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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3 18:40:49【】8人已围观

简介時無刻不感受著這份工作的壓力和調整。“一方面,用戶的隱私保護意識越來越高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很多人陷入了一個誤區,似乎一談到收集個人信息就是完全錯誤的,但事實上App收集個人信息在很多情況下也是為用戶

時無刻不感受著這份工作的壓力和調整。

“一方面,用戶的隱私保護意識越來越高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很多人陷入了一個誤區,似乎一談到收集個人信息就是完全錯誤的,但事實上App收集個人信息在很多情況下也是為用戶服務。”

何延哲說,他個人其實不是太反感互聯網跨平臺的廣告,因為他知道這中間傳遞的信息是針對設備的用戶畫像,而不是個人可識別的信息,比如手機號、身份證號、住址。“我們不是要完全禁止個性化廣告,如果不存在個性化廣告,那就只能回到傳統媒體的廣告時代了。”

近日,蘋果更新的iOS14系統中新增了用戶可查看調用剪切板的App的功能,TikTok、Chrome瀏覽器、CNN、Google News和星巴克都被海外用戶發現,調用了剪切板功能。

這讓本就擔心隱私泄露的用戶再次成為了驚弓之鳥。“讀取剪切板是非常正常的功能,剪切板的誕生就是為了讀取和粘貼的。”何延哲向《財經》記者解釋,只是在用戶沒有使用、也沒有后臺運行一款App時,它還是獲取并且上傳了剪切板信息,這就可能構成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

對個人信息安全的憂慮,折射出的是用戶日益敏感的神經,更是用戶缺乏對個人數據的知情權和主動權的表現。

今年9月,北京市環球律師事務所、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和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聯合發布了《個性化展示安全與合規報告》。這份報告對淘寶、京東、買粉絲、微博、快手、攜程等20款常用App進行測評,結果只有5款App設有可編輯、可刪除的統一標簽管理系統。而即便有這一功能,可供編輯的標簽也是系統預設的,而非由個人歷史數據生成的標簽。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谷歌。在谷歌上,用戶可以看到系統基于個人使用偏好生成的一系列標簽,包括教育背景、家庭收入、婚姻狀況、寵物等,對于谷歌可能推送的內容也能做到心中有數。同時,用戶還可以選擇一鍵關閉個性化推送。

種種舉措,歸根結底是讓用戶清楚三個問題:App掌握了我的哪些數據?這些數據的用處是什么?我能否不允許它使用我的數據?

用戶的需求倒逼手機廠商開始采取行動。今年4月,小米推出的MIUI12系統主打賣點之一即是隱私保護,其中的“照明彈”功能會記錄APP的一切敏感行為,包括相機、錄音和定位等,用戶也可隨時查看調用記錄。

在9月最新推出的的蘋果iOS14正式版中,也有類似的功能。此外,ioS 14將廣告標識符(IDFA)從原本的默認開啟狀態改為默認關閉,而如果關閉了IDFA,那就意味著App無法再追蹤用戶數據、進行精準的廣告投放。

周亞金告訴《財經》雜志,這些技術措施讓App獲取個人信息變得困難且容易感知。如果改變了操作系統底層,有可能還會引起兼容性問題。

換言之,如果App的隱私保護意識還停留在冗長的、獲取用戶許可的隱私政策層面,不與時俱進地更新個人信息保護舉措,將有可能陷入難以適配操作系統的尷尬境地。

03 隱私保護中的灰色地帶

從個人到企業,再到操作系統和法律法規,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已經達到了空前的高度。但與此同時,一些重要問題的模糊不清,加劇了立法和處罰的困難程度。

首先是隱私范圍的界定依然很模糊。《民法典》將隱私界定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近日公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中則明確,“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信息的范圍排除了匿名化后的信息,這相當于為大數據行業的發展留出了空間。不過,蔣琳也指出,不同的人在不同場景下,對隱私的認知是彈性的,仍需要具體場景具體分析。

其次,數據的所有者是誰?一個用戶在買粉絲產生的數據是屬于他自己還是買粉絲,買粉絲是否有權利將用戶數據與其他公司共享?周亞金表示,從常識的角度來看,數據的所有者當然屬于用戶,但在實踐中卻很難如此界定。

再次,如何圈定數據共享的范圍,也缺乏定論。周亞金舉例說,假設一個人使用了A應用,而A應用和B應用屬于同一家公司,那么A應用將他的數據授權給B應用是否也需要相應的授權?從用戶角度而言,他只使用了A沒有使用B,B不應該擁有他的數據;但從公司角度而言,A和B之間數據共享是非常自然的。

更重要的議題是,在信息安全領域,有一項公認的原則叫作“最小必要原則”,即App應該只收集自己必需的信息。只是一些企業的做法恰恰相反,遵循的是“能收集多少就收集多少”的原則。

在實踐中,如何認定“最小必要”卻不僅僅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有時候這種判定可以基于常識,例如一款外賣App如果要求授權通訊錄,通常沒有太大的必要性。

但周亞金指出,如果一款App本身只需要獲取模糊的定位,卻獲取了精確的地址,那么它是否在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就值得打一個問號了。但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聲稱,獲取最精確的地址有助于給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

更何況,即便是一款簡單的工具類的App,比如天氣預報、指南針,有時也會附加多個“雞肋”功能,從而光明正大地索要更多權限。

“在常識與規范之間,其中有很多模糊地帶,這就像法官判案一樣,依然需要很多專家知識的參與。”周亞金說。

04 隱私保護與行業發展如何兩全

早期的移動互聯網、大數據行業呈現著一股野蠻生長的態勢,企業和用戶對于個人信息安全的理解都是一片混沌。甚至有觀點認為,中國互聯網行業之所以能夠迅速崛起并成為世界一極,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正是大量用戶數據的反哺。

“大數據產業就像是一輛車。”何延哲說,“過去加速太猛了,超速了,現在需要踩剎車、做保養,這也是為了以后能更好地跑起來。”

周亞金向《財經》記者強調,雖然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發展,必然以獲取多維度、多角度、多用戶的數據為基礎,但并不意味著就一定要侵犯用戶的隱私。多位受訪者都表示,目前聯邦學習、安全多方學習等技術能夠在不公開數據的前提下,完成數據建模、提升AI水平。

例如,一家公司擁有用戶的信用卡數據,另一家公司擁有購房數據,二者可以在不知道對方用戶數據的情況下,完成兩套數據的綜合和匹配,這在技術上完全可以實現。

但現實是,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動力采用這些前沿的技術。相對高的技術門檻、不菲的成本投入、有限的處罰措施,都是中小企業的合規阻礙。

何延哲為《財經》記者算了一筆賬,在國內一家公司要做到信息安全合規,至少需要聘請律師團隊、購置安全設備、進行相關測評。其中任何一條,都是成本。

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目前是世界上最嚴厲的數據保護條例。據隱私管理平臺DataGrail今年2月發布的報告顯示,74%中小企業在遵守GDPR上花費了超過10萬美元。有20%的公司開支在100萬美元以上,僅有6%的公司支出少于5萬美元。

反觀國內,通常一家小公司在網絡安全上一年的花費不到10萬元,資金遠遠不夠。

“合規成本太高昂,相當于給小公司的發展又制造了一道障礙。很多時候連生存都成問題,哪里有合規的余地?”何延哲說。因此,隱私安全保障不到位,不一定等同于這家公司是故意“作惡”,也有可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懷有僥幸心理。一旦觸碰紅線,必然面臨被追責。

何延哲的理念是,盡可能不“逼”著公司做合規,而要“幫”著公司做合規。他所在的App專項治理工作組新推出了一款合規評估工具上,這項工具完全免費,可以為App提供在線自評、幫助中小企業發現合規問題。“它還沒那么完美,但對中小企業來說已經很有用了,以后這個產品的功能還會陸續更新。”

吳丹君長期為企業提供網絡安全、數據合規法律服務,她感受到越來越多的公司愿意事前尋求律師協助,或委托律師起草隱私政策,而非出了問題再整改。如何編寫和展示隱私政策、從第三方獲取個人信息的合法性,都是企業法律買粉絲的常見問題。

蔣琳所在的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從2017年起就在對100款常用App進行個人信息保護的合規測評。她親身感受到,重視個人信息保護越來越成為互聯網行業普遍共識。

與2017年相比,2019年對100款App的隱私政策透明度測評報告中,透明度在較高級別以上的企業從不到10%上升至超過60%,而不合格的App比例從80%以上下降至17%。“這是歷次測評中表現最好的一次。”蔣琳強調,這很可能是好的開始。

買粉絲為什么會自動升級新版本呢?

因為你設置了自動更新。

買粉絲(WeChat)是騰訊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個為智能終端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免費應用程序 [1] ,由張小龍所帶領的騰訊廣州研發中心產品團隊打造 [2] 。買粉絲支持跨通信運營商、跨操作系統平臺通過網絡快速發送免費(需消耗少量網絡流量)語音短信、視頻、圖片和文字,同時,也可以使用通過共享流媒體內容的資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搖一搖”、“朋友圈”、”公眾平臺“、”語音記事本“等服務插件。

截止到2016年第二季度,買粉絲已經覆蓋中國94%以上的智能手機,月活躍用戶達到8.06億, [3] 用戶覆蓋200多個國家、超過20種語言 [4] 。此外,各品牌的買粉絲公眾賬號總數已經超過800萬個,移動應用對接數量超過85000個,廣告收入增至36.79億人民幣 [3] ,買粉絲支付用戶則達到了4億左右 [4] 。

買粉絲提供公眾平臺、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戶可以通過“搖一搖”、“搜索號碼”、“附近的人”、掃二維碼方式添加好友和關注公眾平臺,同時買粉絲將內容分享給好友以及將用戶看到的精彩內容分享到買粉絲朋友圈。

2020年12月,iOS端買粉絲更新至7.0.20版本,同時,個人資料頁多了一項“買粉絲豆” [5] 。2021年1月21日,買粉絲更新至8.0版本 [6] 。2021年7月,在最新推出的8.0.8版本中,買粉絲不僅可以同時登陸手機、PC/Mac設備,還增加了平板設備的同時登陸功能,這也就意味著,平板設備在買粉絲的使用邏輯中已經與手機和電腦處于平級,用戶可以同時登陸的設備數量也達到了3臺之多 [110] 11月7日消息。買粉絲用戶投訴頁新增“粉絲無底線追星行為”項

買粉絲由深圳騰訊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于2010年10月籌劃啟動,由騰訊廣州研發中心產品團隊打造 。該團隊經理張小龍所帶領的團隊曾成功開發過Foxmail、QQ郵箱等互聯網項目。騰訊公司總裁馬化騰在產品策劃的郵件中確定了這款產品的名稱叫做“買粉絲”。

2011年

2011年1月17日北京某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買粉絲商標,騰訊的買粉絲商標于2011年1月24日申請注冊,僅僅遲了一星期 [8] 。

2011年1月21日,買粉絲發布針對iPhone用戶的1.0測試版。該版本支持通過QQ號來導入現有的聯系人資料,但僅有即時通訊、分享照片和更換頭像等簡單功能 [9] 。

在隨后1.1、1.2和1.3三個測試版中,買粉絲逐漸增加了對手機通訊錄的讀取、與騰訊微博私信的互通以及多人會話功能的支持,截至2011年4月底,騰訊買粉絲獲得了四五百萬注冊用戶 [9] 。

2011年5月10日,買粉絲發布了2.0版本,該版本新增了Talkbox那樣的語音對講功能,使得買粉絲的用戶群第一次有了顯著增長。

2011年8月,買粉絲添加了“查看附近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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