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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型服務貿易定義(環境服務的定義和內涵)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4-29 05:38:30【】5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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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國際服務貿易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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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國際服務貿易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第二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

第三節國際服務貿易壁壘

第四節國際服務貿易協定

服務貿易的概念

服務貿易的分類

服務貿易的特征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一,服務貿易的概念

雖然服務業作為一個傳統的產業部門已經有數千年的發展史,但是"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這一概念的提出相對于古老的貨物貿易而言,則是一件并不遙遠的事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進行各國國際收支統計時一直把服務貿易列入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一欄中,這種情況直到1993年才做出了調整,而中國過去一直把服務貿易稱作勞務貿易.在1986年9月發起的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之前,服務貿易只是在發達國家的有限范圍內展開,還談不上作為國際貿易的普遍問題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

據文獻記載"服務貿易"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1972年9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的《高級專家對貿易和有關問題報告》中.1974年美國在其《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務貿易"的概念.

目前,由于服務的界定本來就很復雜,此外不同的國家和研究人員從各自的立場出發有不同的視角,因此關于國際服務貿易,各國統計和各種經濟貿易文獻并無統一的,公認的,確切的定義.下面介紹幾種有代表性的定義:

1,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定義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是聯合國處理有關貿易和發展問題的常設機構.它從過境這一視角來闡述國際服務貿易.將國際服務貿易定義為:貨物的加工,裝配,維修以及貨幣,人員,信息等生產要素為非本國居民提供服務并取得收入的活動,是一國與他國進行服務交換的行為.

狹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是無形的,是指發生在國家之間的符合于嚴格服務定義的直接服務輸出與輸入活動.

而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勞動力的輸出輸入,也包括無形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實體接觸的情況下的交易活動,如衛星傳送與傳播,專利技術貿易等.

一般人們所指的服務貿易都是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概念.

狹義與廣義

2,《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定義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締約方的一個人,在其境內或進入某一締約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項服務.

這里所說的 "指定的一項服務"包括(1)生產,分配,銷售,營銷及傳遞一項所指定的服務及其進行的采購活動;(2)進入或使用國內的分配系統;(3)奠定一個商業存在,為分配,營銷,傳遞或促進一項指定的服務;(4)遵照投資規定,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投資及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相關活動."一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定義

烏拉圭回合談判在1994年4月簽訂了GAST,該協定第一條第二款將服務貿易定義為通過以下四種形式提供的服務: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提供服務 ;(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質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視聽,金融信息等)

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特別強調買賣雙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而不是服務提供者或接受者.

2.境外消費(買粉絲nsumption abroad):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游客,提供旅游服務,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

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主要特點是消費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

3.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一成員的服務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商業存在提供服務;(指允許一國的企業和經濟實體到另一國開業,提供服務,包括投資設立合資,合作和獨資企業.如外國公司到中國來開辦銀行,商店,設立會計,律師事務所等.)

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特點是:服務的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同一成員的領土內;服務提供者到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采取了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的方式.商業存在是四種服務提供方式中最為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動(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務 .(如一國的醫生,教授,藝術家到另一國從事個體服務).

自然人流動與商業存在的共同點是:服務提供者到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提供服務;不同點是:以自然人流動方式提供服務,服務提供者沒有在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

二,國際服務貿易的分類

(一)民間分類

1,以"移動"為標準

2,以生產過程為標準

3,以要素密集度為標準

4,以商品為標準

(二)世貿組織的分類

(三)IMF分類

(一)民間分類

1.以"移動"為標準

___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國際貿易》一書中,將國際服務貿易按服務是否在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移動分為4類:

(1)分離式服務(separated services).是指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國與國之間不需要移動而實現的服務.運輸服務是分離式服務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運輸服務,一家美國航空公司可以為中國的居民提供服務,但并不需要將這家美國航空公司搬到中國去,也不必要求中國顧客到這家航空公司所在的美國去接受服務.

GAST中定義的第一種服務提供方式"跨境交付"類似于這一類服務.

(2)需要者所在地服務(demand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轉移后產生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的提供者與服務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鄰,接近.銀行,金融,保險服務是這類服務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國銀行要想占有日本的小額銀行業務市場份額,它必須在日本開設分支機構,這就要求國與國之間存在著資本和勞動力的移動.GATS中定義的第三種服務提供方式"商業存在"類似這一類服務.

(3)提供者所在地服務suppli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國內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消費者跨國界接受服務.國際旅游,留學教育,涉外醫療屬于這類服務貿易.例如,外國游客到中國的長城,桂林等游覽接受中國旅行服務.此時,服務提供者并不跨越國界向服務消費者出口服務,對服務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產要素的移動. GATS中定義的第二種"境外消費"類似這一類服務.

(4)自由并非分離的服務(footloose non-separated services).也叫"流動的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相互移動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務,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對外直接投資,并利用分支機構向第三國的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如設在意大利的一家美國旅游公司在意大利為德國游客提供服務.流動式服務要求服務的消費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移動.GATS中定義的第三種"商業存在"和第四種"自然人流動"中的部分服務屬于這類服務.

這種分類方法其本質涉及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不同國家間的移動問題.由于這種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往往涉及到各國國內立法或地區性法律的限制,并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國的開業權問題,因此,研究這類問題用這種分類方法比較合適.但存在難以準確,徹底地將服務貿易進行劃分的缺陷,如各國間相互開業提供的旅游服務就很難加以劃分.

2.以生產過程為標準

這種分類方法根據服務與生產過程之間的內在聯系,將服務貿易分為三類:

(1)生產前服務.主要涉及市場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等.這類服務在生產過程開始前完成,對生產規模及制造過程均有重要影響.

(2)生產服務.主要指在產品生產或制造過程中為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提供的服務.如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軟件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生產過程之間的各種服務等.

(3)生產后服務.這種服務是聯結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如廣告,營銷服務,包裝與運輸服務等.通過這種服務,企業與市場進行接觸,便于研究產品是否適銷,設計是否需要改進,包裝是否滿足消費者需求等.

這種以"生產"為核心劃分的國際服務貿易,其本質涉及到應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力的問題,并為產品的生產者進行生產前和生產后的服務協調提供重要依據.這使生產者能夠對國際市場的變化迅速做出反應,以便改進生產工藝,進行新的設計或引人新的服務,最終生產出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

3.以要素密集度為標準

沿襲商品貿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種生產要素的特點,有的經濟學家按照服務貿易中對資本,技術,勞動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將服務貿易分為:

(1)資本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空運,通信,工程建設服務等.

(2)技術,知識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法律,會計,審計,信息服務等.

(3)勞動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旅游,建筑,維修,消費服務等.

這種分類以生產要素密集程度為核心,涉及產品或服務競爭中生產要素,尤其是當代高科技的發展和應用問題.

4.以商品為標準

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期間,1988年6月談判小組曾經提出依據服務在商品中的屬性進行服務貿易分類,據此服務貿易分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務.這類服務以商品或實物形式體現.如電影,電視,音響,書籍,計算機及專用數據處理與傳輸裝置等.

(2)對商品實物具有補充作用的服務.這類服務對商品價值的實現具有補充,輔助功能 .如商品儲運,財務管理,廣告宣傳等都屬于這類服務.

(3)對商品實物形態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務.這類服務伴隨有形商品的移動,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貿易,不像商品貿易實現了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只是向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技術貿易中常用的特許經營,設備租賃及設備維修等.

(4)具有商品屬性卻與其它商品無關聯的服務.這類服務具有商品屬性,其銷售并不需要其他商品補充才能實現.例如通訊,數據處理,旅游,旅館和飯店服務等.

這種分類將服務與商品聯系起來加以分析,事實上,它就是從理論上承認"服務"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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