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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國際貿易實務第七版課后題答案(國際貿易實務習題,求解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3 09:57:03【】9人已围观

简介國際貿易實務計算題。求答案。出口總成本=7270+900+700+30=8900元盈虧額=1400*(685/100)-8900=690元換回成本=8900/1400=6.357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題

國際貿易實務計算題。求答案。

出口總成本=7270+900+700+30=8900元

盈虧額=1400*(685/100)-8900=690元

換回成本=8900/1400=6.357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題(在線等答案,回答的好加分重謝!)

第一題:1、銀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證條款規定“匯票付款人為開證行/開證申請人”,該條款改變了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的性質,使本信用證下的第一付款人為開證行和/或開證申請人,只要開證申請人不同意付款,開證行就可以此為由拒絕付款。因此,銀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誤在于在收到信用證后,沒有對信用證進行認真審核,導致未發現該條款,使我方喪失了修改信用證的機會。

第二題

答案:1)雙方的交易已經達成。因為,根據我國的《合同法》規定,我國與國外當事人訂立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必須采用書面的形式,書面形式包括電報和電傳。此案中,我某技術貿易公司與國外某客戶之間的交易是經過雙方多次的函電往來達成的,盡管雙方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但雙方函電往來的內容已構成了合同的內容,所以,雙方的交易已經達成。2)就此案例,我方應責成對方履行合同,按雙方約定盡快向我方提供技術貿易的出口。另外,我方仍保留索賠的權利。

國際貿易實務習題 求答案 急!!求大神幫解答!

一、選擇題:

1、B

2、C

3、C

4、A

5、C

二、判斷題:

1、正確

2、正確

3、錯誤

4、正確

國際貿易實務習題,求解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一:出口收回:1200×20=24000 出口成本:9000/8

3×20+(42

37+8

58+36)20=21860

64699 出口盈虧率:出口收回/出口成本-1=1

0979-1=9

79% 換匯成本:出口成本×8

3/24000=7

56 二:因為運費的計收標準為W/M,根據題意,該批商品的運費應按體積計收

每單位運費=計收標準×基本運費(1+各種附加費)=0

03×52=1

56(美元) (1) FOB價=CFR-運費=120-1

56=118

44(美元) (2) 已知公式: 出口商品盈虧率=(出口銷售人民幣凈收入-出口總成本)/ 出口總成本×100% 代入公式得:出口商品盈虧率=(118

44×8

2736-999)/999×100%=-1

9% (3) 已知公式:出口商品換匯成本=出口總成本/出口銷售外匯凈收入 代入公式:出口商品換匯成本=999/118

44=8

43(人民幣元/美元) 盈虧率為-1

9%,換匯成本為8

CIF=1200*(1-3%)=1164美元/ 公噸 2

FOB=CIF-F-I=1164-42

37-8

58=1113

05 美元/公噸 3

出口總成本 =7000+2000=9000人民幣 4

換匯成本 =9000/1113

05=8

09人民幣/美元 5

盈虧率=(1113

05*8

3-9000)/9000 盈虧率 =2

65%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題

簡單。分析如下:

第一個案例中顯然當事人錯誤理解了倉至倉條款的含義。

“按FOB貿易術語進口時,在國內投保了一切險,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起訖應為’倉至倉”顯然是錯誤的。

解釋如下:

雖然一切險確實采用倉至倉原則,但如果使用FOB或者CFR一類的裝運類術語,由買方負責投保。則風險劃分以裝運港越過船舷為界。

如果想向保險公司索賠,應滿足以下條件:

1、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2、是保單的合法持有者或受讓人。

換句話說,第一個案例的當事人忽視了這種情況:如果貨物在從賣方倉庫到裝運港之間的地段發生了保險險種所承保的風險事故(比如一切險下的暴風雨,屬于海上風險的自然災害),保險買方投保的那個保險公司是拒賠的!!!為什么呢?

賣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因為,雖然此時他具有保險利益(保險利益以風險劃分為界,越過船舷前賣方具有),但是賣方不是保單的被保險人或合法受讓人,所以保險公司會拒付。

如果買方向保險公司索賠,雖然買方是保單的合法持有者,但是出險時買方對貨物不具有保險利益,所以保險公司同樣會拒賠!!!

所以實際上FOB和CFR術語只能實現船至倉(或者像某些國內教材所說的稱之為“港至倉”),而不是倉至倉。

第二個案例:銀行是有權拒付的。

解釋如下:

信用證是一種獨立的自足文件換句話說,雖然他是依據買賣合同開立的,但是信用證業務中銀行是第一債務人和付款人,其付款義務不受其他合同履約順利與否的抗辯與制約!

案例中賣方雖然發了貨但是單據日期不符合信用證的要求,屬于典型的單證不符,“買方回電表示同意,但未通知開證銀行。”決定了買方那個修改的是買賣合同,二信用證并未修改。所以開證行不可能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單據更不能付款。

賣方應當如何處理?

我認為就2個辦法:

1要求買方重新申請開證行開立新的信用證(必須在提單簽發日21天之內),然后按照新證的要求議付貨款并交單。

2放棄信用證支付手段,使用其他方式,比如托收業務或匯付業務,前者可以考慮DP即期,后者可以考慮TT或DD,但是樓上pisophie說的第三種方法是不行的,不僅僅是危險的問題,而是實際操作中根本行不通。

希望對樓主有用。

最后我要對樓上那位clairazhang表示12分的“敬意”——您直接把人家1樓和2樓的解釋粘貼過來也不臉紅????堂而皇之的忝居末位,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光屁股上街,膽大不嫌寒磣。

國際貿易實務練習題

1賣方沒有責任,CFR中的運輸合同是裝運合同不是到貨合同,賣方只負責發貨,貨物能不能按時到達目的港,不是賣方責任。以后改用其他術語CPT

2 FOB價-裝運地至目的地的運費-裝運地至目的地的保險費。

CFR,FOB,CIF的區別:CFR價-Freight=FOB

CFR價+Insurence=CIF

CFR是賣方派船訂艙付運費然后給買方發裝船通知,FOB是買方派船,CIF是賣方派船訂艙付運費和保險費。風險的劃分都是在裝運港船舷。

3我們還沒學信用證。

4不成立,我方對外方發盤的第一次回盤已經是對發盤的拒絕。5月25日我方的接受是針對無效發盤的,所以無效。

5這個太細了我們也沒學,不過我覺得不應該賠付,首先貨物在吊鉤下風險還在我方。貨物還是我們的,但貨物的保險是針對我們完成交貨義務之后,也就是說保險是對買方得到貨物之后的。所以不用賠付。以后應該用CIF的變形術語。具體的我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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