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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法治報買粉絲二維碼(乞丐用二維碼乞討,你怎么看?)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17 23:59:19【】5人已围观

简介你怎么看待「強制掃碼點餐」這種現象?目錄這個問題有趣,常問常新。在知乎最早追溯到1月份然后到6月份然后就是12月份我在其他平臺以「強制掃碼點餐」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有了一個新發現。「買粉絲終于準備出手管

你怎么看待「強制掃碼點餐」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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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趣,常問常新。

在知乎最早追溯到1月份

然后到6月份

然后就是12月份

我在其他平臺以「強制掃碼點餐」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有了一個新發現。

「買粉絲終于準備出手管理這一亂象了」

具體的措施就是:

用戶反饋在部分餐飲場所就餐時,掃碼點餐需先關注買粉絲。此行為中斷了用戶正常點餐體驗,涉嫌誘導關注買粉絲,引發相關投訴。

有鑒于此,平臺提醒開發者自查是否存在“掃碼點餐強制關注買粉絲”問題,并及時進行整改,為用戶提供良好的點餐體驗。

平臺也將于2022年1月17日開始對此類問題進行核查,違規的買粉絲將被限制掃二維碼打開買粉絲能力。

也就是說,2022年1月17日之后,理論上,我們就不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了。

為什么說是理論上?

因為早在2021年7月-8月,買粉絲支付團隊就“有所行動”——陸續向商家發送“關于掃碼點餐過程中強制關注買粉絲買粉絲的限期整改通知”。

倡議行業參與者完成商家服務流程的自查及限期整改優化,保護消費者權益,持續提升掃碼點餐的體驗。

當時的大背景是:法治日報發表了一篇名為《掃碼點餐收集個人信息非個案 專家建議開展專項整治》的文章,并在互聯網引起了廣泛討論。

買粉絲支付團隊雖然積極作出回應,但有趣的是,僅要求參與者做到自律,并無具體的配套處罰措施。

而這次買粉絲的行動,相較于與今年7、8月份的喊口號,已經邁出“巨大的一步”。

但是這種問題從第一次被消費者討論,抱怨,到現在已經一年了,

買粉絲才遲遲邁出這艱難的一步,一時之間,不知道是應該鼓勵,還是批評。

只是希望買粉絲能夠履行自己的諾言。

2022年1月17日開始對此類問題進行核查,違規的買粉絲將被限制掃二維碼打開買粉絲能力。

強制掃碼點單存在哪些問題?

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一、僅提供“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消費者到餐廳就餐,并無必要提供手機號、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訊錄等與餐飲消費無關的信息。一些餐廳不再提供人工點餐,要求現場就餐消費者先關注買粉絲或小程序,再進行掃碼點餐,借此獲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不僅違反法律規定的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涉嫌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過度收集,而且,如果保管不善,消費者個人信息還有被泄露、丟失的風險。

二、僅提供“掃碼點餐”侵害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餐廳經營者不提供人工點餐服務,只提供掃碼點餐,不僅有違商業慣例,也使現場就餐消費者只能關注或綁定經營者的買粉絲或小程序,被動授權經營者獲取其個人信息。這種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是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對現場就餐消費者的一種強制交易行為。

三、不提供現場菜單有損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反映,部分餐廳在只提供掃碼點餐的同時,還不向現場就餐者提供直觀可查的現場菜單和菜品價格,消費者只有掃碼關注餐廳后才能看到具體菜單,知曉菜品價格。菜單是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與是否接受餐飲服務直接關聯,餐廳應當提供直觀可查的現場菜單,供消費者了解菜品和價格,決定是否用餐。不提供現場菜單,掃碼關注后才能瀏覽菜品和價格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四、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特殊消費群體的消費阻礙。

由于智能手機操作的復雜性,掃碼點餐并不具有普適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協助,才能完成掃碼點餐過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的消費體驗和消費實現。他們對“掃碼”背后潛在風險的防范意識也比較弱,更易成為個人信息泄露、甚至支付安全問題的受害者。經營者可以使用新技術提高運營效率、為消費者提供便利,但首先應做到依法合規、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限制消費者權利的工具,不應成為攫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借口,更不應成為阻礙大眾消費的壁壘。

乞丐用二維碼乞討,你怎么看?

現在,大街上的乞丐真真假假,有的職業乞丐是把乞討當成一門職業了,有時碰上這些人伸手要錢,或許你也曾以“沒零錢”來搪塞過,但現在,濟南街頭行乞者使出了“絕招”:一乞討人員手拿筐子,上面印張二維碼亮相了,網友驚呼,現在乞討人員都信息化,可以用買粉絲支付了,簡直太可不思議了。(4月17日《濟南時報》)

討論這個問題,我們首要關注的,是這些乞討人員本人的實際情況到底如何,或者說要看他們是真窮還是假窮。就目前看,“城里磕頭,回家蓋樓”,鄰居、家庭組隊進城乞討的現象并不鮮見,這種顛覆乞丐概念的乞討行為,一個文明社會,法治社會,都應當是不被允許的。這種現象應當加以匡正。

對于那些好逸惡勞甚至假裝殘疾的騙子乞丐,不光不能同情,還要予以打擊。那些在幕后操縱未成年人、殘疾人行乞的“丐幫幫主”,更要依法嚴懲。

但如果乞討者是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年邁無助的老人,就應當給予同情,施以援手。而他們以什么方式收取路人施舍的錢物,則不應苛求。要看到,手機普及到乞丐,從一定程度上講,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如今已是智能手機時代,有資料顯示,2016年,我國手機的普及率超96部/百人。而且,手機入網費、通話費都比以往低很多。一個乞丐擁有一部智能手機,或許不能再視為“高消費”行為,也不再是“富裕”的象征。

這樣看,行乞者使用二維碼乞討,也算是信息時代的一種“與時俱進”吧,使用的手機的乞丐,只不過是傳統乞丐的“現代版”,沒啥好奇怪的。關鍵在于,不能讓假乞丐混跡于市,欺騙行人的同情心。

真假難辨的乞丐,確實給社會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那些糾纏行人,強討硬要的行為,更是損害群眾的利益。然而這些行為被曝光后,人們對乞丐這個群眾給予的援助也“縮水”了,因為無法識別真假乞丐,有的人甚至厭惡所有乞討行為,這就容易使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乞討者被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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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现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碾子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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