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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深圳文斌貿易公司簡(不合法代表違法嗎)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4-29 18:08:21【】0人已围观

简介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確實存在嗎?業務洽談上說過。我們合作是的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確實存在。深圳市文斌貿易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

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確實存在嗎?業務洽談上說過。我們合作是的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確實存在。

深圳市文斌貿易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張懷崗,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服裝、玩具家具、工藝品、紡織品、體育用品等。

擴展資料:

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具體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打開百度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首頁的搜索框里輸入“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并點擊查詢。

三、點擊出來查詢的結果,即深圳市文斌貿易有限公司。

四、通過查詢結果可知,該企業為正常的存續狀態,沒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傳銷是怎么樣的啊?

傳銷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較為流行,傳銷企業因此獲取大量貨物的差額利潤,但并非傭金

正因為傳銷的巨大商業利潤,趨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傳銷的方式開展非法傳銷,將正當傳銷演變為“網絡連鎖”等非法形式,變相聚斂財富、欺詐群眾,從而連鎖引發非法傳銷人追求財產為核心的各類型犯罪

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以為傳銷是騙子的把戲, 至少從媒體上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但當你對一件事情下結論之前, 可以再問自己一個問題嗎? "為什么聽不見相反的意見?" 當只有一種聲音的時候,我們還能相信自己的判斷嗎? 而且這本身就是我們所不熟悉的行業

我幾乎看了所有關于傳銷的報道 當我們從CCTV里看見偷拍的錄象時 我們親眼看見他們在騙,而且不用掩飾

我們都"看清"了傳銷的實質 但我們真的"看清"了嗎? 我為什么這么說呢 我在修完經濟管理學(我的第一個專業)時, 對剛剛登陸中國的傳銷發生了興趣 從此開始了長達6年的跟蹤,研究 傳銷產生于美國哈佛大學兩位數學系學生的天才想法中 開始只是研究倍增學,比如,1變2,2變4這樣的數學模型 后來被引用到市場營銷學中成為了傳銷 其實在美國也摸索了很多年 名稱也不統一,有叫直銷,有叫傳銷

直到1979年美國將傳銷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而該法藍本就是以全球最大傳銷公司 也是第一家傳銷公司安利的規則作的 美國確立了傳銷的合法地位 這樣傳銷開始風行全球 但每一個國家新接觸到傳銷都有一個反復過程 剛開始對此都沒有經驗,不知道如何規范管理 這實際上是考驗一個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的智商 我們國家也不例外,從90年代初期 可謂戰戰兢兢,國家工商總局下發了許多文件 但沒有用,經國務院轉發的文件也都是國家工商總局寫的 此時,出現了幾家爭搶管理權的現象 大家都知道我們的管理部門都存在部門利益 都希望自己的手可以更長一些 因此,初步確立三家進行管理 1是國家工商管理總局(主要管理) 2是國家經貿委(此時朱總理在搞大經委,小計委) 3是國內貿易部(現改為國內貿易局,劃給國家經貿委管理) 而被踢出局的是商業部(本來商業部就要被撤消了,無所謂) 1996年元月,謀劃很長時間的大陸第一本關于傳銷的雜志產生了 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開辦《傳銷研究》月刊 我很有幸地擁有該雜志的創刊號 剛剛登陸的傳銷公司都是國外的公司 比如美國的安利集團,仙妮雷德公司 臺灣的爽安康國際機構, (原諒我把臺灣歸入國外, 但實際情況是我們把臺灣看作國外公司來對待) 以上都是名氣很大的傳銷公司 也都是世界傳銷聯盟的成員 問題較多的出現在臺灣公司上 但美國公司也有一些問題 比如仙妮雷德在1994年被衛生部查處 大概在1994年至1995年出現了查處的第一次高潮 比如小麥草公司,鴻泰公司等等 我仔細分析了原因 比如小麥草違反了食品法規 而鴻泰公司傳銷的產品是珠寶 無疑違反了銀行法 其他大批被查處的公司基本也是如此 哪些產品不能傳銷,這是我要弄清楚的 比如藥品,貴金屬及其制品,這些限制類物 還有軍火,毒品等國家控制物 一般而言傳銷產品都是保健物 正好在那時我國保健市場很火熱, 而保健物定義在法律不夠明確甚至沒有說法 因此很多保健品廠家和商家便誤導消費者 大肆宣傳保健品的醫療功效 (當然這并非僅存于傳銷業) 傳銷業內人士常說:菜刀可以用來切菜,也可以用來殺人, 請問是否僅僅因為菜刀可能成為兇器而禁止賣菜刀? 這個命題的立足點首先是傳銷并不是一無是處 那么它的好處在哪里呢? 我們從新聞媒體無法真知, (我本人就曾在某電臺任職,深知新聞真實性) 我陷入了思考 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反對傳銷的意見 我在CCTV-2里聽海南省長汪嘯風如是說: (相信代表了許多行政干部的看法) "傳銷就是類似"擊鼓傳花",鼓聲一停,傳到誰手里就倒霉

5)---》C(2)---》D(2

5)---》E(3)---》F 產品從A---》F完成了一個循環 其中B,C,D,E都是中間環節,術語稱物流環節(或渠道) 說白了B,C,D,E就是商家,是A與F進行交換的環節 F通常是去E處買商品 (當然這里E還可以發展零售商,忽略,不影響理論成立) F一般不會去A處直接購買產品 OK,理解了 A出廠時價位一般很低,比如1元給B(其中成本0

7元) 而B給C時可能加價至1

5元 C給D為2元 D給E為2

5元 E給F為3元 從1元出廠到F手里變成了3元 那么請問還有2元在哪里? 當然是B,C,D,E拿了 那么合理嗎? 我們會說這樣很合理

為什么? 因為物流環節應該賺錢 換句話說:沒有創造物質財富的物流環節應該賺F的錢 好了,來看看傳銷吧 當初傳銷的理論設計是這樣的 F就直接從A處拿貨,或者最多增加一個B 這樣減少甚至不要物流環節 但是,請注意~~~~~~~~ F拿時還是3元 呵呵,這就是傳銷理論設計時的妙處了

妙在哪里呢? 如果F只給A1元那么還不如傳統營銷經濟 看看F多出的2元去哪里了 基于傳統營銷中F多出的2元被B,C,D,E分配了 用來支付物流環節的基本維持費和利潤 B,C,D,E都需要店鋪儲存貨物,衛生費,工商稅收,人員工資,運輸費等等 這些全部從這2元里出 所以我們說F多出2元合理 而A作為廠家成本0

7扣去,還有0

3元利潤我們說也應該得

現在傳銷改變了分配規則 只有A和F了, F還是出3元,但A只拿1元,還有2元呢? 給F的上線(術語:推薦人) 一個基本立足點,既然F從E處拿是3元,為何不可以從A處拿3元呢? 而只是2元的分配對象變了

中國人的心理受傳統文化影響,小人言利,大人言義

"你是我親戚朋友,你怎么可以賺我的錢呢?" 很多人不能接受這種賺錢的方式,寧愿給不認識的E賺心里也舒服

這是當初創造傳銷的數學家營銷學家也預料不到的

到這里應該清楚了,傳銷設計時其實和傳統營銷并沒有本質的區別 傳銷是賺本該物流環節賺的錢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你把傳銷說得那么美妙, 國家為什么還要禁止傳銷呢? 問得好

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課題

從1998年開始我就正式開始研究這個問題 讓時間回到1996年吧 還記得《傳銷研究》這本雜志吧 從它的誕生開始似乎預示著傳銷從此步入正軌 剛剛結束1995年的整頓 (國務院曾經轉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關于暫停傳銷企業的通知》的通知) 1996年國家特批41家企業進入傳銷業 同年國內貿易部成立營銷學會傳銷分會 傳銷業界迎來了第一個春天 但問題也接著出來了,全國12億人口,只批41家 其他企業每天在國家工商總局傳銷辦公室里搞申報 在巨大的壓力下,國家局(簡稱)放水了 一下放了幾百家,并且將權力下放到省 但國家局還是作了個限制,凡是省局批的只能在省內銷,并且只能批單層次牌

事情往往和出發點相去甚遠 地方有地方利益,有地方保護主義 再則,限制省內銷也是空話,比如我北京的到山東出差,我就不能在當地買?那市場經濟成什么了? 于是犯規觸電企業不斷出現 春天永遠是那么短暫! 傳銷進入堅冰時代 這段時期魚龍混雜,什么樣的企業也可以拿到省牌

其中不乏皮包公司

而此時國家對傳銷業還是很陌生 很多法規根本跟不上, 于是李嵐清派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兩位研究員下來調研 1997年我正好有機會得知此事,兩位在廣東中山某公司 我趕去中山,正好他們已經結束調研要趕飛機 我只拿到他們寫給李嵐清調研報告的初稿復印件 在仔細研究之后發現基本面還是正面的多些 "呼吁立法規范傳銷市場,大力打擊非法傳銷" 這給冰凍已久的傳銷業帶來一點曙光 我拜訪了中山公司的老總,發現這是一家國有背景的傳銷公司 老總是北京人,該老總設想傳銷分內外,他打民族牌

此時我的第二個專業(會計學)也畢業了 我作了個決定,到該公司上班,但不拿薪水 前提是我可以調閱所有文件,并且我將作為總部教育部專員 下派去某分公司協助工作

我想真實接觸一把公司的運作手法,結果我去了甘肅分公司 在蘭州我一呆就是3個月 分公司老總是浙江人,我們相處很好 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提防我 分公司對總部下派的專員都很防備 我可以理解 即使如此我還是得到了我想要的東西 (這些以后專題寫,現在還是談傳銷) 傳銷從1998年到現在都處于被禁止狀態 但還是有這么多公司和人員從事 為什么有這么大的魔力呢? 我產生了好奇

我這個人就是一旦好奇就一定要弄清楚 因此我選擇去北京,鄭州,武漢,廣州幾個大城市搞調研 這時我接到某廣播電臺節目部的通知 我正式進入新聞業 進入新聞業后,我才發現大多數新聞從業人員和老百姓一樣 對傳銷沒有自己的認識,只是按照上面宣傳口徑來理解它 我又問為什么上面新聞部門這么賣力打擊傳銷呢? 除了執行宣傳任務,有沒有別的原因呢? 我在傳銷理論里找到了 傳銷從一出生就注定不受媒體歡迎 現在媒體非常強調拉廣告 廣告費幾乎成了某些媒體的唯一額外收入 (說實話我在作主持人時也被要求完成若干廣告任務,簡直影響本職工作嘛,專門有廣告部, 但現實是全體人員都要拉廣告

) 傳銷就是省去了廣告費,靠口碑對抗廣告 媒體對此非常不滿 媒體沒完沒了地報道傳銷的負面影響 無疑是促成傳銷滅亡的一個原因 更深層次的原因還是來自傳銷本身 且不談諸多打傳銷旗號的公司的"圈錢運動" 看看正當公司的表現吧 首先傳銷公司的產品價位由于管理漏洞一直居高不下 雖然有的傳銷公司將價位降下來意圖打價格戰占領市場 但可惜現實是偏高價位很受歡迎 在價格上,很多投資者承受不了壓力 加上投資心態的不成熟 情緒很容易激動,由于傳銷人員具有雙重身份 所以當投資心態扭曲時,消費心態也不可能正常 于是投訴案件日益增多 這些仍然不是政府下決心全面禁止傳銷的主要原因 其時大陸政治氣候有了一些變化 政府面臨政權建設瓶頸 朝野諸多勢力興起 中央急切需要實施一系列強硬手腕來加強集中制 傳銷公司突然出現了一種不可思議的文化理念 "觀念的改變可以改變人的一生" 拿破侖的這句名言主導著幾乎所有傳銷精英們 變相傳銷(即"老鼠會")之所以不合法,關鍵在于它不能夠創造社會財富,它不是通過銷售產品或 服務來賺錢

即使銷售產品,其產品價格也遠遠高于市場價格且偷逃稅款,入門費都比較高,少則上 千元,足以使不發達地區的部分人群傾家蕩產,因此,對于這種社會危害性極高,必須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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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程序员,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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