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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外貿業務員飛單一般不立案(如何防止外貿業務員飛單,跳槽?)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9 03:42:49【】7人已围观

简介外貿業務員飛單怎么處理如果勞動合同有注明的話,或者另外簽有限制協議,就直接起訴你總不能把人打一頓吧?外貿業務飛單可以找客戶取證嗎不可以客戶不是公司的人,外貿業務飛單不可以找客戶取證,只能通過員工電腦桌

外貿業務員飛單怎么處理

如果勞動合同有注明的話,或者另外簽有限制協議,就直接起訴

你總不能把人打一頓吧?

外貿業務飛單可以找客戶取證嗎

不可以

客戶不是公司的人,外貿業務飛單不可以找客戶取證,只能通過員工電腦桌面管理產品來收集員工飛單的證據

對外貿易亦稱“國外貿易”或“進出口貿易”,簡稱“外貿”,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勞務和技術的交換活動

如何防止外貿業務員“飛單”???

每天讓業務員短信報告自己今天的工作內容

隨時抽查,并且每天下任務做什么,注意經常查看業務員的郵箱

如何防止外貿業務員飛單,跳槽?

 恩威并施----完善獎懲、激勵機制。熟手業務員的流失會給企業造成很大損失,因此留住業務員的心比留住他們的身更重要,企業若能人性化管理,以人為本,培養業務員對企業的忠誠度,做到獎懲制度合理。

如果一個公司能把業務員看作是業務合作伙伴,給業務員比較優厚的待遇(如提成比率較高,優秀的業務員根據貢獻享有公司股份等等)和一個寬松信任尊重的業務環境,業務員必然會十分珍惜這份工作。

事先明確紀律,嚴禁吃里扒外,飛單行為一旦被發現,立即走人,后果嚴重。使業務員權衡利弊后,覺得冒很大的風險“飛單”不很值得。三、 業務流程分段經營-----隔斷產品制造設計、對外聯系的流程。訂單的運作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如果從接訂單到落單、跟單(QC)、收款,都是由一個業務員一手包辦,老板、別的同事完全不清楚狀況,就很容易滋生“飛單”現象。

因此,調整公司的運作方式, 細化分工,內部分工明確,貨源、銷售、單證、物流由不同的小組處理,不失為一種比較理想的應對方式。特別是一些沒有自己的生產基地,純粹以設計和服務為主,產品的差異化又不太明顯的外貿公司,對外貿流程作必要的隔斷可以有效防止飛單。

老板深度參與外商的交流過程,多與國外客戶接觸,對客戶需求的變化及時分析和應對。要求業務員必須處處以公司名義和國外聯系,使用公司指定的郵箱,嚴禁業務員私自用私人郵箱來和外商聯系;以公司的名義接單、出貨、售后服務。目的當然是要國外客戶記住的是公司,而不是某個外銷員。必要的時候,外銷員輪換服務客戶。

定時以公司名義關懷客戶,如給客戶定期發送產品服務問卷,一來征詢客戶對本公司產品和服務的認同度,以改進工作;二來,當然也是最重要的,是讓客戶加深對公司的印象并勘察對方定貨變動情況。還可以用查詢海關信息(包括出口口岸海關信息和進口國海關信息)來探詢客戶忽然改變定貨習慣的原因,是人民幣升值轉移到別的國家采購,還是被“飛單”了,此法對某些壟斷性特殊產品十分有效。

使用外貿管理軟件來監控。“飛單”現象一般很難被企業管理人員發現,使用外貿管理軟件將各種信息比對后,或許能發現一些“飛單”的蛛絲馬跡。

外貿管理軟件可以幫助管理人員掌握客戶資源和業務流程的各種信息,如定單的執行情況、貨款的回收情況等等。

怎么在勞動合同中更好地約束外貿業務員跑單,飛單等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

特點是什么:合同約束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対業務員進行教育

試論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

摘要: 當前,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泄露與侵權問題嚴重。其泄密行為,主要表現為飛單、高薪挖角、員工跳槽,相關損失巨大。現有的保護措施,可歸納為界定、隔離、防范和訴訟,存在法律保護不到位、企業保護不力等不足和問題。建議外貿企業采取“捆綁”保護策略,形成員工、客戶與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關鍵詞: 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現狀分析

1保護外貿企業商業秘密的重要性

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可區分為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包括供貨來源、銷售渠道、客戶資訊、產品成本、銷售價格、利潤率、外貿合同與單證、業務往來函電和談判紀要,公司財務資訊、員工薪酬待遇等。其中,最核心的商業秘密就是客戶、訂單和出口售價。它是外貿企業最寶貴的無形資產,是企業利潤和核心競爭力的源泉,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興衰成敗。商業秘密一旦泄露,帶來的不僅是直接經濟損失,更嚴重的是間接經濟損失。當泄密行為被發現時,往往為時已晚, *** 起訴耗時耗力、成本高昂,巨大損失難以補救,外貿企業就失去了競爭力和利潤來源,結果往往是災難性的。

長期以來,商戰激烈,不少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安全意識不強,重視程度不夠,商業秘密侵權現象屢禁不止,起訴難, *** 難,已經引起了業界的高度關注。競爭對手的高薪挖角、公司高層另起爐灶、員工跳槽帶走商業秘密和訂單“飛單”,已經是常見的泄密現象,迫使企業痛定思痛、嚴格保護。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商業秘密,防患于未然,是外貿企業理應關注的重大問題。

2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措施: 現狀分析可將現有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措施歸納為如下四類:界定、隔離、防范、訴訟。

2.1界定

明確外貿企業商業秘密的內容和范圍,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限定保密義務主體,加強員工保密意識,對于涉密資訊載體采取保密標志、安全儲存、密碼、加鎖等基本防范措施,使其處于明確公認的“商業秘密”狀態。這是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第一步,是所有后續保護措施的基礎。比如,究竟哪些客戶名單有資格成為商業秘密?2.2隔離人員隔離與市場隔離。限定涉密資訊的知悉人員范圍;隔離敏感部門,非經批準不得進入;建立分級分層次的內部保密制度。將采購部門與銷售部門相隔離,各司其職,禁止串通;將外銷區域劃分為不同的子市場,外銷員嚴格分工負責,比如歐洲市場、北美市場、東南亞市場、中東市場等。

網路隔離。組建公司內部因特網,安裝安全防護軟體,防止外網的黑客攻擊和惡意竊取行為。員工對外洽談業務時必須使用公司郵箱,決不允許使用個人郵箱與客戶溝通。所有對外業務洽談資訊,均在伺服器上進行備份。禁止單證制作部門的電腦上網,禁用USB介面。

2.3防范

首先,預防公司員工泄密,進行全過程的員工保密管理。聘用員工時,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訂明保密條款或競業限制條款,或另簽專項保密協議,明確其保密義務、保密期限和違約責任。入職培訓時,向員工明確公司商業秘密范圍及相關保密制度。員工在職期間,做好商業秘密區域管理和載體管理,比如劃定保密區、安裝監控設施和防盜系統、嚴格控制資訊儲存載體的借用和復制。員工離職后,做好工作交接,及時回收各種涉密檔案和物品,支付保密補償金。

其次,防范競爭對手的“惡意套價”,防范商業間諜和網路黑客的竊密,防范商業交易當事人有意或無意泄密。有時候,競爭對手會假扮為國外客戶詢價,以套取企業的銷售秘密。對此,有三種簡單方法可辨別真偽:第一,可檢視來電顯示是否國際號碼;第二,可聽其音、辨其文,細查其外語口語是否純正流暢;第三,可旁敲側擊,試探真偽。比如詢問其進口用途或分銷流向、假裝要去國外登門拜訪等。

最后,聘用專業人才,設立專門防護部門,對公司商業秘密進行有效監管。比如編制保密手冊,限定員工接觸秘密許可權,定期的保密培訓教育,對員工使用網路行為進行監視,對往來***進行監督和審查等等。

2.4訴訟

一旦遭遇侵權,可通過法律訴訟來 *** 。商業秘密沒有專門的立法保護,其法律保護條款主要散見于如下國內法和國際公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第20條、第25條《,民法》第118條《,刑法》第219條、第220條《,勞動法》第22條、第102條《、公司法》第149條《,合同法》第43條、第112條、第113條、第348條、第350條、第352條《,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24條、第90條《,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十條之二“不正當競爭”條款《,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議》第七節“對未公開資訊的保護”條款。

3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問題分析上述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防護措施,看似十分有效和完善,實際效果卻遠不盡如人意。據寧波外貿商會2009年對400家中等規模以上企業的調查,100%的企業都有過商業秘密被侵害的遭遇,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占到1/3,80%的商業秘密在職工跳槽時被帶走,跳槽者多是企業的業務骨干。該商會會長陳偉明說“:飛單、挖客戶等侵犯商業秘密的現象普遍存在,成為嚴重影響民營外貿企業做大做強和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一顆‘毒瘤’,但由于懲治和威懾手段不到位,很多企業經營者感到困惑和無奈。”總結起來,現有的保護措施有如下不足和問題:3.1法律保護不足、司法救濟不力沒有專門的《商業秘密保護法》,相關的法律法規較分散、不全面,部分條款規定模糊、立案辦案難,可操作性差,法律保護不到位。

第一,相關法律規定缺失。比如,在現實中,因為過失而泄露權利人商業秘密、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應該如何追究其法律責任?是否構成過失泄露商業秘密罪?此時,無法可依。

第二,經濟損失計算難,經濟賠償責任水平低、不充分。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侵權所得利潤,以及權利人的調查取證費用。現實中,商業秘密侵權導致的經濟損失往往難以計算,所以此時的侵權賠償額很可能遠遠無法彌補權利人的經濟損失。

第三《,刑法》的相關規定模糊,入罪門檻高,懲戒力度輕。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造成重大損失”,一般犯罪的最高刑期只有3年。最高法和最高檢2004年將“重大損失”解釋為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這個入罪門檻顯然太高,刑期偏短,難以起到廣泛有力的震懾和懲戒作用。而且,存在以下司法實踐疑難問題:重大損失包括間接經濟損失嗎?對經濟損失認定存在爭議怎么辦?未發生嚴重直接經濟損失,但嚴重影響企業長期怎么辦?第四,法律訴訟存在著“發現難、取證難、起訴難、判決難、執行難”的現實困境,法律懲治乏力。據《江蘇法制報》2010年9月3日報道,近三年來,南京未批捕、起訴一起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

3.2企業保護不力、保護效果差

首先,許多外貿企業缺乏專門的商業秘密保護部門和保護人才,保護意識淡漠,保護制度匱乏、滯后,保護措施不完善、執行不力,資訊保安水平低,難以抵御無孔不入、惟利是圖的商業間諜、竊密者和泄密者。比如,不少企業沒有對員工進行過保密教育,沒有建立系統完善的規章制度。許多業務員的涉外應酬多,商業秘密意識差,往往在酒桌上無意或不當地泄密了。再如,許多外貿企業不重視資訊保安,系統漏洞多,不足以抵御日益猖獗的木馬病毒、黑客攻擊等網路犯罪。

其次,外貿企業經營不當、管理不善,也會誘發商業秘密泄密。

在經營方面,企業與競爭對手進行惡性競爭,相互挖墻腳,加大了商業秘密的保護難度。在管理方面,公司內斗不止,決策不當,機制僵硬,管理混亂,員工的薪酬待遇低,晉升發展難,工作環境差,凝聚力不強,員工就會離職、跳槽、另立山頭,商業秘密就會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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