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1 cif貿易術語所有權轉移(CIF術語下 貨物所有權的轉移)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9 08:50:35【】5人已围观

简介CIF術語下貨物所有權的轉移理解基本正確——海運情況下的貨權轉移,是以提單的轉移而轉移,即在海運提單的收貨人為TOORDER或者TOORDEROFSHIPPER這種指示提單,在發貨人沒有將該正本提單移

CIF術語下 貨物所有權的轉移

理解基本正確——海運情況下的貨權轉移,是以提單的轉移而轉移,即在海運提單的收貨人為TO ORDER 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這種指示提單,在發貨人沒有將該正本提單移交之前,貨權在發貨人手中,只有當發貨人將背書后的正本提單移交給收貨人后,貨權方才轉移

所以,上述海運提單的貨權轉移,以正本提單的移交完成轉移,而與CIF等貿易術語無關——即貨權的轉移是以正本提單轉移而轉移,與貿易術語無關

fob和cif中,貨權是什么時候發生轉移的?

FOB是出貨港:貨物到港,上船后發生轉移;

CIF是收獲港:貨物抵港,下船后發生轉移。

貨權即貨物的所有權,是出口商對貨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拓展資料:

一、FOB報價的含義

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縮寫),也稱“離岸價”,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簡單說就是你從國外買設備,賣家只管把設備送到他們國家的港口,剩下的從國外運到中國的運費、保險費用都你出。

二、FOB中的國內費用包括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

9、郵電費(電報、電話、電件、傳真、電子郵件等費用)。

三、FOB價格怎么算

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貿易術語問題。F.O.B (FREE ON BORAD)就是裝運港船上交貨, 簡單的說就是裝船前的費用都要由賣方承擔。 因此你要支付從你們工廠到港口的費用,如拖車,商檢,報關,碼頭等費用,至于增值稅票的問題不涉及在內的。

1、本程序公式:FOB={ { 1-[退稅率/(1+增值稅率)]} *人民幣含稅價}/匯率;

2、這個程序算出來的只是一個成本價,也就是只考慮了產品的價值,沒有考慮工廠到港口的運費、港口的雜費用、交易費用等其他費用;如果您是外貿企業,本程序也沒有考慮利潤;

3、關于人民幣價格, 本價格為人民幣含增值稅價;

4、關于出口退稅率和增值稅率。

在貿易術語FOB,CFR,CIF條件下貨物的物權是如何轉移的

書上講的是都挺復雜的,文縐縐的

一般在操作中,說白了,FOB,就是貨上船了,賣家就不管了

CFR,CIF,貨到港了,賣家就不管了

貨物所有權和風險轉移

法律主觀:

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和風險轉移關系1、國際貿易中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國際公約對海上貨物運輸中的貨物所有權轉移問題并未做明確規定。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則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在合同沒有約定時,則按照國際慣例。作為國際慣例,國際法協會制定的關于CIF合同的《華沙——牛津規則》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貨物所有權何時轉移,則提單的轉讓被視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志。2、國際貿易中貨物風險的轉移在國際貿易中,對于貨物風險的轉移,《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有較明確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貨物風險的轉移時間,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效力高于公約的規定,這也是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體現。國際商會最新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對相關的貿易術語作了詳細的規定。如國際貿易中最為常見的價格條款FOB、CIF、CFR,都規定由買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即貨物從越過船舷時起,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3、保險利益原則的基本含義保險利益原則源于保險合同的本質特征,保險合同作為賠償合同,是為了賠償被保險人實際遭受的損失。保險利益原則是海上保險合同首要原則——“賠償原則”的必然要求。我國《保險法》第11條明確規定“投保人應當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從這個角度講,保險利益是法律上認可的經濟利益,被保險人如果沒有保險利益則無權獲得保險人的賠償。因此,保險利益對確認保險合同的效力至關重要。一般來講,保險利益的確定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1)根據保險單的規定而確定。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中有關于“LostorNotLost”的規定,即如果被保險人不知道貨物已經發生滅失或損害而進行投保,尤其是在預約保險的情況下,出險后保險人不得以被保險人沒有保險利益為由拒賠。如果沒有類似約定,則應強調投保人在投保時具有保險利益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2)根據貿易合同約定而確定。采用CIF、FOB、CFR價格條件的貿易合同,根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這些價格條件本身就包含了對所有權、風險轉移的約定,應作為確定保險利益的依據。例如,在CIF價格條件下,受讓保單的買方從貨物越過船舷那一刻起便承擔貨物的風險因而具有保險利益,在保險事故發生后有權向保險人索賠。(3)根據出險時間確定。以保單持有人在損失發生時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來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作為貨物保險人的保險公司在理賠時,一定要根據保險貨物的價格條件或貿易合同來確定索賠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是否承擔了貨物的風險。即使索賠人在事故發生時仍持有保單和提單,但是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第三方,則索賠人對該票貨物就已失去保險利益,保險公司不應向已失去保險利益的索賠人支付賠款。(4)保險利益是否發生回轉。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雖然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但由于國外買方拒收貨物等情況的發生致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來沒有的保險利益又發生回轉,從而擁有了索賠權。關于保險利益回轉,下文將具體進行探討。4、保險利益與貨物所有權及貨物風險的關系就海上貨物保險而言,保險利益取決于貨物所有權/風險的轉移。如果貨物的所有權與風險沒有分離,那么只有貨物的所有權人對貨物享有保險利益。但如果所有權并未發生轉移,而貨物的風險發生轉移(如本案所述情形),是貨物所有人與承擔貨物風險的買方同時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還是只有承擔貨物風險的買方具有保險利益?這是確定誰有權索賠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根據賠償原則,貨物發生滅失、損害時,應當僅僅有一方有權索賠并得到索賠,因此在一票貨上,應當只有一方對該貨物享有保險利益。當風險與所有權分離時,貨物風險轉移后,應當是對貨物承擔風險的買方享有保險利益,而賣方喪失了對貨物的保險利益,即使賣方還享有貨物的所有權,也對貨物不具有保險利益。關于貨物所有權的轉移還有許多不懂的話,可以在線買粉絲網律師,本網律師會為你詳細解答。

法律客觀:

貨物風險移轉的基本條件是貨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價值的是貨物風險轉移基本條件之上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問題。(一)貨物的特定化條件。賣方交付貨物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將貨物特定化。所謂貨物特定化就是把處于可交貨狀態的貨物無條件地劃撥于合同項下的行為。雖然貨物特定化是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前提,但在貨物風險轉移的問題上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同一賣方把交付給不同買方的貨物存放于一起發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而這些不同的買方都是逾期未領受貨物,在這種情況下,就涉及不同買方的風險責任承擔的劃分問題。應當認為,貨物特定化也應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賣方實際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貨物實際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貨物未實際交付給買方或承運人的情況下,貨物未特定化,就不發生風險的轉移。如賣方將貨物存放于倉庫由買方提貨,按通常的認為,貨物的風險自約定的買方提貨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如果在約定的提貨時間后,賣方倉庫的貨物發生部分毀損或滅失,那么,到底是賣方自己的貨物還是交付給買方的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到底由誰來承擔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這就涉及到貨物特定化問題。貨物特定化不僅有利于防止賣方將自己毀損、滅失的貨物稱作交付給買方的貨物而進行的欺詐,而且,有利于促使買方注意風險的轉移,適時履行合同。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這就要求賣方在貨物交付時間到來以前,將貨物的數量、存放地點等書面通知買方,并在準備交付的貨物上打上標志如買方的單位名稱等,將貨物特定化,即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特定化的貨物的風險在貨物交付時間時就轉移給買方。(二)貨物的品質擔保條件。如果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風險是否發生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這條規定的含義,應是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情況下,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前提條件是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FOB、CIF、CFR三種貿易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義務劃分?

1、FOB賣方責任:

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約定的裝運期和裝運港,按港口慣常辦法,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并向買方發出已裝船的通知,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2、FOB買方責任:

租船訂艙,并將船名和到港裝貨日期通知賣方。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風險。辦理進口許可證、進口清關手續。

3、CFR賣方責任:

負責租船訂艙和支付運費,在約定期限內在裝運港裝船,并及時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4、CFR買方責任:

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在指定的目的港接受承運人所交貨物。

5、CIF賣方責任:

負責租船訂艙,在規定的裝運港和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支付貨物運至目的港的運費,貨物裝船后通知買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辦理貨運保險,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6、CIF買方責任:

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和費用,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或電子訊息,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擴展資料

FOB、CIF、CFR三種貿易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是什么?

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運輸、保險、進出口手續等)及負擔的費用(與上述責任有關的費用)不同。

即,

FOB買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IF賣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FR買方負責保險費,賣方負責海運費

很赞哦!(52746)

相关文章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广东东莞东莞市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