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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直播帶貨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實行為嗎(直播帶貨屬于事實行為嗎)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5-29 03:47:00【】1人已围观

简介直播帶貨屬于事實行為嗎“直播帶貨”屬于線上交易行為。第一種觀點認為,網紅“直播帶貨”屬于商業廣告。網紅“直播帶貨”的本質是一種商業廣告活動,其中直播賣貨的網紅主播只要符合“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

直播帶貨屬于事實行為嗎

“直播帶貨”屬于線上交易行為。

第一種觀點認為,網紅“直播帶貨”屬于商業廣告。網紅“直播帶貨”的本質是一種商業廣告活動,其中直播賣貨的網紅主播只要符合“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就應當被認定為《廣告法》中的“廣告代言人”。

第二種觀點認為,網紅“直播帶貨”屬于電商交易模式。在《2019網紅電商生態發展白皮書》中,網紅“直播帶貨”被定義為“網紅電商”,即具備網絡影響力的網絡紅人通過內容或電商平臺,為用戶推薦、售賣產品。商家向網紅主播支付服務費用,讓主播們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通過其影響力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服務。網紅“直播帶貨”模式等同于線下商場售貨員現場推銷,線下售貨員現場的推銷行為在執法實踐中不被認定為商業廣告,網紅“直播帶貨”不屬于《廣告法》調整的范疇。

第三點觀點,網紅“直播帶貨”兼具以上兩者特征。網紅“直播帶貨”是具有強烈商業廣告色彩的電子商務活動,但是又具有傳統商業廣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動性、直觀的體驗性和明顯的交易屬性等。同時,網紅在“直播帶貨”時與商家及平臺之間的法律關系也不一致。因此,不宜“一刀切”式地認定為商業廣告或電商交易。

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事實中行為的是( )。

【答案】:C

本題考核法律事實。行為是以經濟法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實。本題只有選項C的行為是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是與當事人意志無關,但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選項ABD屬于事件。

事實行為屬于法律事實嗎

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范說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

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兩種。

法律事件是指一種與人的意志無關的客觀現象,如自然災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法律行為是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分為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非法行為又分為違法行為和中性行為。

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解釋

1、所謂民法,講的就是權利的變動,而權利的變動又是由法律事實引起的,有許多網友總是覺得民事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不好區分,法律行為的本質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實構成,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發生法律規定的后果。

2、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就民法而言,行為區分為民事行為和事實行為兩大類;

民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下列現象中,屬于民事法律事實的有(  )。

【答案】:A、C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甲被宣告死亡,能夠引起婚姻關系終止、繼承開始,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也一并終止,即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變動,因此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丙拋棄舊電腦屬于拋棄所有權的單方法律行為,能引起所有權消滅,屬于民事法律事實。B項,乙參加朋友的婚禮,屬于一般性的生活事務,法律不調整,基于這類關系發生的事實不是民事法律事實;D項,丁參加當地人大代表的選舉,屬于憲法關系中選舉關系的范疇,不是民事法律關系,參加選舉不是民事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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