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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武漢公安買粉絲里有沒有招聘信息(外地人在武漢怎樣才能落戶?)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6-05 05:56:16【】1人已围观

简介徐武最新消息天天關注,怎么沒消息了?真的天黑了?我叫張孝先,男,53歲,住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我因單位拖欠工資、補償金、養老金,2000年4月訴于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并勝訴,申請執行十二年了,至今未

徐武最新消息天天關注,怎么沒消息了?真的天黑了?

我叫張孝先,男,53歲,住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我因單位拖欠工資、補償金、養老金,2000年4月訴于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并勝訴,申請執行十二年了,至今未執行完。不是被告不履行判決,而是法官貪贓枉法。案子執行完,都有申請執行人簽字并將申請執行繳費單據付到執行卷宗,申請費返還申請執行人。但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對我的案子(2000)歷民初字第246號、785號(兩個判決書是一個被告,勞動局、法院故意將一個案子分開多收費)在我沒簽字、沒付單據的情況下,就將案子歸為執行完畢以應付上級檢查。我到檔案室查后,發現他們用被執行人的繳費單據付到卷宗上(執行案號1020、1021)這屬于欺上瞞下,同時法官張新、趙學強于2001年3月還截留貪污被告轉交給我的2400元至今不給。08年9月8日我到法院檔案室復印了證據,原文如下:《被執行人濟南市嘉友有限公司清算組把欠款現金人民幣二仟肆佰元整存放在法院執行一庭。申請人張孝先不予領取! 張新、鄭克兵 二00一年三月二日》明明搶了別人錢存入小金庫,硬說人家不要。他們能搶我的錢就能搶其他人的錢,不知他們一年能搶多少錢。第785號案子判決中第3條:被告為原告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至今沒執行,我說:你不執行我沒法領取失業金、將來我也不能領取退休金。生活全靠我愛人。 我的另一個案子訴于99年并勝訴,判決書號:(2000)歷民初字第2號。申請執行十二年了,至今未執結。法官對一個案子反復審反復終結(審六次終結二次)。2000年5月申請執行。單位2001年9月被吊銷執照,根據有關法律我立即書面申請執行股東。2002年8月法院執行回四仟元給我,剩余6年的養老保險等部分沒執行。法官說:錢太多了,領導不讓執行,你有本事找到中央也沒用。并讓我再重新啟訴股東,說單位不存在了沒法執行。雖經中院、省人大的督辦,法院依然將案件非法終結(2002年10月)。終結裁定號:(2002)歷執字第124號。中院執行局的法官說:一屋人不讓趙學強終結,說這樣犯錯誤,可趙就是不聽,我們也沒辦法。我曾到省、市信訪局法律顧問處(等律師事務所)買粉絲過,他們都說:執行了一半,幾個股東又沒死且都有財產。怎么能終結呢?這是嚴重的違法辦案。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及國家利益(養老保險屬國家利益,)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天天奔波于省內相關部門。前區政法委書記張念江說:勝訴的案子肯定該執行,但你的案子有隱情,不便給你說。你找媒體去。可媒體說:司法腐敗的事,我們不敢報光。2003年法院為逃避一案二審,調動區檢察院為被告抗訴(即使抗訴也該為我抗訴)。抗訴的結果是我敗訴,然后再到中院上訴,中院發回重審,重審我又勝訴——維持一審原判(2005年12月16日)。他們在玩文字游戲及公文旅游。細追究,實屬目無黨紀國法。2006年6月16日我再次申請執行股東,立案庭依法立案并加蓋公章。執行法官張新讓我到勞動局問需交多少錢,我按照要求,一一匯報,他也核實過并計算過。但張新想敲詐我的錢我沒有買他的帳,隨后法官再次終結,終結號:(2006)歷執字第961號,并讓我再訴股東。照此循環下去,趙學強當庭長時,給我將案子終結,趙當局長時,再終結,將來當區法院院長時,再終結,將來當市院......終結到何時,勝訴的案子何年月能執結?各位看官請細品,是不是越枉法升遷的越快?他們夢想將此案將來再翻過來,以便永久貪污國家的養老金。(被告已將養老金交給法院,否則政法委孫書記及法院執行局許莉庭長也不會說:不能執行被告,被告威脅要告法院)噢,區政法委付書記王敏說:你若再到處上訪,就執行回轉并讓我小心點,黑老大的氣派十足。敢問理在何方?趙平時說話沒有半點法官的樣,象一個十足的人渣,還動手打過我,為此我告過他。(2002)歷執字第124號裁定,(2006)歷執字第961號裁定均沒有法律依據。兩次終結我都沒有簽字(法院冒名代簽)兩次都只用了民訴法關于終結條款陸條中第6條,也即說白了:我法院想終結就終結,他們濫用自由裁量權!完全違背了法律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三個約束條件,有律師說:這屬于枉法(目前股東還活著,由一名個體老板搖身一變進入濟南市司法局工作,成為一名副處級)。2008年7月11日區委書記孟祥桓接訪,讓法院到勞動局為被告墊付了部分養老金,但同時強行扣留了我的養老保險本并強迫我寫了三張內容不同的保證書(大意:必須按照法院要求,重新起訴股東;不再到任何部門上訪;此案已執結)我不寫,法官叫來法警,要拘留我,為了生存活命,被逼無奈下,只有按要求寫。可還有未執行完部分:1 延遲履行金(法律規定:逾期不履行判決的錢款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按中國人民銀行最高貸款的雙倍計算。法院的所有判決書中從來就不寫明,執行法官也從來沒有答應支付,以便將來貪污這筆錢。法院每年執行標的上千萬,故意拖上三年五載,再加上復利計算,僅此一項法院每年將貪污當事人上千萬。在巨大利益驅動下,當事人的案子能好執行嗎。2003年區政法委陳副書記召開聽證會時,執行局姚局就說還有3仟元滯納金未執行。2 補償金少計算一個月的(997元,屬法官筆誤)及其延遲履行金。3 96年業務提成3.5萬元所產生的養老保險。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業務提成、獎金屬合法收入,應算做當年工資基數,做為繳納養老保險的依據。庭審中已經質證。判決書第三條寫的很清楚。4 法官為被告送傳票、到銀行執行款打的二佰元找我報銷的。5 申請執行繳費單據及立案收費單據五百五十元。6法官2001年3月截留的錢2400元及其延遲金。7 98年2月至7月的失業救濟金及延遲金、2001年至2002年兩年的失業金及延遲金。8 (2000)歷民初字第785號判決第三條:被告為原告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至今未執行,使我無法領取失業金等一系列問題。我的檔案仍然被單位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應當轉入戶口所在地勞動局,領取失業金。區社保處王金環處長說:你的檔案必須調入區勞動局,以便理順與銜接歷史遺留問題,否則你將來不能退休。9 2000年至今新拖欠的養老金。十年來我沒有生活來源,上有老母不能盡孝,下有孩子不能盡責,中間不能盡義務。請求黨和政府救民于水火,完善和促進公平正義,督促基層改善人權狀況,使下級法院盡快執結上述二案。嚴懲貪官,還我陽光、還法律的尊嚴、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共建和諧社會。謝謝!

外地人在武漢怎樣才能落戶?

一、買房落戶:

1、主城區:100平米以上,且總價50萬以上的住房可落戶(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和東西湖常青花園);

2、遠城區:90平米以上,且總價30萬以上住房可落戶(東西湖區、漢南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

二、學歷落戶:畢業超過2年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經教育部認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學位)留學回國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在武漢落戶:

1、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內、研究生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內。

2、在漢有合法固定住所。

3、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就業,簽訂勞動合同,連續繳納1年的社會保險或者自主創業且本人為法定代表人。

三、創業落戶:

企業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區人員,在武漢市中心城區及新城區的漢南區、東西湖區投資、年繳稅或三年累計繳稅金額達到30萬元的,可申請辦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業骨干共2人的武漢市常住戶口。

##單位回應工作人員被舉報是逃犯

黃嘉莉 本報訊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公安部刑偵局獲悉,近日,公安部發布了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50名重大在逃人員,并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目前,50名被通緝的在逃人員已到案13名,其中主動投案2名,群眾舉報抓獲2名,公安機關組織抓捕9名。7月24日A級通緝令發布當天,廣西南寧市上林縣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通緝令中的36號在逃人員梅葆及其同案嫌疑人37號黃嘉莉在上林縣一村落藏匿。公安機關迅速組織抓捕,梅葆、黃嘉莉兩名公安部A級通緝令在逃人員在7月24日被抓獲歸案。

單位回應工作人員被舉報是逃犯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隨我一起看看吧。

1個A級通緝犯懸賞4元,“人民賞金”創始人回應騙錢質疑

歐陽志鵬的人民賞金已經達到了240元。 (網站截圖)

“人民賞金”第二次走進公眾視野,是因為只值4元錢的在逃嫌疑人。有網友截取了這個網絡平臺信息:A級通緝令里的歐陽志鵬,賞金為4元。并配以一段話:當你覺得自己不受重視、沒人在乎的時候看看這個。

而兩年之前,這個主要展示在逃嫌犯、失信人員、法庭直播等政法信息的非官方平臺,因為接受轉賬被認為是騙錢。現在在知乎里還能找到這件事的痕跡,在“如何評價通緝犯信息查詢APP人民賞金”這個問題下面,在逃人員信息的錯漏和收款二維碼被截圖展示。

兩年之后,APP上在逃人員的信息錯漏被修正,支付方式也從二維碼轉賬變成了購買虛擬物品,但近日的媒體報道里,“人民賞金”接受充值的行為再一次受到質疑。平臺創始人袁艷春回應南方周末記者稱,用戶在網站上的充值、消費與在直播平臺上的是一樣的——都是購買虛擬物品,屬于消費行為。

目前,平臺的模式確實與直播平臺類似:用戶充值購買“淚滴”,1元能買1淚滴,然后在公布嫌疑人信息的頁面將淚滴作為懸賞,手銬1淚滴,警棍10淚滴,警車100淚滴,牢房1000淚滴。

袁艷春自稱,如果舉報人能提供線索有效、被警方采納的證據,就會將扣稅之后的賞金全額轉給舉報人。不過,這些懸賞金額過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舉報人聯系他。

他說,從網站上線到現在,充值懸賞的人一直不多。每一個逃犯頁面里都標注著公安賞金和人民賞金兩個部分,人民賞金多數是0,偶爾有個位數。“我們就跟歐陽志鵬一樣,那么孤獨、冷和寂寞。”

不過,歐陽志鵬受到關注后身價飆升,截至8月30日22時,人民賞金已達240元。

至今沒人來領賞金

南方周末:這些天網友、媒體提出質疑,認為平臺有可能是在非法集資或者募捐。

袁艷春:“人民賞金”不是非法集資,因為沒有給網站的用戶承諾任何回報,也不是和水滴籌、輕松籌一樣的募捐,這兩個平臺都是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民政部門公開指定平臺,我們沒有這個資格。

用戶在我們平臺上付人民賞金,可以看作消費行為,就像在直播平臺上打賞主播一樣,在這里是懸賞追逃。為了證明這是消費行為,我們還在PC端的網站上提供了申請發票的后臺功能。

南方周末:如果是消費,那消費者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務是什么?

袁艷春:得到的是虛擬產品,你不是直接轉賬,而是先購買平臺的虛擬幣,再換成虛擬商品,有點類似于買粉絲視頻號上買微豆,再在直播時候用微豆換成給主播的禮物。

南方周末:公司在2020年就有過一些爭議,被認為是行騙。

袁艷春:當時網上很多人罵我們是騙子,認為傳播通緝令、抓逃犯的信息都得是官方的主動行為,有了這種先入為主的思想,就和我們公司有明顯的落差了。他們覺得我們是騙子,其實不是,是他們覺得自己被騙了。后來我們在網站首頁和搜索界面都加了巨大的提示,標明“非官方”,希望能提醒用戶。

網站的搜索頁面寫著“非官方、非營利”。 (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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