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1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簡章(2022年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4 08:13:50【】0人已围观

简介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條件及優勢是什么?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條件及優勢是什么?當今社會,隨著國家對教育事業的大力支持,很多喜歡進修學習的在職人員,找到了求學之路。

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條件及優勢是什么?

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條件及優勢是什么?當今社會,隨著國家對教育事業的大力支持,很多喜歡進修學習的在職人員,找到了求學之路。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成為在職者關注的對象。那么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條件是什么呢?由老師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上海財經大學,開辦了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學的課程與金融學課程。

1、工商管理課程成績優秀的學員可以獲得經中國教育部批準授予外方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證書,以及外方結業證書和上海財經大學頒發的課程結業證書;

2、金融學課程成績優秀的學員可以獲得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碩士畢業證書與碩士學位證書,以及外方授予的課程結業證書。

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學習,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奉獻微薄之力;

2、本科學歷擁有學士學位;

3、獲得專科學歷的在職者人員,有著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4、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5、身體健康程度和心理健康水準符合招生院校的標準。

優勢:

1、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校內有很多是國內外知名的專家教授坐鎮,并且也有很多的優秀教師團隊負責教授專業知識;

2、院校除了國內學員,還有很多外國學員,并且在學習的時間,可以參加院校準備的校友會,使學員擴展更大交際圈子;

3、學員獲得的外方碩士學位證書以及中方的課程結業證書,中國教育部是承認的,外方的在職研究生碩士學位證書可在教育部的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證書含金量高,學員可以放心。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職申碩有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開放網申報名中。

2022年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上海 財經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上海財經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上海財經大學,英文名稱: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買粉絲nomics。地址: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 雙一流 ”首批建設高校,教育部、財政部、上海市政府“兩部一市”共建高校。

第三條 頒發 證書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上海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 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 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上海財經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統籌行使我 校招 收各類學歷、學位生的宣傳、 考試 、選拔和錄取的監督權力,并對招生工作提出買粉絲建議。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與決策機構。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議、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市、區)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買粉絲工作。

第八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工作全程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上海財經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 專業就業 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上海財經大學普通類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為本科批次),考生可進行填報。

保送生、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 藝術 團、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招生簡章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少數 民族 預科班、內地 西藏 班、內地 新疆 班、華僑及港澳臺學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 上海財經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按照順序 志愿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

2. 高考 改革省份(上海、 浙江 等14個市省區)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要求。 內蒙古 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3.上海財經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加分幅度最高為20分。

4. 專業(類)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分配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時按數學、外語、語文的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5. 商務英語專業只招選考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類)選考語種無限制。

6.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7.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8.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9.按照平行志愿調檔考生,如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均將予以錄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 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 學費 和住宿費。

學費:中外合作項目本科專業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項目本科專業5000元/年。超過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按我校學分制實施辦法另行收取。

住宿費:1200元/學年。

第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zs.sufe.e.買粉絲,買粉絲電話:021-65904372,傳真: 021-65903479。買粉絲買粉絲:上財本科招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21-65903870。

第十六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分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分在江滬浙地區是620分,在其他地區是650分。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項目,是由上海財經大學依托本校在經濟管理方面的學術背景和專業優勢,與國外大學同類優秀專業合作而開設的國際化本科教育項目。

本項目本著培養高素質和高學術水平的財經類國際化人才的辦學理念,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學服務,使其不僅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并且擁有勝任世界范圍內的專業競爭能力,體現“不出國門的留學”之特點。

據初步統計,本項目歷年畢業生就業率一般在98%左右,每年有20%左右的畢業生選擇出國或在國內高校繼續深造,而選擇就業的同學去向大多為國際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國際著名買粉絲公司、著名跨國公司,以及大型國有企業等。

其就業率和就業質量較我校其他非中外合作專業有一定的優勢,也充分表明了我校中外合作本科教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功。

擴展資料: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分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分在江滬浙地區是620分,在其他地區是650分。

上海財經大學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項目,是由上海財經大學依托本校在經濟管理方面的學術背景和專業優勢,與國外大學同類優秀專業合作而開設的國際化本科教育項目。

本項目本著培養高素質和高學術水平的財經類國際化人才的辦學理念,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學服務,使其不僅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并且擁有勝任世界范圍內的專業競爭能力,體現“不出國門的留學”之特點。

國立上海商學院:

1932年8月,國立中央大學商學院獨立建校,定名為國立上海商學院,時為國內唯一的國立商科類本科高校,直屬教育部領導。同月,國立勞動大學經濟系并入學校。

國立上海商學院(原名國立中央大學商學院)啟事。

本院奉令就國立中央大學商學院改組獨立,更名國立上海商學院。茲于八月十六日遵奉教育部令,組織就緒,即日成立,并經呈報在案。嗣后關于前國立中央大學商學院一應事務,統由本院接收,并以本院名義繼續辦理。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財

很赞哦!(5)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新疆塔城额敏县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