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 > 

01 國際貿易法律法規有哪些(中國的對外貿易有哪些法律法規要求?)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6 18:57:55【】7人已围观

简介國際貿易法規有哪些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所使用的各種物品跟服務,都越來越離不開國際的交流,如果想從事國際貿易,那肯定是要了解一些國際貿易的法律的,那么國際貿易法

國際貿易法規有哪些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所使用的各種物品跟服務,都越來越離不開國際的交流,如果想從事國際貿易,那肯定是要了解一些國際貿易的法律的,那么國際貿易法規有哪些呢?下面跟著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國際貿易法規有哪些

      目前,我國仍沒有具體的國際貿易法律的立法,而關于國際貿易,有較為常用的國際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等。關于對外貿易法的主要內容如下:總則介紹、經營者內容、進出口規定、服務貿易規定、保護規定、秩序規定、調查的相關內容、救濟的內容、相互促進內容、法律責任,最后是附則。

      目前主要還是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相關規定。

      二、中國的對外貿易有哪些法律法規要求

      中國的對外貿易法律法規要求:現行外貿法包括總則、外貿經營者、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秩序、對外貿易調查、對外貿易救濟、對外貿易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幾部分。

      1、關稅制度

      關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征收稅賦的一種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的財政關稅和主要以保護本國相關產業為目的而征收的保護性關稅。我國在征收莢稅時.從保護本國產品與外國產品的競爭的目的出發,實行保護關稅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通過我國的海關稅則政策以及體現這種政策的海關稅則來體現的。

      2、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實際上是國家對進出口的一種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國家許可為前提條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續。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地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長期存在,并廣泛運用。

      3、對外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其適用范圍僅限于國內,對于在境外發生的侵犯本國知識產權的情況缺乏有效的救濟。在借鑒他國有關規定的基礎上,中國外貿法增加了“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章。

      三、國際貿易條約的種類

      1、通商航海條約:又稱為友好通商條約,即狹義的貿易條約,是指全面規定締約國之間經濟貿易關系的條約。

      2、貿易協定,是締約國間為調整和發展相互間經濟貿易關系而簽訂的書面協定。其特點是,與貿易條約相比,所涉及的面比較窄,對締約國之間的貿易關系往往規定的比較具體,有效期較短,簽訂程序也簡單,一般只需締約國的行政首腦或其代表簽署即可生效。

      3、貿易協定書,是締約國就發展貿易關系中某項具體問題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協定往往是作為貿易協定的補充,解釋或修改而簽訂的,內容較為簡單。

      4、支付協定,大多為雙邊支付協定,是規定兩國間關于貿易和其他方面債權,債務結算方法的書面協議。其主要內容包括:清算機構的確定,清算帳戶的設立,清算項目與范圍,清算貨幣,清算辦法,差額結算辦法的規定等。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國際貿易法規有哪些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我過并沒有國際貿易相關的獨立法規,國際貿易一般都是以國際公約和貿易術語為。

中國的對外貿易有哪些法律法規要求?

現行外貿法包括總則、外貿經營者、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秩序、對外貿易調查、對外貿易救濟、對外貿易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幾部分。

(一)對外貿易經營權

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放開了對外貿經營者資格的要求。其一,可以從事外貿的主體擴大到了自然人,外貿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依照外貿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其二,外貿經營權的獲得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登記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登記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務部發布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對依法需要登記的外貿經營者的登記程序作出了規定。該辦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實施。

(二)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

外貿法第三章是關于貨物進出口與技術進出口的規定,依規定國家準許貨物與技術的自由進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對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實行目錄管理,分為禁止進出口、限制進出口和自由進出口。對實行自由進出口許可管理的貨物,也實行目錄管理,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基于監測進出口情況的需要,可以對部分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進出口自動許可并公布其目錄。屬于自由進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

在限制和禁止進出口方面,外貿法參照GATT第20條一般例外及第21條安全例外的規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進出口的范圍,將有關的世貿規則轉化為了國內法,也有利于充分保護我國的經濟安全及國家利益。依外貿法第16條的規定,國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關貨物、技術的進口或者出口:

(1)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2)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3)為實施與黃金或者白銀進出口有關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4)國內供應短缺或者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自然資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輸往國家或者地區的市場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經營秩序出現嚴重混亂,需要限制出口的;

(7)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國內特定產業,需要限制進口的;

(8)對任何形式的農業、牧業、漁業產品有必要限制進口的;

(9)為保障國家國際金融地位和國際收支平衡,需要限制進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此外,國家對與裂變、聚變物質或者衍生此類物質的物質有關的貨物、技術進出口,以及與武器、彈藥或者其他軍用物資有關的進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在戰時或者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國家在貨物、技術進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進出口貨物與技術的管理上,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外貿法的規定,制定、調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進出口的貨物、技術目錄。并可臨時決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規定目錄以外的特定貨物、技術的進口或者出口。國家對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配額、許可證等方式管理。對限制進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國家對部分進口貨物還可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有關進出口貨物的配額、關稅配額,由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則進行分配。

(三)國際服務貿易

外貿法第四章是關于國際服務貿易的規定。該章依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4條的規定,就服務貿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規定。

依第26條的規定,國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關的國際服務貿易:

(1)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國內特定服務產業,需要限制的;

(4)為保障國家外匯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國家對與軍事有關的國際服務貿易,以及與裂變、聚變物質或者衍生此類物質的物質有關的國際服務貿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在戰時或者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四)對外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其適用范圍僅限于國內,對于在境外發生的侵犯本國知識產權的情況缺乏有效的救濟。在借鑒他國有關規定的基礎上,中國外貿法增加了“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章。

該法第29條所針對的是對進口貨物侵犯我國知識產權的處理。該條規定進口貨物侵犯知識產權,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內禁止侵權人生產、銷售的有關貨物進口等措施。

第30條針對的是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對外貿易中濫用其專有權或優勢地位的情況,規定當知識產權權利人有阻止被許可人對許可合同中的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質疑、進行強制性一攬子許可,在許可合同中規定排他性返授條件等行為之一,并危害對外貿易公平競爭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條規定針對的是外國政府的行為,為我國政府保護我國的知識產權、我國經營者在國外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手段,規定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未給予中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國民待遇,或者不能對來源于中國的貨物、技術或者服務提供充分有效韻知識產權保護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依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并依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對與該國家或者該地區的貿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規范對外貿易中的壟斷或其他不正當行為

修訂后的外貿法針對壟斷行為、不正當行為等進行了規定,有關規定與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并不矛盾,因為外貿法只調整進出口環節,新規定填補了我國外貿法中缺乏競爭規則的空白。

關于壟斷行為,第32條規定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不得違反有關反壟斷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壟斷行為。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實施壟斷行為,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的,依照有關反壟斷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行為違法,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關于進出口環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第32條規定,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

很赞哦!(44889)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的名片

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四川成都郫县

工作室:小组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