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1 中國與南非貿易的現狀和對策(中國與南非比較)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0 20:44:16【】3人已围观

简介中國與南非開展區域經濟合作有哪些地理意義對中國的意義:獲得南非豐富的鐵礦石、鉆石等資源,滿足輛經濟筷的需要;有利于輛企業開拓南非(非洲)市場。對南非的意義:可以獲得中國的資金、技術,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

中國與南非開展區域經濟合作有哪些地理意義

對中國的意義:獲得南非豐富的鐵礦石、鉆石等資源,滿足輛經濟筷的需要;有利于輛企業開拓南非(非洲)市場。

對南非的意義:可以獲得中國的資金、技術,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帶動經濟發展;獲得豐富而廉價的產品,滿足市場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國的跨區域經濟合作策略

作為亞太地區的政治與經濟大國,在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迅速發展的趨勢下,我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總體布局是“依托周邊,拓展亞洲,兼顧全球”,但“合作伙伴應優先選擇周邊國家”并不意味著要先完成與周邊所有國家的談判再尋找其他地區的伙伴。我國一直關注亞洲與歐洲、美洲、非洲等地區之間大型FTA的動態,并與局部地區形成了雙邊自由貿易框架。目前,已經參加的具有論壇性質的跨區域經濟合作包括亞歐會議、中非合作論壇、東亞―拉美合作論壇、博鰲亞洲論壇、中國與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等等,與智利的雙邊FTA已經生效,與澳大利、新西蘭亞已啟動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與南非關稅同盟也開始了跨區域FTA談判。

與區域經濟合作相比較,跨區域經濟合作雖然具有前者不可替代的特點和優勢,但也會有一些困難,其發展也不可避免地會遭遇種種阻力。對我國來說在現階段需要重點細化以下幾方面的舉措:

首先,應在多個地區確定重點合作伙伴并對合作對象有明確的考慮。應與評估友好的國家或有戰略利益的國家簽署區域貿易協定,雖然與有些國家間的貿易量很少,對我國實質經濟效益可能不大,但可藉此鞏固我國的戰略利益,而且因雙方貿易量少,對我國產業的沖擊也相對較小,更容易達成協議,并可藉此積累談判及協議執行經驗。如非洲的埃及、尼日利亞等,應該作為下一步的目標進入我們的視野。此外,在某些地區的合作伙伴選擇上應采取謹慎的態度,例如,拉美一向被視為美國的后院,若過多與拉美國家簽訂自貿協定,可能會引起美國的猜忌甚至阻撓。我國在拉美地區已同智利簽訂了FTA,如果再選擇合作伙伴,則墨西哥是最佳候選國。墨西哥作為輪軸國與很多國家簽訂了FTA,同時也是我國重要貿易伙伴,與之進行跨區域合作不太可能引起美國的干涉。

其次,應最大限度地發揮“貿易創造效應”,避免“貿易轉移效應”。為了確保國內產業的發展和對外開放處于平穩狀態,在參與跨區域經濟合作中,我國應盡可能避免貿易轉移帶來的損失,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建立更為緊密的經貿關系。例如,目標簽約國簽約前的貿易保護程度越高對我國越有利,目標簽約國在簽約前的貿易保護程度高,說明我國出口至該國少,在簽約后,為我國帶來的貿易創造效果將大于貿易轉移效果,為我國帶來較大利益。

第三,為了加深與那些相距遙遠國家的相互理解和友誼,應繼續采取各種可行的方式和舉措加強官方和民間的相互交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各領域擴大交流,與各地區分別創建“論壇”,堅持定期舉辦已有論壇,并將這些論壇制度化。這有利于加深參與國之間的相互理解、信任和友誼,促進貿易、投資、技術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對建立新型合作伙伴關系有重要意義。

最后,作為WTO的成員,我們必須遵守相關條款的要求,必須認識到多邊貿易體制對于保障發展中國家貿易權利和實現其貿易利益的重大意義。在與一些重要貿易伙伴締結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同時,我國應當積極參與WTO區域貿易委員會現有議題的談判,提出自己的修改方案,并進一步考慮如何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來克制雙邊FTA的歧視性不利后果。

中國與南非開展區域經濟合作有哪些地理意義

對于中國的意義:獲得南非豐富的鐵礦石、鉆石的資源,滿足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于國內企業開拓南非市場。

對南非的意義:可以獲得中國的資金技術,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帶動經濟的發展,獲得豐富廉價的產品,滿足市場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國內外對“我國遭遇反傾銷”這個問題研究的現狀!詳細的~!!

一,發展歷程

1958年1月1日生效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即通常所說的《羅馬條約》,首次確立了歐共體的建立是以海關聯盟為基礎的原則.該條約第113條規定,在共同體形成之后,共同體有權制定統一的對內及對外貿易政策,在其內部將取消關稅,在對外貿易中可以根據歐共體利益的需要實施一系列保護性措施.《羅馬條約》為歐共體反傾銷法的制定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是歐共體反傾銷立法的法律依據.

1968年歐共體反傾銷法以關貿總協定多邊貿易談判--肯尼迪回合中達成的反傾銷守則(以下簡稱1967年守則)為藍本制定的,即歐共體第459/68號規則,其內容多與守則相同.但該協定遭到美國的強烈抵制.

1973年歐共體公布了第2011/73號法令,對1968年的法令進行了修改,加強了歐共體委員會(即現在的歐盟委員會)在反傾銷調查中的權利,增加了協商程序.

1979年歐共體公布了第1681/79號法令,強調了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增加了程序上的透明度,規定在征稅前要向出口商或進口商披露基本事實和理由,同時明確了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標準,并首次規定了低于成本銷售的問題.

隨著關貿總協定東京回合對1967年守則的修改,歐共體又于1979年頒布了第3017/79號法令,強調了公開公布通知的要求,對商業機密材料的處理做出了更具體的規定,并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傾銷的正常價值的確定方法進行了規定.因為在該年,歐共體首次遇到了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的傾銷問題,即歐共體首次對來自中國的糖精反傾銷案.

1984年歐共體頒布了第2176/84號法令,首次規定了"日落條款"(即一般情況下反傾銷措施在實施5年期滿時將自動終止).該條款后來被WTO《反傾銷守則》采納.

1987年歐共體第1761/87號法令增加了反規避措施,當時GATT并未將反規避問題納入反傾銷守則.

1988年7月11日,歐共體通過了第2423/88號法令,新增加了反吸收條款(anti-absorption),即如反傾銷稅是由進口商承擔轉而由出口商承擔,則可能導致原反傾銷稅的提高.

1994年以來,歐盟 反傾銷法進入其最活躍時期.1994年3月對歐共體反傾銷法進行了重要修訂,即部長理事會決定征收反傾銷法的決策程序從特定多數表決制度變為簡單多數表決制度;同時,對反傾銷程序的各個環節規定了更嚴格的時間限制.此次修改的目的是提高歐共體反傾銷行動的效率,以求更有效的保護其統一的內部市場.

烏拉圭回合后,為遵循關貿總協定1994反傾銷守則對明確化,透明化的進一步要求,并進一步完善反規避制度,以滿足日益增多的反傾銷案件的需要,歐共體于1994年底對其剛剛修訂的反傾銷法再度修訂,并于1994年12月通過了第3283/94號反傾銷令,自1995年1月1日正式付諸實施,與 1988年第2423號法令相比,1994年第3283號法令具有兩個明顯特點:第一,鑒于1994年反傾銷守則中對傾銷和補貼的性質做了區別.歐盟在這兩個領域制定了不同的法令.因此,1994年第3283號法令是關于反傾銷的專門規定,第3284號法令是對反補貼的單獨規定.第二,1994年的反傾銷守則增加了許多新的和詳細的規定,如關于傾銷的計算,提起申訴的程序及隨后進行的調查,征收反傾銷稅,復審以及公開披露信息等.

1995年12月22日,歐共體通過第384/96號法令,于公布之日起生效,是現行的歐共體反傾銷法.現行歐盟反傾銷法的適用范圍包括歐盟以外的任何國家,無論其是否為WTO成員國.

歐盟反傾銷法分為兩個相互獨立的組織體系:一是1957年3月25日的《歐共體條約》及其歐共體反傾銷條例;二是1951年8月18日在巴黎簽署的《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條約》及其煤鋼共同體反傾銷條例.而上述所提及的反傾銷法規即歐共體反傾銷條例只是歐盟對一般貿易產品的反傾銷.關于煤炭和鋼鐵的反傾銷,歐共體理事會于1984年7月27日頒布了《歐共體關于抵制來自非歐洲煤鋼共同體成員國的進口傾銷或產品補貼的法令》,即歐洲煤鋼共同體第2177/84號反傾銷法令,專門適用于對煤,鋼產品的反傾銷.該法令經1988年7月29日修訂后形成歐洲煤鋼共同體第2424/88號反傾銷法令,至今有效.我們通常所說的歐共體反傾銷法是指適用于一般貿易產品的反傾銷法.

二,歐共體對待中國的反傾銷政策

歐共體自1979年至2000年底,共對來自中國的出口產品發起了90起反傾銷調查,嚴重影響了中國的出口貿易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歐共體一直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無論是正常價值還是出口價格的確定,都依據一套特殊的規則.

一),非市場經濟地位

非市場經濟地位的確定決定了是否依據出口生產商自己的內銷價格來確定正常價值.非市場經濟國家是指歐盟第514/94號條例規定的國家即:蒙古,朝鮮,中國,前蘇聯和越南.1998年4月27日第905/98號理事會條例對第384/96號理事會條例第2(7)條作了修改,不再把中國和俄羅斯列入"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而是作出了特別規定.其特別規定的主要內容是:

1, 保留了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的正常價值適用"一個市場經濟第三國的價格或結構價格,或該國家對其他國家,包括對歐盟的出口價格"(即類比國)的方法.

2, 對來自中國和俄羅斯的反傾銷調查,如果被調查的生產商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按市場經濟條件確定產品的正常價值,則調查當局應對申請人的情況及證據進行調查,如有充足的證據表明申請人對該產品的生產銷售是符合條例規定的市場經濟條件的,應按市場經濟確定正常價值.

3, 調查當局如審查后認為,申請人沒能證明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銷售的,則適用類比國的方法確定正常價值.

4, 申請人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表明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營的,即要證明:

(1),企業在價格,成本和投入,包括原材料,技術成本,勞動力成本,產量,銷售和投資等方面的決定都是按市場供求信息做出的,不存在政府的重大干涉,主要投入的成本是實質性反映市場價值的;

(2),企業有一套清楚的基本會計記錄,是按國際會計標準獨立審計的,并且可用于各種需要;

(3),企業的生產成本和金融狀況不受前非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扭曲,特別是在資產折舊,其他折舊,易貨貿易和通過還債協議的付款方面;

(4),企業受破產法的財產法管理,以穩定的法律確保公司運行的穩定性;

(5),匯兌匯率是市場匯率.

5, 是否給予申請人以市場經濟待遇的決定,調查當局需要與顧問買粉絲委員會協商并征求歐盟產業意見后,應在發起調查后的三個月內做出.

6, 上述這些規定于1998年7月1日起生效,適用于在該日之后發起的所有調查.

該修正案的立法背景主要是歐盟對華反傾銷歧視政策開始松動,這主要源于當時中歐關系的進一步改善,歐盟對華反傾銷案的挫敗及其他主要反傾銷國家開始在理論和實踐中改變對中國產品適用替代國價格的反傾銷做法和中國在1997年頒布的第一個反傾銷條例.

二),分別裁決

................................................................

參考書目:

1,《中國反傾銷立法比較研究》,張曉東著, 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0年8月第1版.

2,《如何應對國外反傾銷》,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

很赞哦!(593)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河北省石家庄桥东区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