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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國外貿公司與荷蘭進口商簽訂(外貿的題目,請求解答~thank拉)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02 09:45:38【】4人已围观

简介國際貿易實務作業:我某外貿公司與荷蘭進口商簽訂一份皮手套合同,價格條件為CIF鹿特丹,向中國人民保險這個問題操作中牽涉到四方,所以問題也會主要在這四方中糾結。首先對這個結果是非常失望了,針對問題,要認

國際貿易實務作業: 我某外貿公司與荷蘭進口商簽訂一份皮手套合同,價格條件為CIF鹿特丹,向中國人民保險

這個問題操作中牽涉到四方,所以問題也會主要在這四方中糾結。首先對這個結果是非常失望了,針對問題,要認真取證作為各方推脫責任的砝碼。

出口商:出具各種檢驗證明(工廠及第三方)or合格證;裝箱前照片;如果可以拍到實物的話,那業務員就非常聰明了;

進口商:主要就是針對問題貨物拍一些照片及保存好問題貨物;

運輸公司:運輸公司似乎沒有什么可以提供的,呵呵

保險公司:這個就貨物原因進行分析,了解造成貨物出問題的原因。出一份報告。

綜上,以上四方都必須力爭證明自己是沒有問題的,但實際操作起來往往證據很難找或者相互不配合。這個例子就可以很好說明對于出口商來講,一定要考慮周全。出現問題不要慌,要盡快取證,找到癥結早日跟客戶協商處理妥當。貨值事小;信譽事大。

急急急!國際商法案例分析:1989年3月10日,我國陜西某進出口公司應荷蘭某客商的請求的案例?

現在的學生真苦命啊,老師總喜歡用這些墨跡的題目折磨他們~

國際商法案例

1.我公司與國外一家大公司簽訂一筆進口精密機床合同,該公司在歐盟區內共有3家工廠 生產這種機床。臨近裝運日期時,對方一工廠突然發生火災,機床被燒毀,該公司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撤銷合同。問:可否撤銷?說明理由。

原則上不能撤銷合同。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一般說來,不可抗力的后果有兩種, 一種是撤銷合同,一種是延期履行合同。什么情況下解除合同,什么情況下履行合同要看所發生事故的原因、性質、規模以及履行合同所產生的影響程度。 本案中,火災雖然是當事人無法預料的,應該屬于不可抗力的范圍,但由于對方還有兩家 工廠可以生產合同項下的產品,因此,我方要求對方延期履行合同。

2.我國某公司與外商簽訂了一份CIF出口合同,我國公司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了保 險。貨物發出后,銀行議付了貨款,但貨到目的港后發現嚴重破損,而保險中沒有投保破損險(因為買方沒有指明),買方要求我國公司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問:我方應否辦理?

買方要求不合理。此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質。 ①根據《2000年通則》,CIF屬于象征性交貨術語,即賣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證規 定的正確完整的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所以不是到岸價。 ②CIF雖然由賣方辦理保險,但投保金額和險別必須事先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只能按照 國際慣例辦理,即按FOB貨價×(1+10%)投保平安險。 ③在CIF術語下,賣方辦理保險僅為代理性質,應由買方處理索賠事宜。如果買方要求賣 方代替辦理索賠事宜,但責任和費用用由買方承擔。 本案例,買方顯然是在推卸責任。因此我方不能答應對方要求。

3.某年11月,我國某外貿公司與一外商簽訂了出口5000公噸鋼材的合同,價格條款為 CIF溫哥華。支付方式為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我方按合同規定辦理了租船定艙和保險并支付了相關費用,取得了全套合格單據并到議付行付貨款,不料貨物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嘯,全部滅失。外商以貨物滅失為由拒絕付款贖單,問我方如何處理?

這是一起并不復雜案例。在CIF術語中,買賣雙方風險劃分地點是裝運港船舷,越過船舷 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賣方辦理保險僅僅是代理性質,出險后應由買方辦理索賠事宜。另外CIF屬于象征性交貨,即憑全套合格單據,買方就不得拒付貨款。還有,信用證業務屬于銀行信用,應由議付銀行承擔第一付款責任。 處理措施:我方首先應向議付行議付貨款,再由議付行向付款行申請付款,只要全套單據 合格,付款行不得拒付。其次我方應向買方講明道理,提出嚴重交涉,只要對方不無理取鬧, 就會按照國際慣例迅速支付貨款。最后,我方可以協助買方辦理向保險公司索賠事宜,但責任壞人費用要由買方承擔。

外貿具體流程

外貿基本知識(更新有關嘜頭的相關知識)外貿詳細操作流程圖取得外貿交易的資格

1.取得進出口權

2.準備貨源

3.商品檢驗

4.申報出口

5.辦理國際運輸

6.通過銀行收取國外客戶支付的貨款----一般是美金。

7.向外匯管理局申報

8.向稅務機關申報

1.外貿洽談前期,制作形式發票用于報價、交易參考或客戶申請進口許可等。

2.交易確認以后,制作外貿合同。

3.準備交貨的時候,制作商業發票、裝箱單、核銷單、報關單,申請商檢放行單等報關出口。

4.報關后海關退返核銷單、報關單的收匯聯與核銷聯等。

5.交貨付運后,得到三證三副提單。

6.制作、申辦、整理客戶所需的全套單據,如發票、裝箱單、商檢證、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等以收取貨款。

7.憑收匯銀行水單、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等辦理核銷與退稅。

申請外貿經營權

1.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

2.到外經貿委作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

3.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

4.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對外付匯進出口單位名錄”或者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5.在銀行開立個人對外貿易結算帳戶,辦理外匯收付。

1.提單(即提貨單Bill of loading,縮寫為B/L)

2.發票(Invoice)。

3.裝箱單(Packing List)。

4.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信用證最基本的一般有四個關系方:

1.進口商----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的銀行----負責開立信用證并審核單據、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負責根據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的銀行----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并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產品從出廠到通過集裝箱遠洋運輸交付到國外客戶指定的外國海港碼頭或某個地點,將可能產生下列幾種或全部費用:

1.產品的出廠價格。

2.申報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檢驗以及出具品質證明的費用,即商檢費。

3.申報中國海關出口的費用,即出口報關費。

4.租用集裝箱裝貨并運到中國海港碼頭的費用以及在中國碼頭產生的各項雜費。以上為貨物運至中國海港碼頭出口前的手續和費用。

5.用遠洋貨輪運至外國海港碼頭的運費,即海運費。

6.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費。以上為貨物運至外國碼頭的手續和費用。

7.集裝箱在外國海港碼頭卸貨及其他碼頭上收取的雜費。

8.申報外國海關進口的費用,即進口報關費,有時候還需要繳納進口關稅。

9.貨物從外國海港碼頭運至客戶指定地點的費用。

USD50 FOB Ningbo意思是“單價為50美金,在寧波港口交貨”;又如USD90 CIF Newyork,即“單價為90美金,紐約港口交貨,已辦理保險”。

出廠價格為117元人民幣含稅價的產品”來實際核算一下。

所謂“退稅”,主要指的退“增值稅”。當我們以117元含稅價從國內采購貨源時,117元價格就包括了生產廠家代繳的增值稅17無(假設該商品的增值稅率為17%),同時,國內供貨廠家會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發票上注明了銷售價格100元,以及稅金17元。

那么,當我們把這個商品出口以后,稅務局會按照規定的退稅率----這里假設該商品的退稅率為13%,以購進成本100元為基數折算退稅款退返給我們,也就是13元。

這樣一來,從業務員的角度上看,實際上我們的購貨成本就不是117元,而只有117-13=104元。換句話說,117元買進的東西,104元賣出去,仍可平本。我們就以這個104元作為保本價來計算,假設客戶打算購買1000個產品并運往荷蘭鹿特丹碼頭,假設人民幣與美

金匯率為1:8,相關費用構成為:

1.出口1000個產品,這時抵扣退稅后的保本價為104000元人民幣,折合USD13000.00

2.商檢、報關、集裝箱裝貨、碼頭雜費共計2000元人民幣,折合USD250.00

3.海運費1500美元

4.保險費250元人民幣,折合USD31.25

則保本價簡易算法為:

FOB=出口成本+雜費=USD13000+USD250=USD13250

均攤到單價即為USD13.25/個

CNF=FOB+海運費=USD13250+USD1500=USD14750

均攤到單價為USD14.75/個

CIF=CNF+保險費=USD14750+USD31.25=USD14781.25

均攤到單價即USD14.78/個

以上是外貿公司出口退稅和計價方法的簡易理解。

發票(INVOICE)日期一般早于所有單證;

裝箱單(PACKING LIST)一般與發票同日,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提單日(ON BOARD DATE)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

保單(INSURANCE POLICY)的簽發日應早于或等于提單日期,不能早于發票;

產地證(C/O、FORMA)不早于發票日期,不遲于提單日;

商檢證(INSPECTION CERTIFICATION)日期不晚于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早于提單日;

受益人證明(BENEFICIARY CERTIFICATION

等于或晚于提單日;

船公司證明(FORWARDER CERTIFICATION):等于或早于提單日;

匯票(DRAFT)日期應晚于提單、發票等其他單據,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1.發貨人(Shipper):填寫出口商的完整名址。

2.收貨人(Consignee):填寫收貨人名址或“憑指示”(下面在提單分類中將具體說明二者區別)。

3.通知方(Notify Party):填寫約定的貨到碼頭后需通知的人,如客戶或客戶的運輸代理名址電話。

4.船 名(Ocean Vessel):此欄裝船后由貨代通知并填寫。

5.航 次(Voyage No.):同上,此欄裝船后由貨代通知并填寫。

6.收貨地(Place of Receit):通常就是裝運港。

7.裝運港(Port of Loading);出口地裝運港。

8.目的港(Port of Discharge):進口地目的港,或轉船條件下的中轉港(關于轉船下面在提單分類中將具體說明)。

9.交貨地點(Place of Delivery):貨物實際的交貨地點,可以與目的港相同,在轉船的情況下則是最后的交貨港。

10.貨物的運輸嘜頭及分類(Marks and Number);假如一批貨有幾類的話分別填寫。

11.貨物名稱數量等(Number and Description of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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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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