟友京東、拼多多、唯品會抱團反擊,商家還要繼續忍。就在公眾逐漸淡忘此事,一年后(2020年12月),總局出手了,這次顯然動真格;再過4個月,182億元天價罰單拋出。

罰金182億元,對阿里傷害性不大,但風向性極強。

處罰阿里巴巴后,一大波投訴在路上,平臺互相傷害在所難免。比如58同城CEO姚勁波就在社交平臺向貝殼宣戰。2020年疫情期間,廣東商家無法忍受,聲討美團“二選一”。鏈接被封殺,抖音和買粉絲打官司,上述平臺都有可能是重點監管對象。

近期,騰訊CEO馬化騰就反壟斷相關言論,以及買粉絲對淘寶封殺有所松動,都是明顯信號。就本罰單而言,總局錘打阿里巴巴,“二選一”將成為 歷史 ,電商平臺和商家因此受益。

縱觀全球 科技 公司,巨頭大多受到監管方罰款,十億乃至幾十億美元罰單也不在少數,但公司發展并未受到較大影響。

全球部分 科技 巨頭被罰。

阿里從此“洗心革面”,未必是壞事。同時,阿里承諾將降低經營門檻,是不是對其他平臺實施“降維”打擊?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最終誰是大贏家,一紙天價罰單,并不是終極宣判。

去年,阿里巴巴在螞蟻集團上市利好推動下,市值曾高出騰訊萬億港元,如今比騰訊低超萬億港元。市場總局具有象征意義的百億罰單拋出,如今是否意味著整個阿里系利空出盡,仍需要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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