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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四川普法買粉絲二維碼(如何評價“吃飯強制掃碼關注買粉絲”一事?)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7 01:36:19【】4人已围观

简介如何評價“吃飯強制掃碼關注買粉絲”一事?近年來,伴隨數字經濟的發展,掃碼點餐成為不少餐飲店的主要經營方式。平心而論,商家征得消費者同意后進行掃碼點餐,是可以允許的。本案中,消費者羅某已明確表示只選擇紙

如何評價“吃飯強制掃碼關注買粉絲”一事?

近年來,伴隨數字經濟的發展,掃碼點餐成為不少餐飲店的主要經營方式。平心而論,商家征得消費者同意后進行掃碼點餐,是可以允許的。

本案中,消費者羅某已明確表示只選擇紙質菜單方式點餐,商家仍要求其關注買粉絲,致使羅某的個人信息被違法收集,顯然已構成侵權,被法院判決停止侵權,一點也不冤。法院這一判決結果,不僅為消費者依法保護個人信息提供了參照,也釋放了不得強制消費者關注買粉絲方能消費的強烈警示信號。

這對凈化消費環境、促進數字技術應用回歸向善初心,無疑具有導向意義。

掃碼點餐是數字經濟時代的消費模式之一,既可讓消費者關注買粉絲后方便再來享用美食,也能讓商家借此更好留存客戶,不失為一種雙贏。不過,由于這種消費模式涉及到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還需要商家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才能真正實現雙贏。

如果商家一意孤行強制要求關注買粉絲,則必然會踩踏法律紅線而面臨法律責任的追究。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換言之,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意向和興趣,自主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或服務。在掃碼點餐消費中,商家強制性地將點餐和關注買粉絲捆綁在一起,是直接剝奪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消費方式的權利。

實際上,消費者在就餐消費中反感強制掃碼,主要是擔憂此舉會對個人信息造成安全威脅。

這是因為在掃碼過程中,商家會借此獲取消費者姓名、通訊錄、買粉絲頭像、昵稱、地區和性別等屬于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商家如果處理不當,則必然會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造成安全隱患。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

商家以強制關注買粉絲的方式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屬于個人信息保護法明令禁止的“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行為,已為法律所不容。

不可否認,掃碼點餐這一消費模式具有方便快捷等優勢,但這種消費模式的推行應恪守不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基本法治原則。

現實中,不少商家明知強制關注買粉絲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仍執迷不悟,主要源于多數消費者不愿依法與其較真。四川德陽這名消費者面對商家強制關注買粉絲侵犯自己個人信息的蠻橫行為,果斷拿起法律武器討說法,是法治意識覺醒的表現。

法院依法支持其訴訟請求,體現了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推動數字技術應用向善的司法價值取向。

商家強制消費者掃碼點餐被法院判決構成侵權,也是一堂法治課。

消費者、商家應通過該案讀懂保護個人信息的法治深意,相關部門亦應用好這類生動鮮活的案例,開展普法宣傳,促使掃碼點餐能夠規范在不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法治框架內。

餐廳就餐時你遇到過哪些“強制”行為,你是怎么做的?

陷阱一:需要核實的“糊涂賬”

案例:市民陳女士一家九口在自家樓下一家餐館吃飯,結賬時收銀員告知餐費是625元。細心的陳女士叫服務員拿來單據,自己用計算器算了兩遍,都是585元。對此,服務員解釋是,每人有5元餐位費沒計算在內。

提醒:顧客買單的時候,有些不誠信的餐館會出現“收費不明”,如提供的餐紙、飲料、點心、小菜、茶水等,事先沒有征得消費者同意和明示消費價格。新《消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餐廳消費時,需做到心中有數。

陷阱二:你要發票他不給

案例:王先生在五堰一火鍋店用完餐向服務員索要發票,服務員稱機器壞了不能打發票。王先生找到值班經理,值班經理不但沒有認真解釋,反而對王先生說“隨便怎么投訴,就是不給開發票”。

提醒:發票是企業納稅的憑據,也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憑據,很多餐飲店卻以種種理由拒絕為消費者開發票,比如“發票剛剛用完”、“發票正在辦理”、“送你飲料就不開發票”。新《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陷阱三:銷售過期商品

案例:去年,魏先生一行數人在城郊一農家樂吃飯,打開啤酒正準備暢飲,發現味道怪怪的。魏先生拿起酒瓶一看,不由大吃一驚,啤酒居然是2013年7月生產的,已過期兩年。

提醒:新《消法》第十九條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對于這樣的行為,除了商家應該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規外,消費者也應該做到仔細觀察。

陷阱四:看不懂的代金券

案例:市民華先生被“滿100元送50元代金券”活動所吸引,選擇在北京路一家餐廳請客,消費1000元后得到500元代金券,代金券上沒明確注明消費要求和使用時間。幾天后恰逢周末,華先生再次來到該餐廳消費,用代金券結賬時卻被告知周末不能使用代金券。

提醒:不少餐飲店的代金券得來容易用起來卻難:不設找零,只有多點菜;使用時段有限制;特價菜不能使用等等。新《消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等。”

陷阱五:看似便宜的特價菜

案例:市民蔣先生和朋友在市內一家知名菜館吃飯時,被桌上的“特價菜促銷”宣傳牌所吸引,上邊共有5道特價菜,均打兩折,宣傳牌上未明確標示消費限制。蔣先生和朋友點了3道特價菜,結賬時一看賬單,大家都傻眼了:只有一道菜是按特價價格計算的,其它兩道都是原價。商家的解釋是:“每桌只能點一道特價菜,并且是單桌消費滿300元以上才能享受特價菜。”

提醒:假特價是很多消費者在餐廳就餐時遇到過的問題。有些餐館推出的特價菜,在品質上存在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欺詐行為;有些餐館則在特價菜上增加了諸多附屬條件,給特價菜裝上高門檻。新《消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對于沒有質量保證或者計量不正確的特價菜,消費者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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