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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上海賦予貿易進口食品批發(臨期食品折扣店是怎么爆紅的?你是怎么看待「臨期折扣店」的?)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4 05:19:34【】2人已围观

简介低上述貨物銷售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稅率,將有利于降低上述貨物銷售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稅率,并對行業發展帶來積極作用。然而,也要注意到,簡并增值稅稅率仍存在一些需要明確的問題并對部分行業產生影響:1、進口環

低上述貨物銷售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稅率,將有利于降低上述貨物銷售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稅率,并對行業發展帶來積極作用。

然而,也要注意到,簡并增值稅稅率仍存在一些需要明確的問題并對部分行業產生影響:

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是否相應全部調整尚待確定

《增值稅暫行條例》將國內環節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征收管理分別賦予了稅務機關和海關。兩個不同的政府部門在對增值稅低稅率貨物征稅范圍的理解上并不一致[1],并反饋到征管層面。例如,在增值稅稅率簡并前,盡管食用植物油、液化石油氣在國內環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但是部分食用植物油、液化石油氣在進口環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并非13%,而是17%。目前尚不明確此次簡并稅率調整為11%稅率貨物,其在進口環節征稅時,海關是否亦會全部調整為11%。

2、進口環節進銷倒掛稅差加大,將對部分行業產生負面影響

如前所述,海關對進口前述貨物是否全面執行降低為11%的增值稅稅率尚待確定,如果未來海關對部分上述貨物在進口環節的稅率仍按17%征收,對國內進口此類貨物的貿易公司來說,其影響是較大的。以橄欖油、棕櫚油等為例,這些油原產于國外,按照現有的海關稅則,在進口環節可能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也可能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例如,根據進出口稅則,稅則號為1510 0000、1509 9000的橄欖油、稅則號位1511 9090的棕櫚油等,按照2017年進出口稅則規定,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稅率為17%;然而,進口貨物的商貿企業在國內未經加工銷售時則適用簡并后的增值稅稅率11%。這種進銷環節稅率差異可能導致該類企業將長期存在較多的留抵進項稅額,其不但無法享受增值稅降負的紅利,還將可能導致銷售環節稅率從13%降低到11%而不含稅銷售價格無法調整時,產生較之前更大的留抵稅額,對該類企業的發展較為不利。

3、國內購銷倒掛稅差加大將對部分行業產生負面影響

此次增值稅稅率簡并前,因生產該類產品的企業國內購進的原材料或零部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而銷售環節的增值稅稅率則為13%,存在著較大的增值稅稅率購銷倒掛,導致這類企業長期存在進項稅額留抵。而此次增值稅稅率簡并后,其銷售環節稅率降低,導致留抵稅額將進一步加大。以農機生產企業為例,其銷售環節稅率調整為11%,而采購的農機零部件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對部分農機生產企業可能進一步導致長期存在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擠占了企業資金。考慮到簡并增值稅稅率對此類企業的負面影響,該類企業應主動調整運營模式,避免大量進項稅額留抵現象長期存在。

二 稅率簡并及農產品銷售發票調整后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及行業影響分析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他文件規定,購入農產品抵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據實抵扣、憑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計算抵扣、核定抵扣。財稅〔2017〕37號調整了農產品銷售發票的范圍,并考慮了增值稅稅率簡并的影響,對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相應進行了調整。

(一)增值稅稅率簡并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抵扣力度不變

1、營改增試點期間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抵扣力度不變

根據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由于農產品適用稅率為11%,而加工后的貨物適用的稅率為17%,因此我們可以將這一文件適用的范圍理解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

2、購入農產品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的稅務影響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抵扣力度不變針對的是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上述情形可以按13%扣除率或核定抵扣率抵扣。此類納稅人因屬于農產品深加工企業,銷售環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在農產品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1%的前提下,其購入農產品按13%抵扣,將不會加大該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以下兩個例子將有助于幫助理解增值稅簡并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的稅務影響分析。

(1)據實抵扣

例如,企業購入農產品用于加工餅干,雖然該農產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1%,但由于該農產品是用于加工17%稅率的餅干,且購入農產品構成農產品深加工貨物餅干的實體組成部分,因此準予對購入的農產品按13%抵扣進項稅額,而非按11%抵扣,以保持和此次簡并增值稅稅率前的抵扣力度一致。

(2)核定抵扣

例如,一家餅干生產企業,將購入的燕麥用于促銷活動,如果該餅干生產企業屬于增值稅核定抵扣試點范圍,則雖然燕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1%,但由于該燕麥并不構成其生產的餅干的組成部分,因此仍允許按13%的核定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額,從而不會對該類企業的抵扣力度產生影響。

3、農產品深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抵扣注意事項

在實踐中,部分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不僅用于進行農產品深加工,也可能用于農產品簡單加工。為此,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時還要注意:

· 購入農產品用于深加工和簡單加工與分別核算相關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從事上述農產品深加工的企業,其購進的農產品可能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同時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例如用于生產11%的貨物),此時企業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并分別按13%和11%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額(對海關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而采購的農產品可以按17%抵扣)。如果企業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 購入農產品用于深加工和簡單加工進項稅額抵扣尚待明確的問題

盡管按照財稅〔2017〕37號規定,購入農產品同時用于深加工和簡單加工時需要對農產品進項稅額分別核算。然而,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從事上述農產品深加工的企業,其購進的農產品可能既用于深加工(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同時又用于生產簡單加工(例如用于生產11%的貨物)的企業,其在農產品購入環節通常難于區分上述兩者各自耗用的農產品數量和金額,這給分開核算及后續按13%還是11%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無疑帶來了挑戰,不排除未來稅務機關將就此進一步明確,以增加后續執行中的可操作性。

· 用于深加工和轉售時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從事上述農產品深加工的企業,其購進的農產品可能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轉售的,其并不存在前述深加工和簡單加工下可能混用的情況,在理論上本身就是可以分開核算的,因此可以分別按按13%和11%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額(對海關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而采購的農產品可以按17%抵扣)。

(二)憑票抵扣對農產品簡單加工企業的的稅務影響分析

1、簡并稅率后非農產品深加工企業(以下稱“簡單加工)憑票抵扣政策變化

根據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除營改增試點期間購進適用11%稅率的農產品用于深加工可以按13%抵扣進項稅額(含核定抵扣)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這條款主要適用于營改增試點期間購進農產品用于非深加工的企業。其適用的企業范圍具體包括以下幾類:購進農產品用于銷售的商貿企業、購進農產品用于簡單加工的生產企業等。也即是說,對非農產品深加工企業取得的農產品不再按13%抵扣進項稅額。

2、簡并稅率后非農產品深加工企業憑票抵扣的稅務影響

與過去相比,簡并稅率后非農產品企業購進農產品品票抵扣進項稅額將發生以下變化:

(1)購入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增值稅抵扣稅率從13%調整到11%

除進口農產品從海關取得的部分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能還存在17%的增值稅稅率外,該類企業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其可以抵扣的增值稅稅率由原來的13%調整為11%;對于7月1日之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其增值稅稅率為13%的,在7月1日后抵扣時仍按13%抵扣。

對于購入農產品的該類企業(如商貿企業)來說,盡管購入貨物的稅率從13%降低到11%,導致不含稅價格不變的情況下進項稅額抵扣減少,但增值稅銷項稅額也相應同步減少,并不會因此對企業產生大的影響,但對那些習慣采取含稅價報價的銷售企業來說,可能面臨著和買家的新一輪價格談判。

(2)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從按3%征收率抵扣進項稅額改為按11%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一規定體現的并非意味扣除率從13%調整到11%。在財稅[2012]75號,這種情況下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非農產品銷售發票,購買方不能按票面金額計算抵扣13%的增值稅稅率,而只能按票面3%征收率所繳納的增值稅據實抵扣。而在過去的實踐中,一些企業通常理解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效應強于普通發票,導致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農產品本可以取得普通發票作為農產品銷售發票按13%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額變為只能按票面3%征收率所繳納的增值稅據實抵扣,從而白白浪費了部分進項稅額抵扣。財稅〔2017〕37號對從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按13%抵扣,無疑對企業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3)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計算進項稅額的扣除率從13%調整到11%

由于農產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變化,根據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率從13%調整到11%。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農產品銷售發票的概念發生了變化,采購農產品的企業仍需要對此高度關注。例如,商貿企業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買非自產農產品取得普通發票,且該納稅人按3%繳納增值稅的,在財稅〔2017〕37號生效前,該取得的普通發票屬于農產品銷售發票,農產品購買方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在財稅〔2017〕37號生效后,由于該農產品不屬于自產農產品,取得普通發票不是農產品銷售發票,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此外,需要注意,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三)農產品銷售發票調整及行業影響分析

1、農產品銷售發票的變化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購入農產品可以憑農產品銷售發票抵扣進項稅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第三條對農產品銷售發票進一步明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所列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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