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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四川多名網紅被判刑(四川一高山景點成網紅,2000元一間客房被擠爆,突然關門歇業:股權紛爭)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9 19:03:00【】1人已围观

简介網紅提子會被判幾年?網紅提子吃鯊魚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341條,關于殺害和非法獵捕、非法收購,非法出售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之規定,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處罰金,但鑒于

網紅提子會被判幾年?

網紅提子吃鯊魚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341條,關于殺害和非法獵捕、非法收購,非法出售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之規定,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處罰金,但鑒于提子以為是人工養殖的可食用,她本人也是受害者,是被銷售鯊魚的人所欺騙,故而當以批評教育為主。

  其實關于網紅提子的事情,我覺得網紅提子本人也是挺冤枉的,她購買這個鯊魚的時候,肯定人家是告訴她是人工養殖的,是可以食用的,要不然她也不至于冒著坐牢的風險來拍這個視頻,人家不過就是個做美食視頻的自媒體人,首先這個事情我們要透過現象看本質。

   這件事情的本質是啥?既然提子能購買到鯊魚,那說明,還有很多餐館或者是某些人也肯定能購買到鯊魚,在某些地方,儼然這個瀕危保護動物已經成為一種普通的食材,如果要不是提子將這個拍成視頻播放出來,誰又會知道呢?我們這些平常老百姓誰又會去關注這個事情,而事情的本質是,相關的職能部門,在提子沒有播出這個視頻的時候,他們都在干嘛呢?現在出了這個事情,就把提子給頂了缸,提子一個小女孩,她哪里知道這些,還不是傻傻的以為是人工養殖的,是可以食用的,人家都敢大量銷售了,她還會擔心什么呢?

   往往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在沒有被提上法律層面解讀時,大家都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妥,而很多執法部門,也往往視而不見,一旦有人把這個事情提到法律層面來了,大家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而往往就責之于當事人,其實當事人又何嘗不是受害者呢?

就拿提子的事情來說,提子本人事先肯定是不知道,這個是不能吃的,她不曉得吃鯊魚是違法行為,因為她所接觸到的社會認知是,別人都在買,都在吃,我相信提子絕不是唯一一個買鯊魚來吃的人,只不過她把吃鯊魚拍成了視頻播放了出來而已,那我就想問,鯊魚被大量銷售,這些執法部門怎么就沒去管管?

  其實答案很簡單,就好比,是個男人都曉得,洗浴中心不是單純洗澡那么簡單,雖然那個是違法行為,但是每天這些洗浴中心和按摩店里都在進行著這些違法的事情,執法部門也都曉得,可是他們往往聽之任之,就比如我們這來說,明明長江水域出臺了禁止釣魚捕魚的明文規定,可是執法部門,只不過是雞公拉屎頭節硬,剛開始幾天還進行了執法巡邏,收繳了不少人的釣魚竿,可現在,沿河兩岸到處是釣魚的,誰又會出來管一下。

另外比如,占道停車是違法行為,可是人行道兩邊全是停的車,誰又在管呢?就拿前幾天,22歲女孩連續加班猝死的事情來說,勞動法明文規定,每天加班不得超過兩小時,可是為何還有這些公司敢讓員工加班到猝死!

往往法律法規,由于執法部門的懈怠,變成了一紙空文,官不究民不問,啥事沒有,一旦事情捅破了這個窗戶紙,也是槍打出頭鳥。

 法律知識點

一、法律依據

關于提子吃鯊魚的處罰法律依據,按照《刑法》第341條,非法獵捕、收購、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規定,如果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臨五至十年的刑期,也可以是五年以下的拘役,或者是罰款的處罰。

二、關于本案量刑

本案中提子沒有主觀惡意,她如果事先知道,吃鯊魚是犯罪行為,她不可能冒險去做這個事情,提子主觀上以為鯊魚是人工養殖的,所以認為是可以食用的,故而才做出了這個事情,介于此,就目前截止八月一日的消息,提子的事情尚未立案,我想即便這個事情立案之后,對于提子的量刑,也應該以批評教育為主,畢竟提子她也是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了這個錯誤。

三、販賣者的責任和執法部門失察的問題

販賣鯊魚的人,首先是違反了刑法第340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同時也違反了第341條的規定,關于殺害、販賣、運輸、瀕危保護動物罪。且屬于情節嚴重的,量刑當在十年以上,并沒收非法所得。

2.相關執法部門失察肯定是有的,這些販賣鯊魚的人都明目張膽的賣,就連提子這么一個小姑娘都能輕松購買到,顯然賣鯊魚已經是公開進行的了,那么在提子沒有視頻曝光之前,還有多少人買過鯊魚,還有多少人吃過鯊魚?之前的執法部門干嘛去了,直到提子事件曝光,才把販賣鯊魚的人抓獲,如果提子不拍這個事情,這些賣鯊魚的人每天照樣賣,那些躲著暗處吃鯊魚的人照樣每天吃。難道就不該好好問責一下當地相關執法部門嗎?這個鍋不能讓提子來背。

網紅提子吃鯊魚這個事情,因為其本人沒有主觀犯罪故意,雖然從法律層面來講,她違反了刑法第341條,關于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規定,可處拘役或者罰款,或者是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是鑒于提子本人主觀上認為是人工養殖的鯊魚,是可以食用的,所以她并不是有意違法,故而,當以批評教育為主,這個鍋不能讓提子一個人背。

四川一高山景點成網紅,2000元一間客房被擠爆,突然關門歇業:股權紛爭

這個景點叫浮云牧場,位于四川阿壩州理縣通化鄉西山村的大山上。

“山頂上的那處風景,在我心中一直是個夢,夢想有朝一日將它打造出來,帶領村民脫貧奔康。”楊天林說,朋友的提議讓他將這個夢想變成現實,他來不及多想,說干就干。

2016年2月,他先期籌集1260萬元,成立“四川浮云文化 旅游 發展有限公司”,同時還給那處景點取了一個富有詩情畫意的名字叫“浮云牧場”,6個股東(后有一人退出),他和堂弟楊天佑占比50%,另外3個朋友占比50%,他當法人代表。

他們流轉300畝土地,與當地村民簽了30年合同,承諾解決他們就業,想把那里打造成一個高山 旅游 景點。

修建過程中,所有建筑材料和水全部用車拉上山,村民幫工120元/天,楊天林每天抱著現金給他們當天結算工資,贏得村民信任。

2016年8月26日,浮云牧場在完善全部手續后正式對外營業,當時36個房間幾乎全部擠爆。

“我們根本沒有料到,剛一開業就是滿房。”堂弟楊天佑回憶說,水晶房平時是780元/間,周末是980元/間,節假日甚至賣到1580元/間,套房平時1180元/間,周末1380元/間,最高賣到1980元/間,帳篷房平時是380元/間,周末是480元/間,節假日是780元/間,“我們是集吃、住、 娛樂 于一體的,每年4月至11月是旺季,客房基本上全滿,2018年產值達1400多萬元,有一個月收入甚至達到150萬元。”

不僅如此,許多到過的網友,將那里的風景上傳抖音后,引發全國反響,不少人紛紛前往,從而讓浮云牧場成為網紅和游客的打卡圣地。

浮云牧場的火紅,引起理縣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他們給楊天林等股東支招,鼓勵他們做大做強,更好地帶動當地村民共同致富。

浮云牧場大門附近有一家民宿叫“黃幺妹客棧”,老板叫黃秀英,今年45歲。

“浮云牧場修建時,我在工地煮飯,丈夫在工地打工。”她說,浮云牧場開業后大量的人涌來,里面爆滿的現狀讓他們看到了商機,于是他們籌集資金將以前的石頭房子翻新,把它改造成民宿客棧,辟出6個房間“撿漏”,“我家客人最多時有60多人,他們甚至在客廳和院壩里搭帳篷,2018年有一個月收入6萬多元。”

她動情地說,感謝浮云牧場帶動了她家致富。

他回憶說,2017年6月的一天,曾多次到訪過他牧場的朋友陳絲維(化名)突然對他說,他有位女性朋友沒有事情做,打算推薦到浮云牧場來學當管家,他當即答應了。

同年6月20日中午,陳絲維帶著一位個子高挑的20多歲美女來到浮云牧場,“我給她分配的工作主要是負責接待,包吃包住,月薪6000元。”

“2018年3月,陳絲維又對我說,管家很辛苦,你能否給她一點股份。”楊天林說,他也答應了,“后來,我從我和堂弟的股份中給了她10%的股比,還被迫支付了她一些開業以來的分紅款。”

楊天林說,正當他們準備給那名管家辦理股權登記手續時,陳絲維又給他打電話說,他想推薦一名某名牌大學的校友給他,對方姓鄭,在成都做酒店管理,在資金上能幫他的忙。

過了一段時間,楊天林和堂弟考慮一番后,決定讓出10%的股權給鄭某。

楊天林稱,他實際投資1260萬元,這是原始股,后來他們同意給那名漂亮管家10%的股份,走低價算對方應投100萬元。

楊天林稱,2018年11月,他們變更工商登記時,鄭某收購了另外3人20%的股權以及那名管家4%的股權,還給她代持6%的股權,加上鄭某本人持有的股權,總共是40%,“此時我和堂弟占股比為30%,那3個朋友占股比為30%,此后公司的法人變更為鄭某。”

他說,后來公司還把浮云牧場的品牌以18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鄭某,其中包括有數十萬粉絲的買粉絲買粉絲。

“2019年2月份,我突然醒悟過來,發現自己辛辛苦苦經營的浮云牧場被奪走了股份。”楊天林傷心地說,隨即他找到陳絲維,稱不想與鄭某合作了,“我們打算把他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他,讓他把股份還給我們,陳絲維答應幫忙協調。”

同年3月24日,楊天林和堂弟與陳絲維以及鄭某在成都見面,“陳絲維叫鄭某立即停止一切合作,迅速辦理退股手續,對方當即答應。”

“沒想到,3天后我給鄭某打電話時,他反悔了,不同意退股。”楊天林說,此后雙方一直扯皮,他曾多次找到陳絲維,對方開始推諉。

那么,楊天林和堂弟等人所說的那些情況是否屬實呢?

回應:

愿意退還全部股份,要求一次性支付684萬投資款

他稱,2018年4月前后,浮云牧場的那名管家找到他,說該牧場的楊總正在四處尋找投資人,問他對該牧場是否感興趣,“后來在那名管家引薦下,我與楊天林和他堂弟等人見面,我們談好投資并把投資款劃給了他們,變更工商登記后我是浮云牧場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然后與他們簽有一個托管協議,由我公司負責派人前去管理。”

他說,2018年下半年,他派出管理團隊前往浮云牧場開始接手管理,哪知一個月后楊天林突然反悔,他們要求交出公司的營業執照和財務章等。

他介紹說,后來經過協商,公司把浮云牧場承包給楊天林和堂弟負責經營管理,每年繳納440萬元費用,按季度支付。

鄭總稱,他在楊天林等人的那家公司確實占有40%的股份,其中20%是收購楊天林兄弟倆的,還有20%是收購其他3名股東的,他從這40%的股份中讓出6%給那名管家,“因為她是我的投資介紹人,這是她的回報,至于楊天林所說的那個所謂的4%與我無關。”

言及那次成都洽談的事,他稱,當天自己答應過退股,“但我要求一次性支付我全部投資款,對方卻說要分期支付,結果談崩了。”

此后,楊天林拒絕繳納浮云牧場的承包費,鄭總遂向四川成都市金牛區法院起訴,宣判后雙方均不服,目前雙方已上訴至成都市中級法院。

那么鄭總總共投資了多少?

他強調說,自己的行為與陳絲維沒有關系,當初他是通過那名管家與楊天林等人相識的。

他認為,浮云牧場關門歇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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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西藏日喀则聂拉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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